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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日期的愈益临近,我国经济将更加开放。而作为衡量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体现其参与世界经济活动能力重要标志的出口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更加重要。未来我国出口贸易的持续稳定增长,不仅依赖于出口产品自身技术含量、质量和花色品种等技术指标的不断提高和完善,而且也离不开金融保险特别是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出口信用保险是在商品出口或相关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保险人(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向国外买方提供信用的出口商或银行)签订的一种保险协议;根据该保…  相似文献   

2.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为鼓励企业扩大出口,保障企业出口收汇安全而开设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在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以及海外投资等相关外经贸活动中,出口企业或相关银行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或签订保险协议);当国外债务人所在国家发生政治风险或国外债务人发生商务风险,导致出口企业或相关银行(被保险人)的应收账款难以安全收回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或保险协议)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出口信用保险之所以被WTO所接受,并被各国政府所重视的金融工具…  相似文献   

3.
农业保险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有生命的动植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提供损失补偿的一种保险机制,而保险则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而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限额向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加快培育保险中介市场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葛宇 《经济论坛》2008,(9):115-116
保险中介机构是联系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关系的纽带。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存在保险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中介机构三种主体,即保险供给方、需求方和保险中介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分属于保险关系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它一方面满足和方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维护被保险人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又延伸了保险人的业务触角,拓展了业务新领域,促进了保险业务发展,为繁荣保险市场注人了活力。  相似文献   

5.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创新初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是国际上公认的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有效手段.出口信用保险与一国的外贸出口紧密联系,它的宗旨是为支持一国的出口服务.1919年英国政府成立了第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出口信用担保署"(简称ECGD)为出口商提供商品债权保险和融资担保.1946年法国政府成立国有外贸信贷保险公司(简称COFACE)专门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如今发展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当前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涵盖率在20-30%.2004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全球贸易总额已达7936亿美元,支持投资185亿美元,支付赔款36亿美元.  相似文献   

6.
张柔嘉 《时代经贸》2011,(20):230-230
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后,仍然存在保险未覆盖的损失,如果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仍然可以就该部分损失向该第三人索赔;而保险人在履行完赔付义务后,也有权向第三人提起代位追偿,如果第三人的赔付不足以同时满足被保险人的索赔与保险人的追偿,就会产生分配顺序的争议。有学者认为第三者的赔付应首先满足追偿的需要;有学者认为应首先满足被保险人的索赔;也有学者认为应按照保险人的追偿与被保险人的索赔比例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7.
出口信用保险是出口信贷下出口商或出口国贷款银行规避来自进口方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出口信贷下出口信用保险主要分为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和出口卖方信贷保险.论文主要探讨了出口信贷下出口信用保险的应用模式,从被保险人、贷款币种、保险标的等多个方面对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进行了比较,提出出口信贷下出口信贷保险应用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袁建华 《现代财经》2007,27(4):44-47
在海上保险理赔业务中,如果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被认定为推定全损,那么,保险人就要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单项下确定的全部赔付金。被保险人获得全额赔偿后,可以将受损标的委付给保险人。保险人如何处理被保险人提出的委付要求?这应从委付的概念入手,分析委付与推定全损的关系.论述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待委付的不同态度,并运用我国《海商法》的有关条款和英国相关海上法规,探讨委付的法律效力与效用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再保险又称“分保”,是指保险人为了减轻自身承担的保险责任而将部分保险责任转嫁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方式。将危险责任转移的一方称为原保险人,承受危险责任的一方称为再保险人。转移危险责任的一方。在保险术语上称为分出人或分出公司。承受危险责任的一方,称为分保接受人或分保接受公司。我国《保险法》第29条规定:“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所谓再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以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作为保险标的,向其他保险人转保而订立的保险合同。而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上一项重要的制度,其派生于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名义未做明确规定。保险实践中,有些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求偿权,有些保险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求偿权。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符合经济效率原则,会为其带来更高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实际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是转移的债权,保险人作为新的独立的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第三者求偿。  相似文献   

