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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资讯     
德隆唐氏兄弟:别让我们倒下中国曾经最著名的整合者,德隆董事局主席唐万里和总裁唐万新,因德隆自身的困境,而又一次成为新闻热点。“为了躲避债权人,唐万新在上海只能每天晚上换一个酒店。自4月份德隆股价暴跌开始,上海、四川、重庆、山东、南昌、深圳等地均掀起了针对德隆的追债潮。位于上海市源深路1155号的德隆大厦已经被多次抵押和查封。面对严峻形势,领军人物唐万里呼吁:社会各界给德隆一个机会。有业内人士分析,“德隆在高速扩张中的一些做法严重违背了《银行法》、《证券法》,现在会有人为此付出代价。”一位不具名的德隆国际内部的…  相似文献   

2.
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撤销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代位权一起构成了完整的债的保全制度,这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它为维护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确保债务清偿提供了制度基础。撤销权行使的司法实践表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象远比法律规定要复杂得多,因此,必须正确、深刻地理解法律,准确、灵活地运用法律。  相似文献   

3.
债的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单方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内地都没有在<民法通则>中设立债的保全制度,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个别司法解释中有类似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内容.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中正式专门设立了债的保全制度,完善了我国的民法制度,意义重大.在这篇文章中我主要是针对债权人的代位权谈谈自己的看法和理解.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过去十年间,司法实践中各个法院对保全错误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认定标准从"败诉论"逐渐转为"主观过错论"。申请保全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若保全发生错误,被申请人可以请求申请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当前的主流观点认为保全错误按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的归责原则,即若无证据证明当事人的保全申请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主观过错,那么申请错误造成的损失仅是司法风险,损害赔偿也难获支持。  相似文献   

5.
8月26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资产托管协议》。8月29日,德隆旗下的金新信托,9月4日,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家证券公司,也被宣布列入托管。于是,对德隆献计献策的各方顿时安静许多,仿佛德隆系的解决方案已然尘埃落定,但果真如此吗?  相似文献   

6.
资产减值被直观理解为资产价值下降,但会计上确认资产减值并非如此。本文从资本保全角度出发,揭示了资产减值首先是为了调整资本的补偿金额。当资产减值确认时,其计量又与价值计量保持一致,因此又表现出价值计量的结果。会计准则在对资产减值的规范中也体现了资本保全与价值计量交叉的思想。  相似文献   

7.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揭示企业经营本质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我国“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面相关会计准则及其演变 债务重组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债务人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主要有: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目前有权作出保全裁定和执行保全裁定的机构只能是法院,而仲裁机构最多只能起到对保全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的作用。由于仲裁机构不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具有国家审判机关所特有的权力,因此,一般无权对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本文从法院独占保全裁定权,仲裁庭独占保全裁定权,并存权力分析仲裁机构的保全权。  相似文献   

9.
拯救德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德隆的破产几乎是个零和结局。那么,如何激活德隆这盘“困棋”?主要有两种重组思路围绕德隆展开。一为行政主导,出售部分资产以清偿债务;一为市场力量主导,将德隆予以整体重组、彻底开放股权。哪条道路能走得通,现在仍是悬案。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德隆重组案将给政府、企业、社会都留下某些遗产。拯救德隆,正是金融创新、制度创新的好机会。  相似文献   

10.
从“浙江海纳”看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柳 《企业活力》2008,(1):22-22
<正>2007年11月2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浙江海纳"破产重整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已裁定批准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这标志着"浙江海纳"已成为2007年6月1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实施后首例成功走完破产重整程序的上市公司,这对今后上市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破产重整、优化资产配置,都将产生示范效应。  相似文献   

11.
对法制的表面尊重实质漠视,是市场问题频发的根本 2004年岁末,德隆集团的核心人物唐万新被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逮捕羁押。德隆帝国倾塌之际,政府匆忙采取的一系列应景措施,算是划了个逗号。 但是时至今日,依法对德隆坍塌前资产处置的合法有效性进行法律审计,对非法隐匿和挪用的资金及时有效地追夺,比起对唐万新的羁押似乎更加重要,对投资者、其他利益相关人以及市场更有实质意  相似文献   

