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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我国网约车用户规模持续扩大,尽管早期布局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已经占据了领先地位,但巨大的出行服务需求仍然吸引着众多互联网企业、汽车生产企业加入,一些共享领域的企业也纷纷在网约车领域布局,竞争关系异常激化.运营收入的多少、乘客选择的与否直接决定了企业的竞争力,而驾驶员直接面对乘客,负责开展平台企业的主营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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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9,(11):68-69
在政府传统治理范式下,网约车的社会安全问题突出、监管缺失或无效、法律关系复杂,政府部门迫切需要引进新的理论开展治理路径的探索和创新,精细化治理理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思考方向。精细化治理,不仅是政府治理理念的重要发展,也是社会治理的未来趋势和未来走向。从技术治理和服务治理两个方向着力,推动精细化网约车治理,不仅有利于解决网约车治理困境,更有利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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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8,(11)
作为如今私人有偿出行市场上强大的两股势力,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的竞争这几年可谓异常激烈,从前两年网约车强势崛起传统出租车备受打击,到如今网约车管理细则相关改革出台网约车在发展中面临困境,两股势力依旧没有找到良性竞争协调发展的方式。本文将研究国家对二者的相关改革,并分析改革对二者的竞争及发展有何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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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燕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7(1):44-47
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挑战着传统行政法规制的底线,网约车即是一例.在此背景下,是否需要对其进行规制以及怎么规制亟待解决.现实基础以及实定法依据显示了行政法规制的必要性,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规制则是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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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国网约车市场的快速发展,2016年交通运输部门联同多部门出台《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经营者经营行为等多方面进行了立法规范,但也存有对公司监管不力、垄断行为管制缺失和运价管制不力等立法缺陷。结合我国国情提出配套的完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如重视网约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和加强对网约车运价机制的完善等,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市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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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20,(1)
目前社会对网约车的认可和使用度很高,但网约车在部分群体和特定服务场景使用率还不高,需要平台提供更为精准的特色服务,更好地满足人们品质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网约车使用中主要存在乘车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存在隐患、司机服务差、等候时间长、乘坐网约车议价等突出问题,其原因主要在于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完善、网约车平台存在管理漏洞、对网约车司机培训和考核监督不到位、乘客安全意识不足等。为促进和引导网约车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平台、乘客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网约车平台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改进服务,乘客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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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网约车在我国合法化以来,出现了大量恶性伤人事件,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本文基于网约车这一平台,选取平台管理、政府监管与治理、公众行为以及舆情四个角度探讨网约车伤害事件的发生机制,对深陷安全危机的共享经济平台进行多方面剖析,由此分析导致安全危机事件的原因,并给出建议,形成以网约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平台的安全危机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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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中国网约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当前中国网约车行业呈现出垄断与竞争并存的市场格局。本文在SCP范式的基础上,对中国网约车行业的市场结构、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绩效进行分析。基于此,为政府规制网约车行业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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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于2014年进入我国市场,凭借其灵活性、速度和可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优势得以在中国市场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不可忽视的是网约车数量的增加也同时增加了各种侵权事件出现的频率,更值得关注的是,在侵权事件多发的背景下,目前关于网约车运营过程中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仍存在很多争论。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进而促进网约车市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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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6,(35)
网约车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已变得越来越重要,有越来越多的民众在出行时会将网约车作为首选,但其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也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因此对网约车制定统一的法律规范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也是符合网约车自身行业发展需要的。基于此,本文从多个视角对网约车立法提出了一些可行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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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8,(7)
共享经济模式下,人力资源管理面临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对共享经济下新劳动关系的形成造成的障碍,劳资关系松散化趋势导致原有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滞后,集体协商作用凸显,集体协商机制亟待完善等几个方面,网约车人力资源管理面临法律关系的界定和考核制度等方面的新问题。面对新形式,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优化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重新界定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职能,重塑政府监管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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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20,(2):238-239
共享经济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了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领域,实现市场闲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此同时网约车行业在共享经济的影响下也得相应的发展,网约车产业模式作为我国新型产业,在网约车普及过程中不仅给传统出租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同时也给政府监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提出新的难题。网约车在陕西省发展过程中,陕西省对于网约车监管力度不够,导致网约车市场中仍旧存在违法犯罪情况,由于网约车产业影响了出租车的既得利益,在此情况下网约车司机与出租车司机的摩擦矛盾已发展为普遍性,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基于此,本文对共享经济下网约车监管必要性进行分析,其次以陕西网约车发展现状为基础探究共陕西网约车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陕西网约车监管水平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