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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63条、第165条、第166条、第169条及之一、第271条、第272条、第382条、第383条、第384条、第385条、第386条,构成了现有刑法对高管忠实义务的调控机制。该机制存在规定的激进与缺漏、有违平等原则、过分突出犯罪数额的作用以及与犯罪新形势不相适应等立法缺陷。完善的思路是:刑法调控应与公司法相协调,实行平等保护原则,充实情节要件,增设背信罪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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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在经营管理公司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刑事法律风险,公司高管应尽量避免实施诸如非法处置公司资产、商业贿赂等妨害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此外,我国《刑法》对国有公司高管和非国有公司高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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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01-2005年上半年56家涉及高管犯罪的沪深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发现高管犯罪的上市公司业绩普遍低于沪深上市公司平均值,而且在高管犯罪信息被披露的当年业绩达到最低点;高管犯罪的上市公司与所属行业无关;犯罪高管年轻化;高管犯罪绝大多数是经济犯罪;高管掌握的权力愈大,犯罪的可能性愈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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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中非法出具存单的犯罪展开探讨,探讨了非法出具存单犯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并提出应该将非法出具存单犯罪独立出来,"存单"应改称为较规范的"存款凭证"或"存款证书",增加罚金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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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非法集资一类案件涉众广、影响大,并且关于民间融资的政策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限不易把握,使得相关案件中的诸如对"非法集资"的界定、集资诈骗犯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识成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执焦点。而集资诈骗罪作为唯一保留死刑适用的诈骗犯罪也备受诟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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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禁止公司董事实施与其所在公司营业有竞争性质的行为。竞业禁止义务是公司董事的法定义务,也是其忠实义务的重要内容。我国新公司法虽然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尚存缺陷,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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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者信托义务中的忠实义务只是为公司和股东利益提供了一道防火墙,其注意义务才是实现公司目的的制度核心.但管理者与公司及其股东间的合作障碍、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和个人成本等都制约了其功能的实现.为此需要更多注重公司的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理解把握注意义务的行为标准和司法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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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兴泉 《中国商界:上半月》2022,(1)
当前企业家的刑事风险作为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本人在2021年承办了5起刑事案件,其中有4起公司企业负责人经济犯罪案件,而在2020年度承办的7起经济犯罪案件,被告人全部为企业高管。有的犯罪看起来本可避免,极度惋惜,悔不当初……企业高管犯罪为何趋于增多?对于公司高管的犯罪问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了企业家犯罪的研究报告,企业家犯罪情况近年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如2012年课题组通过媒体报道搜集到的企业家刑事犯罪案件数量245例、涉案企业家272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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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制度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公司法》中。董事忠实义务是防止董事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公司法在董事忠实义务的立法方面存在诸多弊端,应该予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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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衡股东与董事的利益,当公司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公司可成立特别诉讼委员会来评估该代表诉讼是否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实践中,由于特别诉讼委员会欠缺独立性,往往做出终止诉讼的决定,因此法院需要对特别诉讼委员会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本文认为针对特别诉讼委员会终止诉讼的决定,法院需要区分违反注意义务和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若属于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形,法院的审查标准适用商业判断规则;若属于董事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法院的审查标准则适用实体合理性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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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报酬、公司分红与薪酬契约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上市公司高管报酬对分红的影响机理,进而以2003-201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高管报酬与公司分红的关系。研究发现:高管货币薪酬、高管持股对公司分红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并且二者对分红的影响具有"替代效应"。相比于国有企业,这种"报酬-分红"敏感性关系在民营上市公司中更为突出;另外,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契约并不能对高管"效率"进行有效识别,高管激励与分红优化,需要从"高管报酬契约设计"这一源头抓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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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面向市场化、商业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公司面临着严峻的企业代理问题,如何有效的激励和监督高管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立足于中国实情,选取了381家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时间跨度为2002年至2012年,主要研究了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由高管现金薪酬、高管持股比例、股权激励措施组成的高管激励体系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发现国有股份比例越高,独董工作地点与公司所在地一致以及董事长与CEO为同一人时,公司业绩会受到负面影响;而相反的,高管激励体系中的各个因素都对公司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进一步的,我们研究了以公司规模、国有股份等因素对激励体系的激励效应产生的不同影响。文章指出,公司规模越大会使得所有激励措施的激励效应变得更弱,而国有股份比例的提高,将增强现金薪酬的激励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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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是通过自己的公司、用自己的钱和场地赚的钱,建材公司既未出力,又未投资,怎么会判决我把赚的钱交给建材公司呢?"在法庭审理的刘汀一案中,刘汀除违反作为公司经理对建材公司所应尽的诚实信用、忠实、竞业禁止义务外,还利用职务之便,篡夺了建材公司的商业机会,即违反了篡夺公司机会禁止义务。直到手持判决书,刘汀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回事呢?原来,刘汀曾任某建材公司经理多年。2003年1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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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面向市场化、商业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公司面临着严峻的企业代理问题,如何有效的激励和监督高管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立足于中国实情,选取了381家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时间跨度为2002年至2012年,主要研究了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由高管现金薪酬、高管持股比例、股权激励措施组成的高管激励体系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发现国有股份比例越高,独董工作地点与公司所在地一致以及董事长与CEO为同一人时,公司业绩会受到负面影响;而相反的,高管激励体系中的各个因素都对公司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进一步的,我们研究了以公司规模、国有股份等因素对激励体系的激励效应产生的不同影响。文章指出,公司规模越大会使得所有激励措施的激励效应变得更弱,而国有股份比例的提高,将增强现金薪酬的激励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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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华 《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1,(6X):255-256
董事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一起构成了现代公司法上董事义务的二元结构,其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保证市场经济的高速、健康运行等方面有重要意义。我国法律对此的规定相对简单和粗糙,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基础上加以完善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