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肖森华 《江南论坛》2010,(12):26-28
民事再审发回重审是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结果的重要裁判方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二审再审(或提审)后作出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裁判结果。笔者以为,民事再审程序作为我国民事诉讼领域的特殊救济程序,其目的主要是在于对错误生效裁判的纠正,如果任意允许通过再审程序来推翻原先的生效裁判,不仅有违法的既判力和安定性原则,背离了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立初衷,而且必将使法律权威消弥殆尽。  相似文献   

2.
执行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的强制力,保证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和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得以实现,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活动。前几年,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积存数不断增多,“执行难”成为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被百姓称之为“空调”、“白判”。为使胜诉不再成为一纸空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国法院系统已开始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并从理论上进行了多种探索。笔者拟结合实际经验从运用孙子兵法这个角度来探讨“执行难”问题。  相似文献   

3.
舒圣祥 《经济改革》2011,(10):56-57
8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市开庭,对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当庭宣判: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据8月23日新华网)  相似文献   

4.
张广兴 《经济师》2006,(7):49-50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也叫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程序强调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只要确有错误即应通过再审制度加以纠正,贯彻了我们国家有错必纠、有错必改、实事求是的司法理念。该项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该项制度本身存有的一些问题也日渐显露。文章从分析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立,指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与完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具有法律的权威,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实践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屡见不鲜。在执行中遇到拒不执行、暴力抗法时,一般很少考虑适用刑法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导致整体性的运用刑罚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力度明显不够。  相似文献   

6.
我国1996年修改通过《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这是我国刑軎诉讼法中首次详细规宗稃序件讳洪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7.
根据法律经济学的观点,在酌定减轻量刑(即酌定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特别程序中,原审人民法院及其各上级人民法院宜统一采用"裁定"而非"报告"的方式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这是酌定减轻量刑特别程序的必然要求,也是两审终身制原则所容许的例外情形。它既符合司法裁判的内在逻辑,又符合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既有利于彰显司法的权威性,又有利于酌定减轻量刑程序价值目标之真正达成。  相似文献   

8.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现实诉讼过程中,因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有检察官随庭监督,程序的公正得以保障,但在监督实践中,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最后定罪量刑的合议庭合议程序缺乏监督,从而使审判监督程序中出现空白,使监督出现工作死角。对此,提出了监督的办法与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9.
审判监督程序作为偶尔发生的民事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须予纠正,在两审终审制的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框架下完善程序构架,力求有错必纠,实现公正裁判的诉讼目标的重要程序设计,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和民事诉讼法律实务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立法对当事人同时申请抗诉和再审,在检察院提出抗诉后而法院裁定再审前申请撤回再审申请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未作规定,殊值探讨。  相似文献   

10.
曹清 《时代经贸》2011,(18):73-74
我国《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能够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的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范围却存在争议。本文讨论的范围限于法院判决引起物权变动的情形,而在法院各类型判决中,只有形成判决才能直接引起物权变动,而给付判决和确认判决则不具有此效力。本文还对能够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的形成判决作了举例分析。  相似文献   

11.
刑事审后程序是指除审判监督程序外刑事判决生效后一系列程序的总称,包括刑事执行程序、被害人的权利保障程序以及刑罚被执行完毕人员的前科消灭程序等内容。刑事诉讼法学界除了对作为刑事审后程序重要内容的刑事执行程序研究较为充分外,还没有人对刑事审后程序作过系统的专门研究。对刑事审后程序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建立和完善被害人损害赔偿制度和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建立刑罚被执行完毕人员前科消灭的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2.
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检察院对民事案件提起抗诉的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的判决,截定生效后,检察院随晨有权依法提起抗诉。这种随时提起抗诉的方式与我国诉讼理论的“有错必纠”原则相吻合,与我国民事诉讼追求客观真实和公正的目的相一致。但是,检察院随晨提起抗诉会导致重复诉讼程序,拖延了诉讼时间,浪费诉讼资源,并有损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民事关系的稳定性,为此,有必要在我国建立民事抗诉期限制度。  相似文献   

13.
刑事再审程序是特殊的法律救济程序,是刑事审判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实践中,再审程序积极作用显著,程序功能更好地发挥离不开其前置程序———再审启动程序的完善。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再审启动主体、启动事由、启动时效与次数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促进再审程序良好运行,保障当事人实现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14.
《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国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制度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在立法和司法层面上仍存在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的范围、司法审查的法律程序以及司法审查的审理结果等诸多不足.我国现行的《仲裁法》没有对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涉外仲裁裁决之诉能否上诉问题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对法院作出的撤销裁定,不得上诉.为了实现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审查的监督,应制约法院行使涉外仲裁裁决的权力,使其纳入诉讼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15.
只有依法经过听证程序,才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错误。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听证制度,将听证程序作为普通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予以运用,即只是对那些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的几种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又有听证要求的,才举行听证会,而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要经过听证程序。对于其他的行政处罚一般只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就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16.
赖安君 《经济研究导刊》2010,(33):237-238,296
就目前中国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先交纳罚金后判决的程序违法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和后果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对应措施。  相似文献   

17.
郭贾琦 《经济师》2013,(12):79-79,81
刑事救济是刑事诉讼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非常重要的程序,它可以避免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是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我国现行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就属于刑事救济制度的内容,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制度,通过对我国古代的刑事救济制度之分析,对我国刑事诉讼救济制度的完善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王静 《经济师》2014,(7):77-78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文章从离婚方式入手,阐述了离婚诉讼的成本构成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状况。  相似文献   

19.
从管辖权的程序性质出发,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置应当贯彻公正、当事人平等、效率以及适度救济四个原则。对管辖权异议的审理应当采取附带审理或听证等简易化模式,且仅实行形式审查,当事人应当说明异议的理由并适当举证,审理期限应予缩短。对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进行再审弊多利少。  相似文献   

20.
姜吾梅 《经济师》2001,(7):39-40
空白票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 ,但立法对空白票据丧失能否通过公示催告程序予以救济并不明确。文章认为我国《票据法》承认空白支票一定的法律效力 ,当空白支票丧失时 ,失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