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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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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应重视商事登记效力体系的构建,唯有科学合理的商事登记效力制度,才能确保商事登记所具有的公信力,并发挥商事登记制度的功能。经正确登记的事项,除法律规定自登记时发生生效效力者外,自商事登记机关发布公告之日起,登记义务人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应登记而未登记的事项,除法律规定不发生效力者外,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错误事项,登记义务人不得以之对抗真正权利人以及善意第三人,但善意第三人得援引该错误登记事项对抗登记义务人。善意第三人基于对错误登记事项之信赖而取得权利者,其权利保护应适用善意取得之规定。错误登记应属无效登记,但仅在裁判宣告后方可主张。  相似文献   

2.
商事登记是由两方实施但牵涉多方利益的法律行为。因此,商事登记制度具有双重目标,既要保障私权,又要实现公法控制,需要平衡国家、登记申请人、第三人等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本文将商事登记的制度价值和法律功能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赋予商事活动当事人以商事主体的身份和资格,肯定其法律地位;二是公示商事主体经营状况和能力,确立和维持其商业信誉;三是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交易安全,提高效率;四是便利国家对商事主体的管理,建立和维持商事经营秩序。  相似文献   

3.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商事登记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若与客观事实存在实质性差别,可能涉嫌商业欺诈,如何运用行政手段加强对登记事项的审查和监督,切实维护商事登记公信力,  相似文献   

4.
对于商业登记或商事登记的性质,存在通常解释和功能解释两个分析角度。在通常意义上,商业登记是指申请人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商业登记册并使之产生特定法律效力的活动。由此而来,狭义上的商业登记仅指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事项的活动.  相似文献   

5.
建立统一商事登记法律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现代商法的发展趋势及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分析了现行商事登记制度的体制性环境和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从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商事主体准入制度出发,商事登记立法的重点应着眼于商事登记的范围、登记事项、公告与年检、商事主体退出制度等的规制和创新。  相似文献   

6.
本期导读     
市场主体进出制度是市场交易秩序中的重要问题。如何设计出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科学合理的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是当前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本刊记者近日走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就当前市场准入制度需要改革的问题、商事登记立法中准则主义问题、如何解决现行的企业体系和企业分类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以及商事登记法的出台等内容进行了访谈,敬请关注。●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综合执法机关的关系如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相似文献   

7.
商事登记是一项重要的制度.由于其主体一方为国家权力机关,从而对它是私法行为还是公法行为或是两者兼具.  相似文献   

8.
九、国(境)外商事登记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一)立法体例通过比较各国的立法体例,我们认为英美法系所采用的在公司法、合伙法等单行部门法中直接规定商事登记事项的立法体例是基于其以判例法作为民商事法律基础的法律传统和法制结构,同时也与英美法系国家法院相对于行政机关的相对强势地位有关。在英美法系国家,民商法的主体是判例法,或称之为普通法,并不像大陆法系国家那样存在由立法机关所指  相似文献   

9.
本文充分肯定了我国工商登记制度在过去30多年的历史贡献,同时对现行工商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改革的目标和路径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事登记制度,实现主体登记与营业登记相分离.主体登记单纯地体现为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变动登记,排除了政府对商事主体营业行为的干预;营业登记则赋予工商机关通过信息披露对商事主体的市场经营活动实施监管的功能.文章还对商事登记的范围及其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相似文献   

10.
五、国(境)外商事登记机构设置模式比较由于各国在商事登记立法体制上的差异,负责商事登记的机构设置模式也不尽相同。目前各国和地区负责商事登记的机构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行政机关、法院和民间商会,我们因此可将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的设置模式定义为行政模式、司法模式和民间模式三种。(一)行政模式行政模式是指负责商事登记的主管机构为国家或地区的行政管理部门。多数英美法系国家(地区)及部分  相似文献   

11.
企业作为一种基本的商行为主体.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越来越显示出重要作用。从设立到存续再到注销。竞争、风险和优胜劣汰法则始终考验着企业的生存能力.而与之相伴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商事登记。商事登记是商主体的筹办人或商主体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资格而依照法律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并被核准登记公告的法律行为.是商主体获得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的必经之道.凡未经商事登记者不得以商主体资格从事经营活动。从我国的相关立法来考察.一方面法律以语焉不详、态度暧昧的表述将商事资格区分为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另一方面又通过相互抵触、歧义互现的规定以营业执照的颁发和吊销为着眼点.赋予了其以双重表征的功能.形成一种商事主体资格功能蜕化而营业资格功能膨胀的异化状态。这不仅造成自身制度构建上的缺漏.在与其他制度的衔接上也蕴藏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相似文献   

12.
商事主体登记,一般也叫商事登记、工商登记,或者叫市场主体登记。商事登记是商事主体获得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发生变化的标志性结果,是商行为内容以及商行为产生效力的结果,也是创设和确立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我国商事登记的事项主要有商号、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负责)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企业、法人)从业人员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所有权人、财产责任等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相似文献   

13.
现代商事登记以公司登记为主体,同时还包括个体商人、合伙等其他商事主体的登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商事登记制度产生于19世纪中后期的欧洲,主要是伴随公司制度的变革而最终确立的。但是,作为一种商业主体的活动,商事登记行为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商人行会登记。现代商事登记制度从最初起源到最终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相似文献   

14.
公示制度是商事登记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以实现国家对商主体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能够保证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但是,我国现行的商事记公示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营业执照既是确立商事主体法律地位的法定依据,也是商事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许可凭证,承载着公示、约束、承诺等多项功能,对于商事主体身份和经营资格的确认具有权威性。现行登记注册中,由于营业执照规格、样式、内容等不尽统一.给投资者办理登记注册、登记机关打印发放、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制度》第11条第2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这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体现。这里的“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但“形式”是不是仅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呢?  相似文献   

17.
一、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登记与商事登记之比较 广义上讲,现代企业制度是以规范企业主体及其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经济制度。狭义上讲,“现代企业制度是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基本的成份”。从法律角度看,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属于商法调整的范畴。商法中的主体法,如《公司法》、《合伙法》、《独资法》规范调整商事主体。商法中的行为法,如《经济合同法》、《商品交易法》、《竞争法》、《证券法》等规范调整商事主体的行为。  相似文献   

18.
实质重于形式中的"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能仅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相似文献   

19.
会计核算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实质”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形式”是指法律形式或法律形式之外的其他外在形式,包括会计核算的一般标准、“交易或事项”指经济业务等。一般说来,任何交易或事项都有经济实质,但只有外部交易才涉及到法律形式,  相似文献   

20.
为了进一步明确商事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的概念,对电子营业执照的定义、特征及适用法律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将电子营业执照、纸质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等几个概念做了详细比较,最终确定了电子营业执照的定义,即为由商事登记机关以电子签名方式签发,载有商事主体登记信息,证明商事主体资格,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营业执照.通过深圳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生成的营业执照符合电子营业执照的概念和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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