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挖塘养鱼"在江苏省农村地区大量存在,其合法性尚存在一些问题。论文分析其产出原因:一是相对种植业而言,从事水产养殖收益较高,二是农村地区存有大量闲置的土地资源,三是农民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剖析了"挖塘养鱼"的正当性、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对如何规范"挖塘养鱼"现象提出了建议,一是根据土地不同性质,区别对待"挖塘养鱼"现象,二是充分调动农民办理养殖权证的积极性,三是尽快出台专门针对"挖塘养鱼"的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耕地"非粮化"现象有增多趋势,大量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经济作物、苗木林果,甚至挖塘养鱼等,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一定程度上也威胁了国家的粮食安全。作者在对此现象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浙江林业》2004,(3):6-7
近年来,一些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挖塘养鱼等,使基本农田面积不断减少,严重削弱了粮食生产能力。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现紧急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林果业与挖塘养鱼:有明晰的法规却无责任追究规定? 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国家更是高度重视.<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一些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挖塘养鱼等使基本农田面积不断减少,严重削弱了粮食生产能力的情况,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强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  相似文献   

6.
案例:村民兰某看到他们村里凡养鱼的农户都收入不错,赚了不少的钱.于是,春节过后,兰某就选择了自己一块水田,带领全家五口挖塘,打算养鱼增加收入.可当他们正在挖塘时,被村委会主任知道了,就带领几名村干部前来阻止,责令兰某停止挖塘,说这是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挖塘,还说这样的良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不能挪作它用.请问,兰某在自家水田里挖塘养鱼真的不行吗?  相似文献   

7.
案例:村民兰某看到他们村里凡养鱼的农户都收入不错,赚了不少的钱。于是,春节过后,兰某就选择了自己一块水田,带领全家五口挖塘,打算养鱼增加收入。可当他们正在挖塘时,被村委会主任知道了,就带领几名村干部前来阻止,责令兰某停止挖塘,说这是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挖塘,还说这样的良田,  相似文献   

8.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关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也要充分开发利用非耕地。除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外,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要求。本文在调查分析大邑县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历史、现状、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9.
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国土资源部最近发出通知,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也就是说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其他非农建设都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同时,也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确定的耕地保护的基本…  相似文献   

10.
短信     
国土资源部要求 基本农田红线五不准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五不准”。 不准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基本农田纳人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相似文献   

11.
耕地生态价值与保护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针对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耕地大量流失的状况,分析了其深层次的原因,在提出将耕地的生态效益考虑进耕地价值之中的基础上,阐述了耕地生态价值核算的理论基础与基本方法,并建议将耕地的生态价值内化,建立起保护耕地的经济机制.  相似文献   

12.
[目的]分析、研究、评价城镇化发展对耕地保护效应的影响。[方法]文章在对城镇化发展与耕地相关性分析的基础上,借助层次分析法和专家打分法确定指标权重,用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研究城镇化发展对耕地保护效应,从而提出相应的耕地保护策略。[结果] 2005—2016年贵州省城镇化率不断上升,耕地面积则逐年下降,受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断扩张、城市土地低效利用等原因影响,导致贵州省城镇化率与耕地面积呈反向发展;贵州省城镇化发展对耕地保护效应呈现正面效应。其中,对耕地集约的效应影响显著,同时对耕地规模、耕地质量也有一定的正面作用,耕地集约程度、耕地规模与耕地质量变化趋势具有一致性,均表现出不断上升的过程。[结论]通过对城镇化发展对耕地保护的效应研究,据此提出落实土地总体规划,建立耕地保护预警系统、提高贵州省各族农民对耕地保护意识等建议。  相似文献   

13.
[目的]分析我国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的学科分布,不同机构、作者合作关系,寻找研究核心,挖掘研究热点,梳理研究历程,推动耕地保护和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方法]文章运用CiteSpace软件对CNKI数据库中EI、北大核心、CSSCI、CSCD来源期刊进行定量分析,绘制我国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研究机构合作、作者合作、关键词共现、关键词突现、关键词时区可视化图谱。[结果]我国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是集自然、社会科学于一体的综合性研究。研究机构和作者间的合作呈“大分散,小团体”格局。研究围绕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展开,研究热点从早期对粮食种植、粮食产量向耕地质量提升和粮食主产区保护转变。研究历程分为“起步—拓展—成熟”阶段,从早期对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理论和现象的初探,到现在创新性、前瞻性成果服务社会民生和国家重大战略。[结论]今后需加强不同学科、机构、人员合作;挖掘小尺度下耕地变化与粮食产生存在的联系与机理,利用大数据、遥感、数理模型对耕地面积和粮食生产时空演化精准分析。从理论方法、政策制度、科学技术等领域开展研究,提出更有具有战略性的耕地保护方案,满足人民粮食需求,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发达地区耕地保护观念的转变和机制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分析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耕地保护问题,为突破当前耕地保护瓶颈提供新的思路。研究方法:综合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和统计分析法。研究结论:通过对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关系的分析,论证了发达地区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以及耕地保护观念转变的必要性;探讨了发达地区耕地保护观念转变的重点:(1)耕地保护到农地保护的拓展;(2)数量平衡到生产能力平衡的提升;(3)食物生产功能到生态服务功能的换位。讨论了发达地区耕地保护机制:农地保护的转换机制;宜耕农地异地代补机制;耕地占用以质补量机制。  相似文献   

