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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部分参与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有效规制这种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虚假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制度亟待完善。本文试图从我国《证券法》和《民事诉讼法》入手,对我国证券市场中虚假信息披露应承担民事责任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证券市场繁荣发展的基石。证券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处于劣势地位,加之我国的证券市场尚不规范且企业筹资理念的错位,致使中小投资者权益经常遭受侵犯。本文从中小投资者应享有的监督权、知情权、受教育权和资产受益权等角度探讨对他们的权益保护问题,并提出了若干措施意见。  相似文献   

3.
我国证券市场投资环境存在着市场法律制度缺陷、证券监管错位、信息咨询窗口诚信缺失等问题,应适时修订《证券法》,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建立成立“证券警察”、“证券法庭”来完善证券市场法律制度;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水平来完善证券市场证管体系,以及做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证券咨询,以优化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环境。  相似文献   

4.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也是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从分类表决机制的出台到《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颁布体现了政府对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政策的落实,也是投资者利益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的一大跨越。分类表决机制赋予了社会公众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问题方面说话的权力,《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则为投资者撑开一把利益保护伞。  相似文献   

5.
对1999年《证券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纵向发展过程中,投资者保护水平的变化与证券市场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论认为,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保护水平与证券市场效率正相关:投资者保护水平提升时,证券市场效率随之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下降时,证券市场效率随之降低。同时,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保护水平并非是一个随时间推移逐步提升的过程,其在总体提升趋势中,存在着反复性、波动性。  相似文献   

6.
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多维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可以说,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可持续发展的源头和根本。本文从法律环境的培植、公司治理的优化、信息披露的制度化三个堆度来总结探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以期能够得出一些有意义的认知。  相似文献   

7.
证券犯罪是指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破坏证券市场秩序,危害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在刑法中规定证券犯罪是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完善证券市场法律调控体系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我国证券犯罪刑事立法虽然日益完善,但也存在严重不足,如新《证券法》与刑法之间缺乏协调性,刑罚手段之缺陷等。完善证券犯罪立法的措施是:加强《刑法》与新《证券法》的衔接,增设证券犯罪罪名,完善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8.
自从我国证券市场从1990年建立以来,作为宏观经济的晴雨表,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筹资功能、投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各种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也屡禁不止,比如象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由于广泛重视证券市场的公法治理,轻视和缺乏私法保护,致使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所导致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制度的建立落后于证券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广大投资者的权益缺乏有效保障,严重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和投资积极性,阻碍了证券市场发展.我国于2005年修订了<证券法>,新<证券法>修订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就是要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强化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虽然所规定的民事责任制度与以前相比较有很大的进步,但毋庸置疑,还是存在一些缺陷.  相似文献   

9.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余年的迅猛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由于片面重视证券市场的公法治理,轻视和缺乏私法保护,致使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建立滞后于证券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对投资者的权益缺乏有效保障,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和投资积极性,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应扩大证券民事责任的范围,完善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以相应的司法解释强化证券法的可操作性,从而完善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0.
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是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治理机制、资金运作、股利分配过程中均存在对中小股东保护不力的现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范,公司内部权力制约失衡,法律保护缺失及中小股东自身投资素质缺陷是导致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需要通过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完善投资者保护救济制度等措施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1.
在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法》框架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监管的基本理念已经不能够完全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界定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监管的目标、原则和手段,并在此基础之上将这些理念的调整反映到正在进行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工作之中,以更好地适应未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整体有序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进一步加大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增加和完善了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民事责任条款,为证券投资者民事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本文从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司法救济体系及存在问题入手,探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市场救助机制,从而建立投资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3.
法律不完备是法律与生俱来的局限性,我国证券市场法律建设的不完备性主要表现在处罚力度不足、民事赔偿制度薄弱、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完整、对内幕信息的规定不具体和法律性质不明确等多方面。需要通过分配剩余立法权和执法权给监管机构来加强证券执法力度,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来缩小信息不对称状况,与此同时,还要设计制约机制对监管者进行监管从而达到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结合《证券法》以及《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之规定,应将操纵市场行为区分为真实交易型操纵市场行为、虚伪交易型操纵市场行为、信息型操纵市场行为和其他操纵行为等.针对各种类型下各种不同的操纵行为,在解释时不仅应当区分其构成要件,而且要特别注意操纵市场与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其他行为的比较.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反垄断法以不具备"正当理由"作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限定条件。利用自己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行为是否具备"正当理由"成为判断此行为是合法利用还是违法滥用的重要标志。对"正当理由"地认定应该贯彻合理原则,符合反垄断法的目的,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福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所以应以提高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公平与竞争为考查要素。被指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可以用"正当理由"进行抗辩并负有举证义务,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或法院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16.
以2007-2009年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实证分析产品市场竞争、机构投资者持股和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可表明,产品市场竞争和机构投资者持股量均与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关系。保持适度的市场竞争强度,可同时发挥各种治理机制的优势,从而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创业板市场推出四年来成绩显著,但仍存在上市公司减持次数过多、小股东权益受损严重、退市规则有名无实等问题。究其原因,实为立法层级较低,监管模式设计不明,投资者维权途径匮乏所致。对此,应在《证券法》中专章规定创业板内容;分阶段设计创业板市场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措施;推出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动制度;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相似文献   

18.
美国《1933年证券法》明确了政府在金融市场中职能、作用的定位。而我国证券市场在政府定位问题上有其固有的缺陷。在通过证监会、交易所职能来体现政府的监管权力的过程中,应当约束证监会的非市场性权力,突出它的市场管理者地位,优化其原有的资本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能。与此同时,还要给予交易所更多的关于审核批准证券上市的权力和其他的自主权力。重新界定监管机构职能,才能真正有助于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  相似文献   

19.
对于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的虚假信息民事责任,《证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都有相应规定,形成了对同一法律关系的特别法和普通法民事责任体系。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即《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而当投资人无法依据《证券法》等特别法请求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虚假信息民事责任时,就可以考虑适用作为一般法的《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寻找合适的请求权法律基础,请求披露证券市场虚假信息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其中由于信息披露而引发的矛盾尤为突出。受金融市场发育程度、金融监管体制与立法技术的制约,立法与监管机构对银行理财产品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制尚存不足。信息披露是规范市场的基础,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完善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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