12.
目前,对资本保全的研究主要是从物质资本的内涵和物质资本所处的环境作进一步细化,对资本保全下人力资本保全的研究较为薄弱。而且,在两权分离的背景下,这种研究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把虚拟资本和实物资本的职能混为一谈,忽视了虚拟资本和实物资本保全客观存在的差异性。笔者欲在此文中首次提出资本两层次保全理论。一、关于人力资本1.人力资产与人力资本要阐明人力资本两层次保全,必须明确人力资产与人力资本的关系,这里面有一个被理论界所忽视的问题。一些人谈及人力资本,就把生产组织中的全部劳动力人力资本化,而忽视了劳动…  相似文献   

13.
仲秋雯 《铁道财会》2004,(Z2):112-112,F003
以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主要限于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已经在全国大部分企业中予以实施。资产减值会计的运用,对抵御风险起到了预防作用,有利于企业保全资产、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但企业在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运用上仍存在一些疑惑,本文就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定义:债务重组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可见,债权人做出让步的事项才属债务重组的范畴,发生债务重组时,作为债务人是资产和负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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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递延资产的特性1.不可转让性。递延资产经发生就已消费完了,虽然将它作为资产核算,但它是一项虚拟资产,不能转让。如果企业破产清算,递延资产只能由企业的所有者和债权人负担。所以,作为企业的所有者和债权人,都不希望有更多的递延资产存在。2.不确定性。递延资产是为了一定目的而发生的支出,必须从以后期间的收入中得到补偿,因而其未来效益有不确定性。例如开办费是为了设立企业而发生的费用,它的经济效益仅期待于未来;若未来企业有效益,就能弥补这部分支出,否则,就形成潜亏。3依赖性。被列入递延资产的费用,不能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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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公司治理结构中,控股股东、董事作为公司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都有合法的依据。但这种“合法”的控制权却常常被滥用。本文从公司小股东对公司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行为请求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的角度,考察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英美公司法授予公司小股东对公司控制人启动司法程序的诉权种类、司法审查介入公司治理的条件和社会效果,对相应的公平与效率进行价值分析。  相似文献   

17.
继承权行为,在立法和理论上均有争议。基于权利义务的相对性、放弃继承权的恶意性和放弃之继承权最终归属的不确定性,债权人能够行使该撤销权。现行立法不完善情况下的债权人行使该撤销权的救济构想能够防止债权难以实现,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完善债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8.
华融、地方政府、银行债委会乃至德隆旧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重组进程从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中国曾经先后对若干家已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涉及国内国际众多债权人的企业,如中农信、海发行、粤海集团等实行关闭、重组或破产,其中尤以国有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为主。重组的方法通常或由国有金融机构托管进行资产处置、清算以偿还债权;或在政府主持下,注入新的优质资产,完成重组再造。无论是国有金融机构主导,还是地方政府操盘,这种“公对公”的主体对接都打上了强烈的行政色彩。而其结局则多为关闭、解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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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审计系经法院裁定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后所进行的审计。审计目的主要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权益至裁定破产日的账面数进行核实确认,清算组将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权益至法院裁定破产日间的审计核实情况。本人通过多年的实践,对企业破产清算审计过程应重点关注的事项提出一些处理方法和初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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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对诉前行为保全和诉中行为保全进行了规定,将散落于各个法律中的类似制度予以整合,发展为我国民事诉讼法领域的一般化制度,为公司法上行为保全的研究奠定了程序法上的根基,并做出了原则性的指引。我国设立行为保全制度符合国际立法趋势,满足了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保全的迫切需要。文章从公司法上的行为保全的概念、价值等方面入手,对公司法上的行为保全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并对申请人范围及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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