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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已成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的一个重要内容。2010年以来,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稳妥推进。从理论研究到支行试点,再到全辖全面推开,经过近三年的持续努力,宁波建立起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组织体系、纠纷处理机制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四位一体"的工作框架。基本形成了人民银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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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起,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及其辖内的7个县支行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活动,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试点开展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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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宇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成功转办各类金融消费投诉案件45起,上报自身受理并处理完毕的金融消费投诉和咨询等案件700余起。同时,通过系统发布各类管理文件50余份、公告20余条,报送信息30余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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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经济金融改革发展到了新阶段,在面对经济一体化与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中,改革的内源动力要求我们现行的监管格局对新的金融市场发展与金融现象做出回应。而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已经宣告了中央银行去监管职能改革思潮的失败,作为以"一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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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人行晋宁县支行作为人行昆明中心支行选取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将积极组织人员,配合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结合晋宁县实际,探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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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分别设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投资者保护局、保险消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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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产生金融消费争议时,原则上先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金融机构对投诉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或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金融消费者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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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2012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正式组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开始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职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作为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机制构建与过程实施无疑已成为新形势下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必须重视和研究的一项新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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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王华庆书记讲话精神:“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更好的履行这一职责,进一步提高人民银行金融服务质量,本文介绍了西藏辖区人民银行2012年开展试点工作及2013年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正式成立以来全面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了当前辖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难点,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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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出发,介绍了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现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表现形式、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有益探索等内容,概述了以美英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世界主要经济体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经验,指出了目前基层央行在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根据基层央行履职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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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金融消费概述金融消费,是从传统消费中衍生出来的一项概念,主要是指当事人用其可支配收入中的部分收入进行投资理财,从中获得收益的一项民事活动,主要包括银行借贷、银行发布的各种理财产品、债券、股票、保险等各类与金融机构发生合同关系,并从中获取相应利息的活动。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现状及问题(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已建立,而基层部分地区金融维权工作仍存在盲区。现阶段在加强制定监管条例约束银行的同时,基层央行牵头成立了地方金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