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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国际贸易中的应收款转让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正在制定的一个新公约。本文在叙述应收款转让在商业中的应用、应收款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基础上,对该公约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做了评介。  相似文献   

2.
孙莉 《消费导刊》2009,(12):163-164
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让与通知是债权让与制度的核心。由于对让与通知的规定存在不同认识及司法实践中把握不一,笔者希望通过自己的粗浅探索,为促进债权转让制度更妥当地发挥其价值尽言尽力。  相似文献   

3.
1987年,中国银行与德国贴现和贷款公司签署了保理总协议,从此为我国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渠道。中国加入W TO以来,保理业务更是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与外资银行三场大战之一。我国目前基本上具备了从事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交易的条件,但我国应收款转让法律制度尚存缺陷。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债权让与法律制度建设起步较晚,1986年4月12日制定通过并公布的《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仅有一条。1999年3月15日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也只有寥寥数语,从第79条至第83条、第87条对债权转让中…  相似文献   

4.
股权转让又称股份转让,是指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不单是股权转让人与股权受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同时又涉及到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而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我国立法对此规制不健全,故有必要对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问题加强研究并尽快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5.
国际保理业务中的债权转让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正> 国际保理业务(International Factoring)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以赊销、托收等信用销售条件下,由保理商向卖方(即供应商)提供的对买方(即债务人)的信用销售控制、坏帐担保、销售分户帐管理、债款回收和贸易融资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由于这种业务适应了出口商在世界买方市场中增强竞争能力的需要,且能有效地消除由于信用销售带来的商业风险和外汇风险,最近30年来,国际保理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1990年,欧洲、北美和亚太三地区的保理业务营业额达  相似文献   

6.
随着债权转让业务增多,债权转让后未办理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新的债权人能否享受抵押权,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从近些年的司法实践看,各地法院的裁判观点也有所不同。本文通过整理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并分析法律规定和立法本意,论证债权转让后未办理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是否影响抵押权的设立,进而对附有不动产抵押权的债权转让业务实务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股东负有按照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此种义务的充分履行能够保证公司在实践中正常运营,同时也能保障债权人取得债权。但现实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股东在获得股东身份后并没有充分及时的履行已承诺的出资义务,这样便使得这些股东享有的股权存在瑕疵,而且他们又把这些瑕疵出资股权转让给其他主体,其中包括了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外的主体,不仅如此,这种瑕疵出资股权的转让会涉及到转让人和受让人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此问题的研究可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一些股权转让纠纷,因此,颇有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跨国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利用国际转让定价来避税,各国政府为维护国家利益也会对转让定价进行调节,调节时需要明确调节转让定价的思路、进行可比性分析、选用恰当的定价方法,还可以利用税务部门进行附属调节;对转让定价进行调节还需注意特殊交易的定价调节,以保证国家利益和正常的国际贸易。  相似文献   

9.
合同债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合同司法实践中由于一些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中涉及债权转让以及与债权转让相关的规定缺乏明确的了解,往往将合同债权的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合同、清偿代位合同行为混淆起来.另外,还有其他一些不恰当的认识和行为.这些都给当事人带来一些法律风险,甚至会产生合同债权转让的纠纷,需在司法实践中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10.
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而采矿权转让则特指权利人将采矿权进行转移的行为.目前,只有出售或者作价出资两种形式的转让,矿业权人会通过发证机关办理转让变更手续.部分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来规避办理矿业权证的转让变更手续,给转让监测监管带来一些真空地带.新矿法征求意见稿中已...  相似文献   

11.
自国际保理出现并发展以来,原本使用信用证的出口贸易市场被占去了相当大的部分,保理业务中心是应收账款转让,而应收账款转让在本质上又是国内法问题。多国规定的不同就成为了  相似文献   

12.
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注册商标是商标权利主体发生了改变 ,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在实践中 ,转让注册商标行为大都是以合同方式进行的 ,双方协商一致后 ,由原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转让给受让人。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 ,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 ,应依法定程序进行 ,即必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经核准后 ,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  相似文献   

