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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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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浮动抵押是英美法系国家所创制的一种抵押制度,而财团抵押是大陆法系国家所创制的抵押制度.两者都是以企业的全部财产或者一部分财产设立的抵押制度,但是却存在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可以说这两种制度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缺点.本文旨在通过对两种制度在特征和其本身存在的利弊方面的分析,来说明在我国担保法体系中,应该选择那种抵押制度以及如何完善我国的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2.
论浮动抵押制度的具体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浮动抵押制度是我国<物权法>刚刚确立的一种新型抵押担保方式,浮动抵押权人由于不能对抗善意的买受人,为保护其优先权的实现,浮动抵押权人会与抵押人约定限制、禁止转让抵押财产或限制、禁止再设置其他抵押,该限制性条款不应对抗善意的买受人,同样不应对抗善意的再抵押权人,如限制性条款已登记公示则可对抗再抵押权人.浮动抵押权与固定抵押权冲突时应以固定抵押取得财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来解决两个优先权的冲突.浮动抵押权与浮动抵押权冲突的应以登记优先为原则行使优先权.  相似文献   

3.
企业作为融资主体,如何扩大其抵押标的、增加它的担保能力是当前研究抵押担保问题的关键.来源于大陆法国家的财团抵押制度和英美法国家的浮动抵押制度在秩序与效率的价值冲突协调中将企业财产结合体作为一个整体对待,通过采用适当的公示方法,设定一个抵押权来为企业资金融通提供担保,在企业融资方面作用显著,这对于我国目前的担保立法和实践来说具有重大借鉴意义.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对财团抵押和浮动抵押优缺点的辩证认识来反思我国的企业财产抵押制度并完善之.  相似文献   

4.
自从1995年6也30日《担保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几年来的实施运作,财产抵押贷款以其较高的安全系数,愈来愈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一改过去的信用担保为财产抵押和信用共用担保。从已办理的财产抵押贷款看,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控制和转化信贷风险,提高银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水平,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财产抵押和登记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笔者就此谈一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相似文献   

5.
浮动抵押突破了传统固定抵押制度对抵押物范围的局限,将其从“现存财产“扩大到“将来财产“,因其在商业融资中有巨大的价值,在国际商业信贷中备受青睐.与固定抵押相比较,浮动抵押的界限显然较为模糊,实务操作中变数较大.我国在对外借款中,已经出现了浮动抵押条款.建议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相关立法,构建高效、实用的浮动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6.
许建苏 《经济论坛》2007,(19):138-139
一、浮动抵押的含义及特征 所谓浮动抵押,是指权利人以现有的和将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为其债务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约定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7.
<正>银行实施抵押贷款办法有其优越性,但在具体执行中也有诸多难点。据对一些省、市五大专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调查,普遍反映由于有关政策不配套,致使具体实施中出现了六大矛盾。 第一,抵押贷款与现行信贷政策相矛盾。 抵押贷款是指银行与企业订立借款合同时,根据对方要求把自己的财产提供给对方作抵押,方可取得贷款的行为。而银行现行信贷政策要求每年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分类排队”。 第二,抵押贷款实施细则与实际相脱节的矛盾。 现行的抵押贷款,没有统一的细则,各专业银行根据自己特点制定本系统内执行的规定,因此在具体执行中,基层银行或城市信用社对抵押物的作价和抵押物的要求不一,实施细则与实际脱节严重。 第三,地方利益与银行利益的矛盾。  相似文献   

8.
一、什么财产可以作抵押在现实经济生活中 ,情况千差万别 ,错综复杂 ,有的在执行抵押贷款中 ,将高档耐用消费品、日杂百货甚至低值易耗品作为抵押物 ,往往抵押期未到 ,这些抵押物有的已经出售 ,有的已失去原有的价值 ,造成诸多本不该发生的纠纷。因此 ,执行抵押贷款 ,必须慎重对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可以接受的抵押财产原则上有以下几种 :(1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的定着物 ;(2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它财产 ;(3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  相似文献   

9.
浅谈商业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倪峰 《经济与管理》2008,22(8):96-97
商业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主要有:以设定抵押后建的设施扩大贷款、以划拨土地抵押贷款、以预售商品房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和以亏损企业财产贷款。防范此类贷款风险的措施主要有:明确抵押物的法定范围、规范土地使用权抵押操作等。  相似文献   

