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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4月10日实施.为了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办法》采取了很多新措施.
首先扩大了劳动者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范围,如规定劳动者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同时,规定了职业病诊断机构接诊义务,取消职业病诊断受理环节.如规定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要提供其所掌握的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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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科技培训》2007,(2):18-18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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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立足国内的现实状况,对该项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着重分析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的内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完善劳动者该项权利,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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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被泄漏和不被不正当的利用,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意愿和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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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不断深入贯彻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但是由于认识误区的存在,很多劳动者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在八小时以外工作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索要加班费可能很难获得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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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6,(3)
自雇佣关系产生以来,雇工即劳动者就处于弱势地位。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其弱势地位则显得愈加明显,也更加刺眼。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意味着通过社会保险的方式,将职工工伤风险分散化。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相关工伤待遇则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相反,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一制度使得工伤待遇的追偿路径形成了"双轨制",不便于劳动者要求工伤待遇,更容易造成社会混乱。而根据国家责任原理,需要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离,将原来的"三角关系"转化为两种"对象关系",即国家作为工伤待遇的责任主体,直接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联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