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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企业避险的机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0年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六部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原来的上海市和广东省4个城市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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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迅速自2009年7月我国开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一年半以来,尤其是2010年6月22日央行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逐渐步入快车道,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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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7日,央行联合六部委颁布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至含内蒙古在内的20个省区市。跨境人民币结算全面展开后,跨境贸易的结算范围、企业范围、结算地域范围均得以扩大,这对锡盟地区的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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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份,国务院批准上海、广东省四城市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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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7月我国开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近两年以来,尤其是2010年6月22日央行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跨境人民币业务逐渐步入陕车道,业务规模加速扩张,业务种类不断丰富,由经常项下的贸易结算到资本项下的投融资等业务类型不断拓展,体现出了市场需求驱动、政策顺势推动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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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国务院批准上海、广东省四个城市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由原来的4个城市扩大至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以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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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六部委正式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增加广西等18省(区、市)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截至2010年9月末,广西地区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3950笔,金额49.27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为推进人民币跨境投资工作提供了基础条件。本文以广西相关数据为基础对人民币跨境投资进行实证分析,探讨推动人民币跨境投资的主要障碍,并针对性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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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在2009年7月1日联合发布了《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文件,在部分地区正式启动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经过了六年多的发展,已经扩大到了全面发展.经过了六年的发展,我国在市场需求以及政府政策双重推动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文将通过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效益的分析对其人民币结算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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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六部门近日共同制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讨论多时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于7月6日正式开办。这意味着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地位将从计价货币提升至结算货币,中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已进入实质运作阶段。其带来的意义非同小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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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课题组 《中国金融》2011,(20)
香港不是纯粹的离岸金融市场是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制度瓶颈。香港虽然实行一国两制,但是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却并非是一个真正的离岸市场自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显著加快。继2009年7月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之后,2010年6月22日,国务院六部委又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