11.
委付是海上保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向保险人声明愿意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包括财产权及一切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按全损给予赔偿的一种行为。保险双方在委付的情况下,关注的焦点在于推定全损是否成立,是否按全损赔付。它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2.
田辉 《发展研究》2012,(6):75-78
在各类贸易融资工具中,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功能全面、作用显著、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等特点。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特点值得关注,主要包括:(1)出口信用保险成为重要的危机应对手段;(2)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重获生机;(3)商业保险公司仍然垄断着短期业务领域;(4)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关联度加大;(5)中小企业成为重点发展对象。  相似文献   

13.
罗向明 《经济导刊》2005,(10):39-41
责任保险与医疗责任保险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具有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  相似文献   

14.
刘连生 《现代财经》2002,22(8):34-38
保险代理是保险人通过保险代理人招揽业务、推销保单的一种方式,在保险经营中占有重要地位。现代保险经营的特点是:业务主要是通过保险代理人来实现,保险代理人的状况对保险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为规范保险市场,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障保险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必要对保险代理人实施监管。  相似文献   

15.
一、建设规范化商业保险公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1、保险所具有的商品属性,决定了建立商业保险企业的必然性。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特殊表现形式。投保人通过交付保费,从保险人处获得的使用价值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除由于风险带来的不安全感,满足了安全的需要;二是当预定的风险出现并造成损失或在规定的保险期内获得损失补偿或给付。保险的商品属性,决定了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一种经济关系,一种等价交换的关系,而只有当保险人以独立的保险商品中的生产者、经营者出现在市场的时候,保险与被保险的行为才可能是一种平等的,互利的,等价交换的行为。因此,保险企业的经济性、商业性是由保险的商品属性决定的,只有确定保险人的商业性质,保险的商品属性才能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16.
建立健全的保险市场体系是发展保险事业的必要条件。完善的保险市场由三方构成:保险购买者、保险中间人和保险销售者。在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中间人相当活跃。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保险中间人在保险市场上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中间人包括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证人,其中保险公证人的作用尤为重要。 保险公证人是向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收取费用,为其经办保险标的查勘、鉴定、估价及保险理赔清算、洽商并给予证明的人。  相似文献   

17.
董倩 《经济研究导刊》2022,(33):156-158
我国法律仅对重复保险的情况进行了规定,而实际生活中保险竞合的情形却屡见不鲜,产生了大量保险人之间的损失分摊纠纷,被保险人获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受到质疑,对保险市场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在对保险竞合损失分摊制度进行构建时,以多数债务人之债的思路来思考是一个更好的思路,以“被保险人中心”设计为连带债务人之债关系更合适,即多个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连带债务承担关系,保障保险合同的价值;在保险竞合损失分摊的具体规则上,考虑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份额以“独立责任制”为标准,对保险顺序的研究意义在于确立代位求偿权行使过程中的合理损失的承担主体。  相似文献   

18.
1.保险中介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指提供保险商品的保险人与需求商品的被保险人各自对对方的保险服务与保险标的相关信息了解的差异。首先,信息不对称将会加剧保险中介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是指人们借助于不正当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保险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使中介介入的机会主义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相似文献   

19.
方威 《经济师》2003,(1):236-237
保险市场主体由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三方构成。保险中介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保险代理人受保险人的委托 ,是保险人的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受投保人委托 ,基于投保人的利益而行事 ;保险公估人既可受保险人委托 ,也可受被保险人委托。三者都是保险市场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主体 ,但具体的地位和作用是有差别的。  相似文献   

20.
马向 《经济论坛》2005,(21):131-132
一、保险中的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是保险中投保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是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体现。所谓如实告知,又称据实说明或如实披露,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要将保险标的的有关重要情况如实地向保险人声明、申报、陈述,保险人以此作为承保与否及订立合同条款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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