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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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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媛 《会计师》2010,(7):23-24
<正>一、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股权投资差额核算方法的改变原准则规定,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并分期摊销;新准则规定,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  相似文献   

2.
当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时,投资单位的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不再摊销的截止期,有一些特殊规定。正由于这些规定的特殊性,加上缺少相应的实例来辅助理解,引起一部分实务工作者难以准确理解、正确操作。 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不再摊销的截止期规定,只有两处:其一是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讲解中提及——“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而使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减至为零”时;其二是 200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会计》第四章 101页中指出——“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而使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减至为零的,或者确认…  相似文献   

3.
一、关于会计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其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权益法。体现从简原则,小企业采取的是简化权益法。具体来讲,其一是不要求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及其摊销;其二是不需要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其三是不考虑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化其四是仅要求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情况确认收益和损失。与此相适应,进行会计核算而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长期股权投资”,则需要按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设置二级明细账,按被投资单位设置三级明细账。  相似文献   

4.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权益性投资。企业通过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了长期持有,以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企业,或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企业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持有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利益等特点。  相似文献   

5.
朱皑绿 《上海会计》2001,(10):58-58
《上海会计》2001年第1期刘万椿同志《也谈分批购入子公司股份时商誉的确定》一文(以下简称《刘文》),对分批购入子公司股份时股权投资差额的计算分析给人很大启发,但《刘文》将“股权投资差额”等同于“购并商誉”(或负商誉)似有不妥。 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解释,股权投资差额指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从企业购并的理论来看,这一差额的产生,似乎是由于商誉的无形存在,但这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实际上股权投资差额的产生有以下三种类型。 1.投资企业从证…  相似文献   

6.
王培 《税收征纳》2004,(11):30-32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因追回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按照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同时又规定:“投资企业由于追加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按追溯调整后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借方余额),与追加投资时形成的新的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分别摊销。”另外,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对长期股  相似文献   

7.
合并报表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有关件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权益法核算的基础上,对以产权为纽带组建的企业集团应编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报表对企业财务管理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8.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晓华 《会计师》2009,(5):28-29
<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2)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  相似文献   

9.
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即投资企业按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份额,在确认为投资收益的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企业以现金分配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10.
刘斌 《税收征纳》2004,(5):36-37
(一)相关规定。财政部2003年5月8日在《关于执行&;lt;企业会计制度&;gt;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第11条对《企业会计制度》第2章第22条第4款进行了修订:“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  相似文献   

11.
王纪平 《新理财》2007,(9):60-62
中国石化在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差额处理上与新准则的规定大相径庭,一是未摊销完的股权投资差额并未冲销而是继续挂账,二是将已经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进行了冲回。中国石化为何选择和新会计准则规定不符的处理方式?如此处理的动机是什么?此巨额股权投资差额欲何时冲销?成为投资者心中的疑问  相似文献   

12.
对股权投资差额和合并价差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丽 《上海会计》2000,(7):11-13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对企业投资的会计核算和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的编制起到了规范作用。本文拟就《投资准则》中股权投资差额和《暂行规定》中合并价差的处理作以下探讨。一、股权投资差额的分析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以下简称《投资准则指南》) ,“股权投资差额 ,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 ,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股权投资差额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的明细科目“股权投…  相似文献   

13.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且尤重大影响或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时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本文主要讨沦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14.
高质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是投资结构与投资方向能体现或者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与企业的战略发展相符。同时,如果企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被投资企业创造的营业收入产生利润,就应该充分考虑其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是否合理?[编者按]  相似文献   

15.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会计处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一般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  相似文献   

16.
崔方略  闫书祯 《中国外资》2009,(16):151-151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分为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区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又分为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和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两种情况。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和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  相似文献   

17.
按照《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区分两种情况缴纳所得税:一是投资方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这项持有收益在税法上称之为股权投资所得,当投资方税率高于受资方时,投资方应将这部分持有收益按差额税率补税;二是企业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这项处置收益在税法上称之为股权转让所得,要全额并入纳税所得按投资方的法定税率纳税。另外,当企业以非货币资产投资、整体资产转让时,《通知》要求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  相似文献   

18.
何珩 《税收征纳》2007,(11):38-39,41
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纳税调整及相关会计处理 对于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会计上与税法上的规定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9.
动态     
《新理财》2013,(1):17-17
财政部明确长期股权投资等披露事项 2012年12月18日,财政部公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期股权投资(修订)》等5个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披露问题进行明确。财政部表示,现行准则正文中并未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而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于原来几类股权投资中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20.
胡少先 《新理财》2006,(10):60-62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或者是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时其账面成本或净值与投资协商确认价值之间的差额。由于在计划经济和转轨经济年代,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管制十分严格,这一行为并不多见,因此在国有企业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中并未涉及这一问题。回顾历史,对外投资以及与此相关的股权投资差额也是对外开放和对内改革的结果,所以对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中有过具体的规范。总的说来,会计制度规范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无非是损益观(包括一次记入损益和分期记入损益)、权益观(记入资本公积)、损益和权益结合观(收益时记入资本公积,损失时记入损失)三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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