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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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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权分置改革的制度缺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现象由来已久,对流通股东的利益造成了严重侵害。自2005年4月底掀起的股权分置改革意在解决这种制度缺陷。但是,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真的能拯救股民于水火吗?本文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机制设计,认为政府虽然已经意识到保护公众股东利益是改革的重中之重,但在市场博弈中,流通股东缺乏相应的代言人,其利益仍然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股权分置改革财富再分配效应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权分置改革是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本文具体讨论股权分置改革的财富创造效应,以及财富在不同主体间的再分配效应.46家试点上市公司的实证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股权分置改革过程能够创造财富,非流通股东的收益明显高于流通股东的收益,且流通股的超常收益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负相关,说明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东,尤其是绝对优势的大股东处于有利地位.  相似文献   

3.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为了在股改过程中保护广大流通股东的利益,《通知》中还规定了一种全新的投票表决制———分类表决制。本文试通过分析分类表决制在股改前期阶段的实施现状,力求对分类表决制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从而让分类表决制真正起到保护所有流通股东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股权分置改革,使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理顺了证券市场定价机制,形成新的公司价值评估体系,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后股权分置时代,随着管理层激励机制的建立,机构投资者逐步参与公司治理以及证券市场上日趋活跃的收购、兼并与重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必将得到提高。  相似文献   

5.
葛新元 《新财富》2005,(7):94-97
在股权分置解决过程中,对流通股东未来可能损失的补偿和非流通股东获得流通权过程中的价值增益的分配是至关重要的两个因素.这种考虑未来风险与收益的对价要求也是合理的。与此同时.支付对价不等同于购买流通权.因此对价不一定要与非流通股东解决股权分置后获得的流通枚的价值相当。对价是一个双方协商后的相互让步,是博弈后的共识.因此是不能简单使用某个公式就可以计算出来的。但是双方对对价的可能预期是可以测算的,通过测算取得交集。有助于引导双方理性博奔,达到双赢的结果。  相似文献   

6.
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A股证券市场的重大制度变革,中国证监会通过赋予A股市场流通股东表决权的方式,建立市场化协调机制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股改实质是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两个主体之间进行一场平衡股东利益的博弈.在试点股清华同方的对价方案表决中,清华同方高管在沟通会上曾发出最后通牒:如果此方案被否决,近期内不会有备用方案出台,中小投资者将与大股东一样受到伤害.可见,在股改中,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存在最后通牒博弈.本文拟采用最后通牒博弈模型,探讨在当前证券市场股改中的博弈问题.  相似文献   

7.
股权分置是中国证券市场特有的一种现象,它是中国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的产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持续建康地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法理基础是要充分考虑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的对价补偿。从目前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情形来看,对流通股东进行对价补偿的方案很多,但最主要的问题是对价的标准如何来确定,是否遵循了历史成本和预期利益损失原则,至于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案最好,则应区别不同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而有不同的选择,绝不能简单地搞一刀切。  相似文献   

8.
对我国现行股权分置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权分置是中国证券市场特有的一种现象,它是中国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的产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持续建康地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法理基础是要充分考虑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的对价补偿.从目前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情形来看,对流通股东进行对价补偿的方案很多,但最主要的问题是对价的标准如何来确定,是否遵循了历史成本和预期利益损失原则,至于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案最好,则应区别不同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而有不同的选择,绝不能简单地搞一刀切.  相似文献   

9.
自从5月初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确定为中国首批股权分置改革四家试点单位之一和第一个抛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以来,三一重工(600031.SH)就成了舆论漩涡的中心,众多质疑直指三一重工的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持有三一重工72.42%的股份):因为持股成本的不对等,股权分置改革的最大赢家是大股东三一集团,它既赚足了眼球又获得了实惠,亏待的是那些流通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三一集团是民营企业,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最有可能套现另起炉灶;因为十大流通股东中九个为基金或者券商,在与三一重工大股东的博弈过程中,他们有的是实力和精力,三一集团要摆平他们谈何容易……  相似文献   

10.
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并购支付方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并购活动中,并购支付是实现交易的一个关键环节,关系到并购双方的利益。由于股权分置等原因,我国上市公司并购支付方式单一,不能适应并购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股权分置改革后,并购支付方式多元化,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利益一致。上市公司将以提高股东价值增加值为目的合理选择并购支付方式,中介机构将在选择最优支付结构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股权分置游戏规则的建立对未来的影响不容忽视5月9日,节后第一个交易日,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4家主板上市公司宣布率先试点股权分置改革。4 家公司分别公布了非流通股东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意向,即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并决定在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改革方案。市场的回应是:沪深两市重挫,上证指数以1130.41 点收盘再创新低。  相似文献   

12.
《四川物价》2005,(7):28-28
阅读: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6月17曰,随着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东投票结束,第一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宣告完成。金牛能源是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的部署,还将有更多的大盘固企蓝筹投入到这项改革中。然而,北京的一位名国资改革专家说,国资委相当谨慎——“对价补偿,国资委审批的时候要找依据。”  相似文献   

13.
赵选民  高洁 《商业时代》2007,(14):78-78,83
股权分置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性缺陷在诸多方面制约着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过程。本文试从利益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及股权分置改革,诠释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性,并从利益博弈的角度探讨股权分置改革的未来之路。  相似文献   

14.
为了改变我国股市上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导致股市先天不足的这种重大缺陷,我们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但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我们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我们投石问路“摸着石头过河”这样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公司股改时,对价到底是计算出来的还是博弈出来的?究竟会采用哪种对价测算方式呢?非流通股东是否根据自身的送股意愿,来决定对价测算方法和对价测算时点的取舍,从而使对价落在自己设想的区间?本文就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做一些简单解读。  相似文献   

15.
翟羽 《商》2013,(20):210-210
本文主要论述了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大背景下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治理有积极的影响,尤其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及强化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另一方面,公司治理对股权分置改革有重要作用,决定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成败。从而指出,要在利用此次改革对公司治理完善的契机的基础上,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以促进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完成。  相似文献   

16.
为了改变我国股市上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导致股市先天不足的这种重大缺陷,我们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但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我们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我们投石问路"摸着石头过河"这样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公司股改时,对价到底是计算出来的还是博弈出来的?究竟会采用哪种对价测算方式呢?非流通股东是否根据自身的送股意愿,来决定对价测算方法和对价测算时点的取舍,从而使对价落在自己设想的区间?本文就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做一些简单解读.  相似文献   

17.
浅析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激励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使企业的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趋于一致,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努力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但在我国由于存在股权分置等诸多原因使股权激励的效应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本文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我国股权激励的状况及其原因,并进一步提出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18.
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海霞 《商业时代》2006,(16):65-65,70
股权分置现象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产生有着特定的经济、制度背景,股权分置时代由于控制权、所有权不能自由转让.导致同股不同权的存在。造成了不同股东的利益不一致。从而在资本市场运行中出现了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诸多问题。本文对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改革对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的影响及改革后公司治理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股权分置改革对控股股东和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作为控股股东的非流通股股东侵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已是不争的事实。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这一现象能否得到改善呢?从博弈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后,结果表明,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控股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但其改善程度则主要依靠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度和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程度。  相似文献   

20.
为配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12月25日财政部制定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股权分置的直接目的在于使非流通股权得流通权,即与流通股一样的上市交易地位,从而改良资本市场。这不仅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也必然涉及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经济利益。但通过对股权分置涉及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分析,可以发现《规定》中会计处理也存在问题,主要是股权分置的代价没有及时确认为企业整体资产和权益的减少,使非流通股持有企业所有者不能取得有用的会计信息。《规定》的会计处理值得商榷。[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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