10.
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银行将其持有的住宅抵押贷款债权转让给一家专业机构,该机构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债权重新组合并以此为基础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一种融资行为.这一行为过程的实质是将银行的贷款资产在资本市场上转化为再流动资金.美国住宅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运作是最为典型的.本文试对此做简要介绍,以对我国目前正在酝酿和设计的住宅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工作有所借鉴和启迪.  相似文献   

11.
文章在梳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指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是导致"鬼城"出现的重要原因,同时介绍了美国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两种不同的国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模式,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索在推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有效合理的推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传统理论以信息甄别机制解释抵押担保提高融资便利度的作用,但无法解释抵押人为债务人本身,实际未增加偿付财产时的情况。该文认为抵押担保处置偿付具有针对特定物、债权人处置和优先受偿权等使其区别于一般财产偿付的特点,使得贷款人能节约事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成本,而借款人在未增加偿付财产的时候存在违约成本,同样构成信息甄别机制。在这两方面的影响下,借贷交易费用得到节约,信贷供应量扩张,形成提高融资便利度的现象  相似文献   

13.
住房抵押贷款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但也给银行带来了新的风险,使得银行的优质资产质量有所下降。特别是200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银行贷款经营风险和业务制度、房地产商与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在住房抵押贷款违约诉讼中执行的操作、以及社会福利与诚信机制等方面产生了复杂的影响。在分析这些影响的基础上,相应地提出了改变银行贷款策略、完善房地产管理和加大住房福利力度、继续完善立法、健全社会信用制度等多方面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4.
我国台湾地区可依法以财产权为客体而成就权利抵押权。农村土地抵押乃权利抵押之典型形态,除所有权可以抵押之外,地上权、农育权、典权、矿业权和渔业权均得为抵押之标的物。农村土地抵押的本质乃权利抵押,其在法律上存在合理限制。立法者及时调整不适宜的法律政策,并在土地利用与土地保育之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是农民重要可支配财产,通过土地承包权抵押的方式可有效释放土地潜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目前,全国各地在不断地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践模式,但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推向全面实施阶段,还必须求证其制度上的合理性,即符合法律理论,符合政策意图,否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必将因为遭遇法律与政策障碍而夭折。只有理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政策支撑和法律逻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才能得到可持续的法律保障,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常态化、市场化,拓宽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  相似文献   

16.
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颁布以来 ,以不动产和视为不动产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在银行贷款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贷款抵押是一种物的担保 ,对于银行信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清偿性 ,因此大多数的贷款都采取了这种担保方式。但由于一些银行信贷人缺乏法律知识 ,对《担保法》的理解较肤浅 ,随意操作 ,盲目抵押 ,造成许多抵押权形同虚设 ,致使银行贷款难以收回 ,债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现针对商业银行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有关贷款抵押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 ,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参考。一、抵押权与债权分离 ,抵押担保流于形式很多商…  相似文献   

17.
高山平 《新经济》2013,(23):17-17
房地产抵押贷款与各方面的利益都息息相关,商业银行在运作过程中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对于我国整个金融市场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项目。本文主要探讨分析了我国房地产抵押贷款项目中所存在的风险,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使项目能够良好发展。  相似文献   

18.
袁智  陈红梅 《经济论坛》2003,(16):54-54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5条第2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由此引发学界对这一条款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我国允许重复抵押;另外一种则认为,我国允许的是再抵押,而不是重复抵押。其实问题的焦点在于抵押物的同一价值可不可以多次抵押。尽管作为现代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尊重在我国一样得到了确立,可是经济人仍只是经济学家专有的名词。民法(尤其是有关财产的法)中对“人”形象的构建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制度的设计。诚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  相似文献   

19.
抵押期间制度是抵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平衡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对于抵押期间问题的研究,特别是从抵押登记部门的角度对抵押期间问题的研究的相对欠缺,致使这一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鉴于此,本文拟对抵押期间及其登记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0.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琳 《资本市场》2002,(6):62-64
<正> 我国已经具备了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条件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谢平透露,我国住房贷款证券化的有关政策将于今年出台,商业银行有望在年内发行第一批住房金融债券。这表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这一国际金融界近30年来的金融创新技术在我国即将拉开序幕,同时也证实了我国已经具备了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条件。 1.我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理论研究基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实质上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是由商业银行等原始贷款机构将流动性较差的住房抵押贷款出售给证券化特设机构,特设机构对抵押贷款进行汇总和结构性重组,以其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作抵押,在资本市场上将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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