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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近年来,笔者也记不得在农村吃了多少次喜酒,其中有的喜事是在新郎新娘没领结婚证时就办的。由于没办结婚证,双方是否完全自愿,是否达到法定婚龄,是否存在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就都不得而知了。据笔者调查,农村许多家庭把操办婚礼看得比领结婚证还重要,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群众对《婚姻法》不了解,认为领不领结  相似文献   

2.
《商》2015,(13):217-219
离婚标准是法定机关认定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离婚条件的标准,深刻影响着法院的中立性、律师群体和理论界人士的行为取向,最终影响着婚姻当事人对法律的情感,并因此产生诸多道德问题。离婚标准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关于婚姻立法的科学性,这一指标在本文又集中表现为婚姻立法是否与道德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我国现行的离婚标准以"感情破裂"为离婚的最基本原则,但与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婚姻破裂"原则相背离,并因此而导致许多问题,亟需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抗红 《商业时代》2012,(1):107-108
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劳动关系,经法律调整后形成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相对应的产生于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的事实劳动关系,因无书面劳动合同而不同于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改变了符合法定模式劳动关系的条件,事实劳动关系概念的存在基础已不复存在,不宜延用。实践中,将劳动关系分为符合与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比较恰当。目前,我国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水平偏低,这与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建立在标准就业中形成的传统标准劳动关系基础上有直接的关联。而现实中非标准劳动关系大量存在,面对非标准劳动关系调整的现实需求,原有劳动法调整模式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应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  相似文献   

4.
杨楠 《商》2012,(12):103-104
作为工业化和现代化一般规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的表现,从农民工现象出现开始,在政府部门、城市市民、大众媒介和学术界中,就发生了对于农民工现象的种种争论,农民工的各种问题也逐步引起社会的关注,其中之一即中国农民工的婚姻问题,在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群体中,产生了事实婚姻与法定婚姻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2015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为113.51,远高于国际联合国设定的103-107的正常值。近年来由于传统观念影响,我国男女性别比例不断上升,性别比例失衡使得我国农村地区适婚男性娶妻难的现象颇为广泛,进而对理想状态下的婚姻市场引入了过度竞争,最终给国民生活和国民储蓄率带来重大影响。基于基本的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分析,从性别比例失衡这一视角来说明我国农村婚姻市场扭曲的原因,最终得出在这种扭曲的婚姻市场下,对婚姻双方家庭带来的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6.
农村剩男是我国社会中一个特殊群体,与城市中的"剩女"不同,他们是被迫不能进入婚姻的。在婚姻市场性别比例失衡、严重的婚姻挤压和高额的结婚成本的综合作用下,农村剩男的婚恋状况不容乐观。结婚是婚姻市场中的交易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而法律调控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婚姻市场性别比例平衡,缓解对农村剩男的婚姻挤压,抑制婚姻价格不断增长的趋势,对农村剩男问题的解决有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7.
用证据说话     
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行政证据是由法定主体收集的具有法定形式、依照法定程序审查判断查证属实的客观存在 ,对案件事实起证明作用 ,用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在日常执法活动中 ,有些行政执法机关恰恰在证据这一块上做得不够 ,表现在采集证据的种类、范围、方式和运用等诸多方面。能够证明违法事实存在的证据链条不确凿、不充分 ,对定性和处理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由于行政相对人往往聘请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 ,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而律师具有渊博的法律知识、熟练的运用技巧和广泛的权利 ,他的执业特点决定了必须从保…  相似文献   

8.
《商》2015,(52)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男子进城务工,农村留守妇女逐渐增多,形成长期分居两地的状况,这使得留守妇女婚姻变得不稳定,离婚率逐年上升的现状引起人们对留守妇女婚姻的关注。本篇论文将从组织、法律以及政策制度这四个方面给予相关的建议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留守妇女的婚姻问题。  相似文献   

