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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选择》2007,(5):14-17
为深入贯彻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国质检监[2007]176号)和《关于开展2007年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7]180号),落实好总局领导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家免检制度,做好国家免检制度有关具体实施工作指示精神,加强免检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免检工作有效性,5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分别组织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60多位免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又于16日对全国今年须重新申请免检的企业进行了免检制度宣贯。这些工作使与会的有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免检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新条件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做好免检申报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对做好2007年免检实施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产品质量监督司有关负责人对新颁布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和2007年实施免检的55种产品《申报细则》的具体规定,以及企业关心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全面详细的宣贯,对企业做好2007年免检申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应读者要求,本刊现就有关宣贯的重点内容做一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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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6):48-50
继国家质检总局于4月份发布2007年度开展国家免检的产品目录、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相关文件后,今年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做好国家免检制度有关具体实施工作。提高免检工作的有效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印发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首次对今年开展免检的55种产品(29种到期复评产品和26种新增产品)分别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对申报企业所申请的产品申报条件、申报书填写的规范、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高度重视免检申报工作,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申报,并于7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报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本期栏目关注2007年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的新要求及相关要点,期待对广大企业有所帮助。[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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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6):10-13
为做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监管,不断提高免检工作的科学性,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于2007年4月23日公布并实施,原《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规定》及《关于印发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同时废止。新的规范共分8个部分,对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在免检工作中的职责;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的原则、范围及程序;申报免检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申报、审定的程序;免检证书和标志的形式、内容、使用、变更;对获准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等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为使广大读者和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新的规范,积极做好2007年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现将工作规范主要内容刊发如下,以供参阅。[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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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8)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免检企业有关报告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家免检企业后续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强调,免检企业报告制度是政府对免检企业进行后续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免检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免检企业,严格规范地执行年度质量状况报告、生产条件重大变化报告等各项报告制度,包括质量状况报告、生产条件重大变化报告等。现将《通知》全文刊登,期望对广大企业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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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选择》2007,(4):13-14
按照2007年改革完善国家免检制度的工作要求,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9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国家免检制度有关具体实施工作,明确职责任务,规范程序条件,加强免检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免检工作有效性,总结多年来免检制度实施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印发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对各级质监部门在免检工作中的职责;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的原则、范围及程序;申报免检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申报、审定的程序;免检证书和标志的形式、内容、使用、变更;对获准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等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规范了各个环节的工作用文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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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京京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4):72-73
3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08年国家免检产品目录,对80类产品实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新一轮的中国免检工作正式展开。据悉,2008年新增26种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到期重新申报国家免检的产品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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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检制度是依据《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文件精神于2000年开始正式出台的。其出发点是扶优扶强,为稳定企业产品质量创造一个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引导消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避免重复检查,克服地方保护,减轻企业负担。经过6年的发展、应用和实践,可以说,国家免检制度无论在内涵上和作用上已远远超出了免检制度出台时的设定目标。因此,深化和完善国家免检制度的理论研究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出发,通过对国家免检制度的作用进行系统总结,结合浙江省实施免检制度的工作实践,尝试对新时期国家免检的作用、基本内涵、法律地位、免检制度与监督抽查制度之间的辩证关系等方面进行理论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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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实行免检制度"的要求,于2000年8月正式推行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并于2001年9月公布了第一批184家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等8类202种产品获免检资格.两年来,有近370家企业的16类389种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其中有上海17家企业的10类19种产品(见附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新一轮免检产品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免检范围从原来的16类(含两类食品)扩大为34类,其中食品专项免检由原先的两类扩大为10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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