15.
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而耕地保护是一个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正确处理城市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对于城市健康发展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以1996~2012年芜湖市数据为基础,运用单因素线性回归模型,通过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和人口城市化率3个主要指标,分析芜湖市1996~2012年城市化发展与耕地数量变化之间的关系,探寻影响耕地变化的主导因素,预测未来短期内耕地数量变化趋势,从而有针对地提出耕地保护的有效对策。研究结果表明,自1996年以来,芜湖市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耕地数量变化显著,且与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和人口城市化率之间皆存在密切关系。为避免耕地资源的进一步减少,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芜湖市应通过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加强耕地质量管护等方式进行耕地保护。  相似文献   

16.
研究目的: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合理确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基于假设法、比较研究法和文献法,通过建立耕地发展权价值测算模型,测算耕地发展权价值大小,进而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结果:(1)巴彦县耕地总面积约1/5可以满足该区域的自身粮食需求,其余约4/5为耕地盈余面积,耕地发展权总价值最高为303.72亿元;(2)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限制区域耕地转为他用,国家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3)对无法完成耕地“占一补一”,委托区域代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地区,应购买区域耕地发展权;(4)对确需满足国家建设需要占用区域耕地,国家或用地单位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研究结论:耕地保护补偿实质是向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耕地发展权权力的价值。在满足区域自身粮食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以耕地发展权价值为载体,应建立集粮食安全补偿、区域性差别补偿以及因建设占用耕地等补偿为一体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7.
研究目的:探求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用途管制相适应的耕地权利人市场化补偿机制,为耕地保护法建立公平、长效耕地补偿制度提供参考。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与耕地保护责任承担出现了错位,并且随着耕地用途管制的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财政补偿明显不足。立法上应当建立以耕地发展权为基础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耕地发展权是耕地非农建设和非粮种植的权利,属新型用益物权,由耕地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享有。应建立耕地发展权银行,推动耕地发展权转移,发展权受让人不仅要支付新增指标(限额)交易的费用,还应支付以所在地区指标(限额)交易价格为标准的费用,用以补偿既有耕地权利人。研究结论: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用途管制,是对耕地权利人耕地发展权的限制,应以耕地发展权转移建立与耕地用途严格管制相适应的耕地补偿制度,以保障地区公平发展,提高耕地保护积极性。  相似文献   

18.
目的 研究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度和协调发展度,以期为中部地区的区域协同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参考。方法 文章运用熵值法确定各评价指标权重,利用耦合度模型、协调发展度模型测算2004—2017年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系统协调发展水平,进而分析中部地区各省协调发展演变的时空特征。结果 (1)2004—2017年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系统协调发展度由0.542上升至0.797,增长47.05%,协调发展水平从中度协调提升到高度协调。(2)经过14年的发展,中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有很大提升,其发展速度远远高于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3)2004年只有山西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系统处于高度协调状态,其他5省都处于中度协调状态;2017年山西仍然处于高度协调状态,江西、安徽步入高度协调阶段,而河南、湖北、湖南提升到优度协调状态。结论 研究期间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系统协调发展度呈稳步上升趋势,但协调发展度水平不高;城镇化发展速度比较快,耕地保护承受巨大压力;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协调发展水平具有不均衡性,存在显著的时空差异。  相似文献   

19.
浅论我国耕地保护政策中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耕地保护是我国基本国策,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是目前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主要手段。本文分析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公平与效率问题、社会、经济、生态效益问题以及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的关系,认为耕地保护必须在完善农地权利体系基础上,走“质量、数量并重“的道路,尽快将保护耕地的重点从行政区为导向“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向基本农田为导向的“优质耕地、优质保护“转移。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比较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管制给东部和中部地区农户带来的可能福利损失及其差异性。研究方法:期望效用理论和对比分析方法。研究结果:(1)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对农民土地发展权及福利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规划管制给东、中部地区农户带来的福利损失分别为42521元/hm2?a和20309元/hm2?a,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户的福利损失是中部地区的2.09倍。东部地区户均耕地远远小于中部,且东部地区的增量建设用地极为有限,所以东部的土地价值大于中部。(2)中部地区发生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坟、改园、取土、挖塘、闲置等禁止性行为的概率为0.39,而东部地区发生这些禁止性行为的概率仅为0.1,说明在耕地保有目标限制下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得到较为有效的宣传。(3)以日常管制中发生频率最高的改园、取土、挖塘、闲置荒芜等禁止性活动为依据,中部地区农户的福利损失为3186—5274元/hm2?a,东部地区农户的福利损失为563—11572元/hm2?a,禁止取土行为几乎不会对东部地区农户的福利产生影响。研究结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农户对农田未来用途的预期不同,进而规划管制给他们带来的可能福利损失也有差异,在进行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时应区别对待,提高规划管制效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