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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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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通权溢价是我国上市公司的特殊现象,其根源在于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格局。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只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具有上市流通权,事实上造成社会公众股与发起人股“同股不同权”,即只  相似文献   

2.
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指南规范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本文对新旧合并报表准则依据的理论、内容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同时结合工作实践,对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母企业合并前若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则编制合并报表时无需调整其账面价值,但需调整子公司的个别报表,将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资本公积”并调整其净利润(针对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而言)。同时,购买方针对被购买方在购买日与交易日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按原持股比例享有的部分调整留存收益及资本公积。此外还需编制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分录。  相似文献   

4.
有关集团公司购入所属控股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已有了明确规定。由于这类交易事项的本质不同于企业合并,因此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的规定有所不同。通过对两种交易事项处理原则的对比以及案例分析,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两个层面,阐述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5.
卓毅 《电子财会》2005,(9):48-52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启动,开启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重新分割的大门。随着第一批四家上市公司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股权分置改革逐渐演变为一场通过对价对流通股进行“补偿”以换取非流通股“全流通”的交换。这场利益重新分割的“交换”涉及到一系列的财务与会计问题,结合第一批四家上市公司的改革试点方案,本文将对股权分置改革中的财务与会计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从财务与会计角度出发就股权分置改革展开有意义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文章借助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事件,运用控制权私利理论,分析了经济制度对流通权价值的影响。控制性股份的价值由现金流量的要求权和控制权私利两部分构成。流通性的提高总是能够提高现金流量权的价值,但由于控制权的专有性,上市流通对控制权价值的影响条件依存于控制权私利的大小。控制权私利越大,上市流通对控制性股份的价值的影响越小,从而控股股东愿意支付的对价越低。将经济制度作为公司控制权私利的外生决定变量,实证检验的结果与上述预期相符。  相似文献   

7.
探讨合并报表是我们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内容,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对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的回顾的基础上,对我国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重大变化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最后分析了从变化中得到的相关启示。  相似文献   

8.
新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抵销处理做出了不同以往的规定,使得在编制时合并报表比之以往有较大难度。现通过一个企业合并案例对其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处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从股份制改造到募集资金上市的过程是:国家(或法人)投资兴建的企业经资产评估后按一定比例折股,在符合上市条件后向社会公众溢价发行,企业股票上市后则分为可流通部分(即公众股)和不可流通部分(国家股或法人股),同股不同权。这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不利于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顺利接轨,也不能很好地体现市场公平的原则,从而影响资本市场定价功能的正常发挥,不能有效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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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相互持有股权合并报表的编制华东交通大学陈伍仔在企业集团的发展中,集团成员之间相互持有股权可概括为两种情况:一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投资;另一是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这两种基本类型的合并报表编制不同,分述如下:一、子公司之间相互持股合并报表的编制子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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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企业合并前若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则编制合并报表时无需调整其账面价值,但需调整子公司的个别报表,将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并调整其净利润(针对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而言)。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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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的会计处理主要是针对持有股改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通常情况下属于企业性质的非流通股股东而言的。本文针对这些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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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同的股权分置解决方案,会计处理的实质应该一致。对于非流通股股东而言,对其支付对价或补偿应该作为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非流通股股东应该重新确定股权投资差额;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其所收到的对价或补偿应该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符合谨慎性原则;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果其承担了股改费用,则股改费用应该冲减股本溢价,而不能作为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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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丽 《财会月刊》2014,(10):81-83
2014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准则调整了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合并范围,重新定义了“控制”的概念并细化和完善了控制的判断标准,此外还整合更新了部分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具体方法。本文通过对比调整前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逐点分析其变更所在,并一一举例详细解释,以便在学习新准则体系过程中,与读者共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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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是我国资本市场成立之初就存在的特有现象,上市公司的股东分为两类,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要消除流通权溢价,实现同股同价。本文探讨对价补偿的合理性、如何补偿以及补偿的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补偿的三条原则:(1)不能损害流通股股东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不能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3)应该借助股权分置问题解决的契机使中国资本市场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实现其价值定位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基于上述三点原则,一个改革方案就相当于求解一个数学规划问题,即在保证流通股股东将要丧失的流通权溢价得到足够补偿的基础上追求非流通股尤其是国有股价值的最大化,并且在方法上要有助于上市公司提高业绩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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