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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社会救济制度。自2004年1月起,福建省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取得了显的成效。以闽中的古田县为例.截至2003年12月,全县31.8万农村人口中,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13500人,保障标准为月人均35—83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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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方式相关问题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平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4):24-29
贫困问题,尤其是农村的贫困问题一直都是阻碍我国经济进一步腾飞的关键问题。要想消除农村贫困,有效的措施是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但尚不具备稳定性、规范性。要想构建起我国规范的、稳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贫困人口选择不同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式。鉴于此,本文从对农村低保方式的类型和发放原则的分析入手,研究如何合理地选择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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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建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先后几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文分几个层次对乌鲁木齐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测算,得出目前乌鲁木齐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偏低的结论,认为乌鲁木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合理定位在温饱线上或第二层次与第三层次之间,以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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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全额或差额补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普遍实施此项制度对保障农村部分特殊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发挥着有目共睹的作用,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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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3年6月上海市最先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1999年9月底,全国所有的城市和县政府所在的城镇全部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1993年算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历时十年,这期间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实际情况曾进行了调整,其中有较大调整的是1998年和2002年。以下笔者就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及计划单列城市(共36个城市,台湾省因数据不全未列入)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对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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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低生活标准的设定和调整在低保制度建设中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当前我国所进行的保障制度的改革,最核心的变化就是保障标准的调整。低保标准并非一成不变的,要进行适时、适度地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反映生存权的实现程度,是最低生活保障行政的出发点,确定科学、合理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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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进行救助的一种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在我国经济和社会转型时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为人民编织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当前,我国已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应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加以完善。本文通过分析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探讨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运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