13.
李国平 《华商》2008,(14):112-113
随着我国房地产的迅猛发展,商品房预售成为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融通资金的重要渠道,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到产权登记的这段时间里,预售商品房的转让也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和法律机制还不是很健全,预售商品房的转让也从开始的有条件允许到后来的完全禁止。针对于此,本文就从法律的角度对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做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对国家目前的这种政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并做了相关分析。  相似文献   

14.
国际保理业务是近一二十年在国际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贸易结算方式。国际保理的核心内容是应收账款从客户移转到保理商手中。简单而言,应收账款是客户(出口商)向债务人(进口商)发送货物后待收取的账款。应收账款的转让实际上就是一种债权的转让,但是这种债权的转让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是基于应收账款的特殊性,国际保理业务中的债权转让也有它特殊的规则。本文将对一些发达国家对这种转让的规定做一定的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的情况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企业转让定价的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发展和赚取利润不断地进行扩张,由一个企业或几个企业控制多个企业的集团纷纷建立。为了整个企业集团利润最大化,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断增加,利用关联交易降低成本、费用、税收的现象经常发生,利用关联交易(尤其是跨国公司)进行避税粉饰和操纵会计报表的行为也经常发生。近年来,企业集团间业务往来、转让定价和反避税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及各国政府关注和重视。国家通过反避税立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国内和国际合作,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转让定价税收管理机制。企业的高层了解国家和国际有关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规定,了解集团内部转让定价的原则和策略方法,制定合理的转让价格,对增加企业集团的利益、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十分有益。  相似文献   

16.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发展和赚取利润不断地进行扩张,由一个企业或几个企业控制多个企业的集团纷纷建立。为了整个企业集团利润最大化,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断增加,利用关联交易降低成本、费用、税收的现象经常发生,利用关联交易(尤其是跨国公司)进行避税粉饰和操纵会计报表的行为也经常发生。近年来,企业集团间业务往来、转让定价和反避税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及各国政府关注和重视。国家通过反避税立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国内和国际合作,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转让定价税收管理机制。企业的高层了解国家和国际有关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规定,了解集团内部转让定价的原则和策略方法,制定合理的转让价格,对增加企业集团的利益、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十分有益。  相似文献   

17.
国有产权转让是企业经营中会遇到的工作,在转让国有产权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不能对其实现有效的识别和防控,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危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让国有产权转让更加制度化与规范化。不过,虽然有相关制度的约束,但是国有产权转让中的风险还是存在,并未实现全面的消除。所以,本文就针对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相关风险进行分析,然后提出了风险的之别和控制方法,希望能够给业界有关人士一些参考,最大程度保证国有产权转让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18.
《商业会计》2008,(4):4-5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作出批复(财税[2007]162号),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相似文献   

19.
提单权利转让不仅涉及国际货物贸易,还与国际航运、国际结算、银行抵押贷款及银行权利质押密切相关。提单作为被拟制化的货物,既可以代表运输途中的货物,又可以代替货物本身进行交易、转让或抵押,提单转让使国际贸易从单一的实物交易发展成为当今的单证交易,极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高效、便捷、安全。提单权利转让迅速实现了货物权利转移的目的,加速了货款的周转,为利益最大化创造了条件,但因各国国情和法律体系不同,各国法律有关提单权利转让的规定存在差异,这就需要在提单权利转让之前明白究竟要转让或获取的具体权利是货物所有权的归属、抵押质权、货物占有权、控制权还是其他债权或物权。针对提单权利的每次转让,务必清楚双方权利获取的条件、适用的范围、丧失的缘由,做到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  相似文献   

20.
股权转让合同虽然是一类无名合同,但在法律实践中普遍存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重要意义。国家并没有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的示范文本,很多律师提供给当事人的股权转让合同过于简略,缺乏针对性,不足以排除受让方风险,不能保证交易公平。股权转让合同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文章探讨了股权转让合同的缔约准备、必备条款要旨、合同效力、股权移转四个方面的问题,厘清了一些理论争论,也为股权转让实践提供了必要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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