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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敏 《经济论坛》2004,(1):113-114
我国的房地产按揭是指不能或不愿一次性支付房款的购房人将其与房产商之房地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抵押于按揭银行,或将其因与房产商之买卖合同而取得的房地产抵押于按揭银行,按揭银行将一定数额的款项贷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将款项交与房产商所有的行为的总称。简单的说,就是以房地产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关系。按揭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关系就是按揭人(抵押人)将所购房屋作为按揭向银行(抵押权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担保所产生的抵押关系。由于贷款的清偿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漫长的抵押期间,抵押人如想转让抵押物是在所难免的。关于抵押物…  相似文献   

2.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评估及规避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购买普通住房为目的,以其合法拥有的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物,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或违反借款合同的某些约定,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并有优先受偿权。处分抵押物后的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贷款人应退还抵押人。近几年,住宅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消费热点,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其中,包括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在内的住宅金融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大力开展…  相似文献   

3.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的,为抵押人,接受土地使用权担保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土地抵押权是指在土地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对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着物所享有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的相关权利。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法律只允许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而对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土地他项权利,没有明确规定。一、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5.
<正>银行实施抵押贷款办法有其优越性,但在具体执行中也有诸多难点。据对一些省、市五大专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调查,普遍反映由于有关政策不配套,致使具体实施中出现了六大矛盾。 第一,抵押贷款与现行信贷政策相矛盾。 抵押贷款是指银行与企业订立借款合同时,根据对方要求把自己的财产提供给对方作抵押,方可取得贷款的行为。而银行现行信贷政策要求每年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分类排队”。 第二,抵押贷款实施细则与实际相脱节的矛盾。 现行的抵押贷款,没有统一的细则,各专业银行根据自己特点制定本系统内执行的规定,因此在具体执行中,基层银行或城市信用社对抵押物的作价和抵押物的要求不一,实施细则与实际脱节严重。 第三,地方利益与银行利益的矛盾。  相似文献   

6.
什么是抵押物:抵押物,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关于抵押物的范围各国规定不一。有些国家仅允许以不动产为抵押物,如德国、日本、法国等。  相似文献   

7.
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将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性、寿命长久、价值量大、保值增值的特性,是一种良好的用于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财物,所以银行为了减少自身风险,往往要求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对抵押房地产进行客观、公正而准确的价值评估,也就是正确的确定房地产抵押的价格,可以降低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保障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正常、有序、安全的融通。如何科学的确定房地产抵押价格,应当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相似文献   

8.
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与人们传统观念的不断改变,“抵押”一词逐步在社会舞台上活跃起来,而房地产又以其现实性、稳定性、保值性、安全性最强等特性成为普遍采用的抵押物。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属于不动产,我们在设定房地产抵押权时,需依法登记并履行其法律行为,否则就会引起许多抵押纠纷。现笔者就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发表如下浅解: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评估实践中存在套模版、随意性大等诸多问题,有必要从理论上探讨这项业务的重要性以改变从业者的认识和做法。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评估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从宏观层面看,正确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评估有利于银行体系的健康发展,可以防止由银行体系的崩溃引发全面的金融危机。从微观层面来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评估能够使抵押人获得相应的和及时的金融帮助以实现自身愿望;而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则降低了抵押物处置风险,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贷款的安全。  相似文献   

10.
最高额抵押制度是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为了迎合连续陆交易所提出的简化担保程序和成本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类特殊抵押权制度,已经为许多国家陆续接受。我国《担保法》规定:本法所称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物权法》第203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11.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esident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简称RMBS)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分支类别,是房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y,简称MBS)的一种,在当代中国特指银行或其他抵押贷款机构(mortogage banker)发放的以个人住房(不包括店面、写字楼、车库(位)等经营性质的房产)为抵押,以贷款组合产生的现金流(本金、利息、罚息和提前还贷违约金等)作为偿债资金的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特征的资产支持证券.需要指出的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资产池里对应的资产是个人住房贷款,在当下中国特指个人以购买住房为目的并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不包括以住房为抵押的其他类型的贷款,例如以住房为抵押的用于装修的贷款、企业购买房产进行的按揭贷款等.房产抵押贷款(MBS)的范围则更广,既包括以住房为抵押的贷款,也包括以商场、店面、写字楼、车库(位)为抵押物的按揭贷款(CMBS).  相似文献   

