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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沈剑萍 《上海房地》2008,(10):58-59
一、物权概念界定对房屋拆迁的影响 物权法在第二条中将物权明确界定为“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也就是说,所谓的“物”必须是特定的具有实际内容的客体,以此形成的权利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所取得的,才可以表现为具体的物权概念,否则,物权就是一个抽象的毫无意义名词。  相似文献   

2.
一、不动产登记单元是物权特定原则的要求 物权特定原则也称“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它是指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的,或者至少在实现该物权时其客体是可以特定的。物权的本质在于将特定的物直接归属于特定的主体,因此作为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的,也就是说,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无论是所有权还是担保物权抑或用益物权,都必须指向的是特定的单个...  相似文献   

3.
崔霁 《上海房地》2007,(6):12-15
一、物权的科学解释 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为了更科学的理解物权的概念,我们需要掌握以下要点。  相似文献   

4.
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特定权利上设立的由债权人享有的支配权叫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而设立的物权,属于他物权。在担保物权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其所有的特定的物或特定的权利由特殊的债权人支配。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债权人将列入担保范围的特定物或特定权利折价、变卖或拍卖,并就其价值优先受偿,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相似文献   

5.
相龙 《房地产导刊》2005,(20):76-76
9月24日,新一轮的《物权法》草案研讨在海淀区政府举行。物权是指人们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是物权法的主要作用之一。明晰产权、物有所属是物权法的核心。物权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利,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物业纠纷等许多问题,其实质无不涉及产权关系的明确、权利人财产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一、物权特定、确定原则与不动产登记单元(一)物权确定、特定原则的涵义由于物权属于支配权,它使权利人可以对特定的物进行排他性的支配,因此物权的客体必须是单个的、特定的。原则上,无论是所有权、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都必须指向特定的物。这就是所谓的物权特定原则,该原则也称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它要求物权的客体必须是单个的、特定的物。具体来说,物权特定原则有两层含义:  相似文献   

7.
一、物权特定、确定原则与不动产登记单元 (一)物权确定、特定原则的涵义 由于物权属于支配权,它使权利人可以对特定的物进行排他性的支配,因此物权的客体必须是单个的、特定的。原则上,无论是所有权、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都必须指向特定的物。这就是所谓的“物权特定原则”,该原则也称“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它要求物权的客体必须是单...  相似文献   

8.
赵彬 《活力》2005,(8):79-79
房地产抵押权是指在房地产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对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所享有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的相关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具有物权性和价值权性两大基本属性。房地产抵押权为担保物权,其在性质上为物权,具有物权特有的支配性、对世性、追及性及优先受偿性。房地产抵押权的价值权性,是指房地产抵押权,是对所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支配权,其所支配的对象不是房地产实体,而是其价值。房地产抵押权是对标的物价值的支配权,权利人得通过对抵押物价值的把握而实现担保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明确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是《物权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因此,必须要让全社会广大的义务人清楚地知道谁是权利人,从而不去侵犯权利人的物权,不去妨碍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当事人设立、转让物权,会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物权的设立、转让必  相似文献   

10.
法律对权利受到侵害规定不同的救济权,不同的救济权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程度保障原权利的重新实现.例如:当所有权被"妨害",即指物权直接支配权受到侵害,受害人就享有物上请求权来重新使直接支配回复圆满状态;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得请求侵害人赔礼道歉.救济权的作用在于使受侵害的原权利能够再次实现,因而这种实现应尽量做到完全且彻底,否则民事权利的实现就会出现救济上的缺陷.这种全面救济的观点,与损害赔偿制度中的全面赔偿制度相一致.在海运中,发生货损后,权利人的救济体现在多种请求权之中,本文旨在探讨各种救济权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对物权制度的共性问题和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做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物的归属,定分止争,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12.
几年来,我们一直从事房屋权属登记工作,通过这些年的工作实际,越来越深的感悟到房屋权属登记的重要性。房地产作为一种不动产,是人类进入明社会后的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承裁体。不仅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房地产除具有自然属性外,还具有鲜明的社会属性,它附带和包含了除物质实体外的诸多相关权益。这种权益实际上就是物权。所谓物权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是一种静态的财产关系,也就是说调整的是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重点解决三个问题:第一,物归谁所有,谁是物的主人;第二,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物权人之外的其他人负有什么义务;第三,物权受到侵害以后如何保护。一、物权法的框架结构草案共5编,19章,251条。第一编总则。草案对物权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确认物权的规则和物权的保护等作出了规定。物权是对物的权利。物权法上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因此,制订物权法,对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最广大…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各界群众意见。这样一部法律的草案全文公布应该说凸现了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对民意的重视。物权法是一部和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那么,您对这部法律知道多少?对于其中较为专业的法律概念,我们尝试着用通俗生活化的话语来解释,以便增加您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物权生活解释:物权,通俗地说,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车,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是排他的,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理论解释:物权就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  相似文献   

16.
<正>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一年来,对物业管理市场的规范发挥了很大作用,对于这个立法的积极意义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物业管理领域里的矛盾并没有明显缓解的迹象,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似乎越来越多,业主到底享有什么样的物权,业主团体享有什么样的物权,关于这些问题法律规则的探讨,不但对于如何贯彻《条例》,而且对于如何制定《物权法》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此谈一些个人的思考和看法。物业管理中所指的“房屋”不是传统的、一个所有权支配一个建筑物的单一式住宅,而是“公寓化住宅”,即多数人共同居住在一个建筑物中,而每个住户对其特定支配空间享有专门权利的住宅。在现实中,因公寓化住宅而形成的法律问题远比单一式住宅的法律问题复杂。例如,公寓住宅中每个住户支配的范围不但彼此密不  相似文献   

17.
附属车库能否办理产权证?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弄清楚:作为附属建筑物的车库能否成为物权客体? 根据民法基本原理,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特定的、独立的物。所谓特定,就是与他物相区分,相关权利可以独立,不能以其他物代替;所谓独立,是指物在空间上能够个别的、单独的存在。如果标的物不具有特定性和  相似文献   

18.
一、产权和企业产权 1、产权的内涵 产权是财产权利的简称.从法学角度看,财产权作为主体所拥有的权利,包括物权和债权.物权,解决的是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所有权",是主体对物独占和垄断的财产权利,它概括和赋予了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为使用和收益的目的,而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保证债权的行使,而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权利.债权是债权人有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可见,所有权的权能分离、组合和让渡,形成"他物权",而所有权的权属转移,形成"债权".因此,产权不仅仅是一个财产归属问题,而且是一个经济运用问题.  相似文献   

19.
资产是会计学最主要的要素,但针对该定义的争论至今没有停止过,其原因在于会计研究过分注重对经济学研究成果的借鉴,而忽视法学研究成果的应用。通过从会计学资产的法律形式——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的剖析,并分析其权利产生与消亡过程中经济利益的变化,文章提出了自己的基于法学视角的会计学资产定义——特定主体所享有的代表一定经济利益的现时权利。  相似文献   

20.
李黎  冯彦  王乘 《城市发展研究》2006,13(5):101-106
城乡规划代表公共利益,物权法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城乡规划及其管理代表一种调整和规范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行使的公共行政权力,物权法赋予了物权人对其不动产相关物权享有直接支配、排他性干涉的权力;在城乡规划及其管理工作方面,如何平衡上述两种权力?本文从城乡规划及其管理的主要环节--编制、实施、监督检查、批后管理四方面做出了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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