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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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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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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9,(12)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对于激活土地生产效率和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着现实困境。"三权分置"缺乏充足的法律保障和制度设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难度大,土地经营权市场化运行的流转机制尚未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困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与解决。应从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确权登记措施、加强承包地流转的监管工作、研究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的抵押融资问题、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几个方面探索和丰富"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法及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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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人口向集镇集中转移,特别是近年中央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土地向专业大户流转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新型经营主体及专业大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速度明显加快,但随之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随之增多,旬阳县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因势利导,积极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该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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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基础,就是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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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普兰店市177户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现状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撂荒、闲置的有效途径,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农户是农村耕地经营的主体,他们对一个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有决定性作用.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和行为又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研究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和行为的因素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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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对武汉、枣庄等先行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的地区进行典型案例调查分析。结果表明,改革已产生一定影响,表现为农村信贷供给增加和部分经营规模较大的新型经营主体信贷获取能力提高。同时,案例地区以"交易—鉴证—抵押"为核心的抵押融资模式具有一定的可复制性。但是,由于当前经营权流转和抵押期限较短,抵押价值较低,仍难以独立发挥抵押作用,需要其他形式的抵押担保为其增信。同时,改革依赖于地方政府的制度支持、风险担保或补贴,才能激励金融机构增加供给,其商业可持续性仍不确定。因此,现阶段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很大程度上仍类似于政府的政策性贷款,属于地方政府支持农业规模经营的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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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党在农村的一贯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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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会计》2016,(1)
从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土地流转承包情况、经营方式及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农村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推动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在发展中也存在着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政策激励机制缺乏、农资价格过高、信贷渠道不畅、销售仍存市场风险、粮食晾晒和仓储问题突出、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等问题;为此提出了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当依托项目资金与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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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曦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5,36(4):73-7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解决农民融资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破解农民贷款难题的有效手段。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贷款"。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鼓励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黑龙江省克山县作为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从2010年起探索和实践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形成了一整套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发展机制、管理模式和配套政策,打破了农贷资金"五户联保"等旧有的资金贷款模式,实现了银行、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的互利双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是目前的热门课题,作者以黑龙江省克山县为例,剖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一些做法、模式、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论文对各地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示范推广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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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江苏等沿海地区的广大农民在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大胆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社,形成多类型合作社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有力地培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一、农民股份合作社的主要形式(一)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资金入股设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分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效益。农地股份合作社具体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内股外租型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将承包地集中流转起来,统一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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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三个要求: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和本位。二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这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自己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但不论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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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长治市潞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国土总面积615平方公里、耕地36.5万亩,总人口23万、农业人口18万。2016年,潞城市被确定为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该区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截至目前,全区抵押融资2亿元以上,满足了乡村振兴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