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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TRIPS)的推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在国际范围内逐渐加强。本文通过构建内生增长的质量阶梯模型,理论分析发现植物新品种保护强度与农产品出口质量间存在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进一步利用80个国家1995—201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信息和贸易数据进行经验研究,实证结果验证了理论推论的有效性。国家遵从UPOV法案、免除育种者特权、扩大植物品种保护周期和专利保护范围均会对农产品出口质量升级产生显著促进影响,而较高的植物新品种保护综合强度并不利于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尤其在园艺类、加工类农产品中表现出显著倒U型关系特征。本文将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拓展到农业贸易领域,为农产品出口质量升级选择最优制度提供理论和事实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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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为视角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业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其在农业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的创造洼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农业知识产权具有知识产权的共同法律特征.农业知识产权可分为三个主要类别:一是农业文学产权,二是农业工业产权,三是其他农业知识产权,其中,其他农业知识产权中的植物新品种权是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最主要的保护形式.文章阐述了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必要性,介绍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起源,并在分析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完善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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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运作地理标志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重要意义
地理标志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根据WTO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只有那些质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该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以及人文背景的产品,才有资格获得地理标志认证,各成员国有义务保护在来源国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地理标志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质量认证。而一旦获得该项认证,也就意味着该产品拿到了自己的“国际护照”,可以将特色农产品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独一无二的耕作方法、养殖方法,与众不同的品质和人文底蕴等因素同商品一起推向国际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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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地理标志与农业经济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中 ,地理标志已作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这无疑说明 ,地理标志这一与货物贸易 ,尤其是与农产品贸易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而在众多论述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经济影响的论文中 ,论及地理标志与农业经济发展的非常少 ,本文对此作了一些探讨 ,以期倡导充分利用有关地理标志的规定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一、地理标志的概念WTO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一次明确了地理标志的概念。该协议第 2 2条第 1款规定 ,“地理标志系指下列标志 :其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 ,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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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江苏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江苏省历史文化悠久、自然环境与人文地理丰富多样,农业精耕细作,物产富饶,孕育了众多名优特农产品,这些特色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对于江苏省农产品的推广和发展至关重要,尤其是WTO框架下使得江苏省农产品面对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也面对着更为复杂的市场环境,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将成为江苏特色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关键。农产品地理标志属于涉农知识产权范畴在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WTO-TRIPS协定)中,明确指出了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著作权都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1月1日生效的WTO-TRIPS协定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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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时有发生。作者根据从事20多年农作物遗传育种工作和多年律师工作的经验,结合代理侵犯新品种权纠纷案件的体会,现就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中的司法保护范围和举证两个问题,谈点粗浅意见。一、植物新品种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范围(一)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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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2020,(8)
随着《保护植物新品种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的实施,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范围内得到加强。本文基于1995~2017年中国与100个国家的贸易面板数据,在评估进口国农业领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基础上,定量分析其对中国植物类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发现: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植物类农产品出口贸易同时产生"跳板"和"屏障"效应,前者主要正向作用于贸易广度,而后者则抑制了贸易深度增长;通过采用不同类型知识产权保护指标、制度距离以及比较优势检验,验证了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形式;异质性检验发现,知识产权保护的"跳板"和"屏障"效应在不同国家类型、中国加入WTO前后以及在不同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下存在显著差异;通过分行业回归检验,发现不同植物类农产品贸易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影响的敏感程度不同,其均有利于中国部分果蔬类、植物提取物、烟草等行业的出口增长,但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在更多的其它植物产品类型中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上述研究结论在Heckman两阶段、PPML和OLS固定效应模型回归中均显示一致,证明了本文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本文将知识产权保护拓展到农业贸易领域,为中国植物类农产品出口贸易最优策略选择提供理论和事实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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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现状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方面已取得较大成就,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为此,应采取进一步增强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理顺执法体制、完善品种权保护相关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力度、成立品种权保护方面的自律性区域社会组织等措施,以继续推进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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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新疆兵团积极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育种工作,并逐步建立起植物新品种保护机构和保护制度,但仍存在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数量少、新品种保密难、实施率低、保护体系不健全、激励机制缺乏等问题。通过扶持兵团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保护、规范品种权执法行为、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措施,能有效推动兵团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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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周刊》2011,(36):12-14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水土有一方产出。在我国,94%地理标志产品姓“农”,地理标志是一项“三农”效益显著的知识产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打造区域品牌,而且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本刊于2011年第33期、34期、35期连续刊出了农业部准予公示的,2011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以及农业部第1635号公告,引起了众多农业企业和涉农企业以及相关各界的关注。应读者要求,《农产品市场周刊》将继续探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相关课题,并选取编读往来中,相对集中的关于地理标志方面的理论及程序性问题.以知识问答的形式予以解答,希望能够为读者解疑释惑。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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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地理标志应对农产品绿色壁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近年来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了严重影响,本文从绿色壁垒的概念及特点出发,分析了我国农产品出口频繁遭遇绿色壁垒的原因及影响,并结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特点和作用,提出了通过开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突破绿色壁垒以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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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对于农村经济发展而言发挥出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它兼具经济、政治以及文化效应。但当下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本文围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工作展开研究,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以此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一些可行的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