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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阶段《民法典》针对物权变动规则构建的视野之下,担保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对动产担保与权利担保进行登记并不是担保物权的生效要件,而是对抗要件,这便是登记对抗主义的物权变动规则.从该规则来看,对动产与权利担保进行登记公示的立法主要意图并不是创设新的物权,而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为交易第三人提供标的物上的权利现状凭证以及为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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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第406条规定的抵押人可自由转让抵押财产的制度背景下,抵押权人的利益缺乏保障,为了更好地实现抵押权,在以下情形中可加强对抵押权实现的保障:在抵押权追及效力的例外中分析动产抵押权的实现路径;约定禁止或附条件转让抵押财产的效力以是否登记为标准产生对抗效果;通过涤除权相关规定的适用以及抵押人未履行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来保障抵押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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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物权编与原来的《担保法》《物权法》单行法条相比,有十余处重大制度的变化,对农发行未来信贷担保实践将造成较大影响.笔者就《民法典》物权编"一增、一删、一收、一放"四个重大制度变化,展开分析物权编新规对未来农发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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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难是当前制约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融资难又源于担保难。我国原来的担保物权制度偏重于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物权制度薄弱,多种动产的担保价值无法发挥,不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和金融产品创新。《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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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以不动产抵押为主的银行担保贷款模式,使缺乏足够资产的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频频受阻,尤以农业小企业为甚。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物权法》在担保物权方面进行了许多改进、完善和创新,大大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为银行业优化担保结构,提高贷款担保率,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带来了良机。结合《物权法》,顺应农发行业务发展的要求,针对贷款对象多样化的特点,积极创新担保方式,破解担保瓶颈,寻求安全有效的担保途径,对促进农发行可持续发展、发挥农发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渠道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分分行立足业务有效发展,发挥地方优势,不拘一格,积极谨慎地创新担保方式,在扩大涉农企业担保资产范围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本刊协同总行风险管理部特别推出专栏,就相关知识和部分分行的做法进行探讨和解析,以达到交流、借鉴,促进业务有效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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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启动和稳定运行赋予了碳排放权市场价值与流动性,加速了碳金融相关产品的落地。但在碳金融实践中,有关碳排放权担保融资的法律定性、交易平台建设、交易制度完善和如何规范碳排放权担保融资业务、有效保护商业银行合法权益仍然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亟须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发展。对此,本文从夯实法律制度基础、完善管理规则、培育合格市场主体、促进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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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正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在倡导环保、完善担保物权类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和规范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对农发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在倡导环保、完善担保物权类型、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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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有效担保是市场主体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条件,也是银行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我国出台的《物权法》,扩大了抵质押担保范围,创新了抵质押担保方式,为银行和企业发展创造了条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物权法》,不断推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担保方式,促进农发行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四川省农发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七,从抵质押担保现状分析人手,剖析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并就完善其管理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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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柏林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7,(1):28-28
建立社区互助担保机构的可行性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即将由全国人大颁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为合作社)发展融资问题主要是依靠外部主体支持解决,重点是获得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支持,也鼓励国家商业银行给予有力的信贷支持,但没能纳入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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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主体的多样性对农村金融提出了多样性的需求,但农村金融供给缩小、信贷投向单一、金融产品单一.不能有效满足农村金融需求.需要从增加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主体、建立资金回流反哺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加强对农村金融理财环境的建设等方面来化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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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明确土地经营权性质和担保形式,对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法律制度提出完善建议。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属性为物权,融资担保形式为抵押。(2)地上农作物原则上不纳入抵押权效力范围,但农业设施等其他地上构筑物除外。(3)土地经营权抵押采用登记生效主义更能确保交易安全。(4)合理限制承包方对流转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可以保障抵押权稳定。(5)通过执行程序实现抵押权时,价值较小的土地经营权不宜坚持拍卖优先原则;增加强制管理这一实现方式,并允许与拍卖程序并行。研究结论:土地经营权是农地财产归属与利用相分离的结果,基于权利结构与权利客体的特殊性,其融资担保制度不能被一般规则所涵括。在未来出台的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立法中,应当在给予土地经营权人更多法律保护的基础上兼顾其他主体利益,并针对不同特点的土地经营权采用相适应的担保权利实现方式,促进融资担保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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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一段时间我国农村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引,而《民法典》的出台必将有力地促进乡村振兴总体布局的落实。民法的平等理念对促进城乡二元体制的解体和新的城乡融合关系具有指导作用,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机制的束缚,实现城乡资源的平等交易和共同发展。《民法典》有助于促成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推动乡村政治文明建设。《民法典》通过规定公民个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重塑新型农民的精神风貌和灵魂。《民法典》通过规范家庭、邻里、社区等的关系,促进乡风文明建设。《民法典》通过在物权、侵权、合同、人格各编的具体规则,有利于促进乡村物质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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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对武汉、枣庄等先行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的地区进行典型案例调查分析。结果表明,改革已产生一定影响,表现为农村信贷供给增加和部分经营规模较大的新型经营主体信贷获取能力提高。同时,案例地区以"交易—鉴证—抵押"为核心的抵押融资模式具有一定的可复制性。但是,由于当前经营权流转和抵押期限较短,抵押价值较低,仍难以独立发挥抵押作用,需要其他形式的抵押担保为其增信。同时,改革依赖于地方政府的制度支持、风险担保或补贴,才能激励金融机构增加供给,其商业可持续性仍不确定。因此,现阶段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很大程度上仍类似于政府的政策性贷款,属于地方政府支持农业规模经营的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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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经济的关系表明,农业弱质性是农村金融发展的根本制约。农业保险具有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是克服农业弱质性的有效制度安排。本文系统分析了农业弱质性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及农业保险的信贷支持效应,并结合我国实际从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立法、创新银保合作运行机制、完善农业保险的财税补偿机制和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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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鼓励浙江省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鼓励浙江省按规定统筹资金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在此背景下,对林业碳汇交易将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