12.
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颁布以来 ,以不动产和视为不动产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在银行贷款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贷款抵押是一种物的担保 ,对于银行信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清偿性 ,因此大多数的贷款都采取了这种担保方式。但由于一些银行信贷人缺乏法律知识 ,对《担保法》的理解较肤浅 ,随意操作 ,盲目抵押 ,造成许多抵押权形同虚设 ,致使银行贷款难以收回 ,债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现针对商业银行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有关贷款抵押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 ,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参考。一、抵押权与债权分离 ,抵押担保流于形式很多商…  相似文献   

13.
改善投资基金治理结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信托法明确规定:在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有权申请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可以因此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4.
浅谈贷款担保中存在的实践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钱飞长 《经济师》2001,(3):167-167,215
一、贷款担保中存在的实践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施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不少法律问题 ,在贷款担保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 )办理抵押担保方式存在的问题1、抵押物的价值评估走过场。当前 ,我国大部分地区缺乏富有权威、法定的评估机构 ,各家银行、城乡信用社信贷管理队伍中也无专门的工程技术人才 ,无法对抵押物进行科学的计价 ,只能以抵押人提供的帐面价为依据 ,迫于“无奈” ,把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异、地理位置优劣不同而牵涉到房地产价值的差异和技术进步对专用生产和设备造成的有形无形损耗的差异都给舍弃了…  相似文献   

15.
王春杰 《经济论坛》2007,(4):118-119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为拥有住房的老年人提供“抵押房产.领取年金”服务的金融新品,具体做法是老年人在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时,把房屋产权抵押给保险公司或商业银行,银行或保险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用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再将房屋价值化整为零,分摊到申请人的预期寿命年限中去。老年人可以终身继续居住该房屋,定期领取年金以满足日常消费开支、医疗保障需求和其他方面支出。等到申请人亡故或永久性搬出房屋,相应金融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处置,抵补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因为其操作过程像是把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反过来做,相当于保险公司或银行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从借款人手中买房,故称反向抵押贷款。作为一种成熟的融资方式,反向抵押贷款激活了个人房屋这种“僵化的资产”,唤醒了“睡眠的财富”,  相似文献   

16.
动产抵押因抵押人在提供其动产作为债务担保时不转移占有并可以继续使用收益而倍受青睐。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依法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因不转移占有,抵押权人无法对该动产实时监管,而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范围也存在一定的空白区域,即便是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诉至法院要求实现抵押权时也会遇见诸多阻碍,承受较大风险。故动产抵押的风险需要作出界定,风险的防范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17.
张晓婷 《经济师》2000,(1):49-49,68
抵押贷款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是担保贷款的一种方式。在实践中,根据《贷款通则》及《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可发放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但信用贷款一方面借款人较难取得,要经过贷款人审查、评估,确认借款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才可获得;另一方面,贷款人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借款人在贷款到期不能还本付息,银行的贷款将面临收不回来的风险,严重影响贷款的安全性。因此,贷款人在发放贷款时,是以发放担保贷款为原则的。抵押素有“担保之…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及房地产开发、交易市场的繁荣,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进行贷款,已成为企业和个人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房地产抵押是一种不确定性的担保,尤其是在经济波动幅度大、房地产抵押价值高、还贷时间长、利率变动大的条件下,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大。因此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会要求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估价,由此而产生了以抵押贷款为目的房地产估价。房地产抵押价格的评估是根据设定抵押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结合市场变化规律,分析预测未来(抵押贷款到期时)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状况的变动趋势后,对房地产在抵押贷款到期处分时的市场价格的估算。评估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双方的利益。尤其是当借贷双方因不能履行债务而发生纠纷时,通常会将估价机构和人员牵连进去,因此,作为估价一方必须树立风险意识,不要因一时小利或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笔者以下就抵押评估市场潜在的风险及其规避阐述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9.
郝俊生 《经济师》2011,(2):181-181
<正>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山西省试点县(区)集体林的确权、发证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各项配套措施也逐渐开始实施,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已经开展,但目前金融机构开办林权抵押贷款还存在一定困难,制约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一是抵押物评估难。目前  相似文献   

20.
袁智  陈红梅 《经济论坛》2003,(16):54-54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5条第2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由此引发学界对这一条款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我国允许重复抵押;另外一种则认为,我国允许的是再抵押,而不是重复抵押。其实问题的焦点在于抵押物的同一价值可不可以多次抵押。尽管作为现代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尊重在我国一样得到了确立,可是经济人仍只是经济学家专有的名词。民法(尤其是有关财产的法)中对“人”形象的构建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制度的设计。诚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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