9.
《商》2016,(8)
商铺经营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和使用,但是目前尚未有任何法律、法规对此予以规制。在当前的法律制度背景下,实践中的商铺经营权质押有违物权法定原则,存在巨大法律风险,极易被违法犯罪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10.
高叶 《现代商业》2012,(18):283-284
离婚作为婚姻家庭的一个重要方面,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则是调整人们离婚行为的基本准则,目前我国对诉讼离婚法定理由的规定主要集中于《婚姻法》第32条"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是当前我国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基本准则。本文拟通过对"感情破裂"这一诉讼离婚法定理由的优点和不足进行分析,以期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能够对我国的诉讼离婚法定理由的立法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11.
张军  王志勇  韩超 《消费导刊》2012,(4):156-158
当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重新参加工作已非个别现象,越来越多的人在退休后重新选择工作。但是,对于二者因此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性质却是争议不断,由此也导致在法律实践中适用何种法律不能确定,不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从属性,而不在于主体是否适合。超龄人员再就业符合从属性这一本质特征,应根据不同情形将二者之间的关系界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这样有利于实现劳动者、用人单位、国家、社会之间的互利共赢。  相似文献   

12.
董自正 《消费导刊》2011,(7):123-123
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填补了我国婚姻法的一项空白,使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时有了法律依据。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法定情形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3.
特色小吃品牌化、规模化的条件与发展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央视重档美食节目"舌尖上的中国"的热播,全国掀起了一股地方特色小吃热潮。目前,就特色小吃是否需要品牌化、规模化的话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如今,已经存在一批成功的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小吃企业,文章通过对它们的成功进行剖析,归纳提炼出了一般性的条件,并且通过对多地区特色小吃成长路径的调查、分析与比较,结合具体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与行业形势,提出了符合条件的特色小吃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策略。  相似文献   

14.
吴小敏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14):228-231
如果要考察该完全法条中所规定的法律后果是否可以得以实现,必须根据该法条规定为假设条件所涉的法律事实的存在与否来决定。这就牵涉到对完全法条中假设条件所涉的事实情况是否存在加以证明的问题。众多的案件事实并不能真伪分明地得以确认。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作为争讼基础的事件不可能在每一个细节上均能得到澄清,对于法官的裁决具有重要意义的事实,既不能被查明已经发生,也不能被查明没有发生。法官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因对事实主张的真实性的怀疑,所生之不利后果裁决由一方当事人承担,此为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一、与合同的法定解除相关的概念 (一)法定解除的概念 所谓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其特点在于: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当此种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结果,在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促使婚姻成立的消费、婚姻合法性的消费、攀比排场性消费三个方面,对宁夏盐池县佟记圈村的农村婚姻消费个案进行调研,并从不同层面分析了该村婚姻消费水平及消费结构的变化,佟记圈村的农村婚姻消费在农牧交错区有一定的典型性,对认识该地区农村婚姻消费特点、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及其历史变迁有借鉴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7.
《商》2015,(16)
税收法定原则是我国税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文通过详述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历史渊源、基本内容等,分析了税收法定原则在法律位阶、立法权限以及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之策,以便更好的对其加以完善和落实,做到对我国基本人权的切实保护。  相似文献   

18.
基于生育对婚姻、家庭乃至社会的重要性所在,世界上多数国家通过立法规范这一行为,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尤其是通过代孕出生子女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受到传统伦理道德的影响,我国法律还未对代孕进行规定,代孕只能游走在法律规定的灰色地带。所以我国的法律应该对这一灰色地带进行一番法律上的规制。  相似文献   

19.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深入,国际分工也愈发深化,作为在此背景和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集群,已经以一种广泛经济形态的存在被经济理论和实践阶层所关注。通过以滔博运动这种具有中小企业集群的典型范例为事实条件依据,对其实例的现状进行分析,将影响中小企业集群成长的机制和因素进行研究,进而通过对其影响条件的研究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20.
当今农村受到自然和历史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其存在的法律问题呈现出特殊的一面。农村的法治环境建设总体发展良好,但仍存在土地、财产、婚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为完善农村法制环境建设,应加强对农村的法律宣传,不应流于形式,而应贴近当地实际;司法部门协调,高校积极参与,提高农民法律识别能力;成立专门机构,为农民维权;软硬件设施相协调;发挥村干部积极作用,约束消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立法,使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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