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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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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翔 《云南金融》2011,(9Z):33-34
债权证券化是追求高效利用债权的产物。在演变过程中遭遇到传统债法理论的挑战,如债之相对性的突破、债权让与应采何种立法模式。从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及其他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完善债权证券化法律规定有助于商业社会的发展。债权证券化是对传统债权理论的修正和突破,尤其是在债权让与方式上,这必将导致债权物权化。本文重点探讨债权证券化过程中对传统债法理论的发展,从而使债权利用方式呈现物权化特点。  相似文献   

2.
蒋翔 《时代金融》2011,(26):33-34,39
债权证券化是追求高效利用债权的产物。在演变过程中遭遇到传统债法理论的挑战,如债之相对性的突破、债权让与应采何种立法模式。从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及其他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完善债权证券化法律规定有助于商业社会的发展。债权证券化是对传统债权理论的修正和突破,尤其是在债权让与方式上,这必将导致债权物权化。本文重点探讨债权证券化过程中对传统债法理论的发展,从而使债权利用方式呈现物权化特点。  相似文献   

3.
张静 《当代金融研究》2018,2018(2):128-149
南非属于混合法系,南非物权法采取了物权自由原则,并运用登记能力和“所有权切割”理论作为物权的甄别机制。这个机制在保证物权体系不断发展的同时维持了物债二分,不过它面临司法适用不一致的问题,物权和债权的界限难以完全确定。在理论上,南非的物权自由原则有助于我们认识物权的客体和内容,理解物权体系的形成和演进。在实践上,物权自由原则的实践对于如何缓和物权法定原则和认定新型物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民法总则》第116条的规定过于僵化,仅由立法者预先设计物权体系。未来民法典物权编中需要规定缓和物权法定规则,授予法官认定新型物权的权力,引入司法性的事后认定机制作为辅助。  相似文献   

4.
张其真 《金卡工程》2009,13(11):196-196
作为对传统民法理论上债的相对性原则的突破,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最早源于英国的判例法。我国现行立法中并无具体条文明确规定第三人侵营债权制度,司法实践中仅以《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作为解决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的依据。随着市场经济关系不断复杂化,仅依《民法通则》第106条进行调整目益暴露出其局限性。因此,笔者主张在我国立法中引入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本文即旨在分析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及其在我国的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5.
周宇  李晖 《税务研究》2021,(3):113-118
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与担保物权之间存在冲突,冲突的成因主要为特别法与一般法的识别问题、存在留白的法律漏洞、债权与物权之间冲突等。但这种冲突的解决,可以通过特别法解释与体系解释,“债一物”区分原理,利益衡量、比较法解释等的分析,得出破产清算程序中担保物权应优先于税收债权的结论,并不需要通过耗时、耗力的专门立法修订予以弥合。  相似文献   

6.
凌雯 《时代金融》2012,(2):25-26
债权乃相对权,债之相对性原则亦是债法中的基石,债法中的各项制度皆由此展开,同时亦是债权区别于物权等绝对权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随着各种债之绝对性理论的相继出现,使这一基本原则受到了威胁。那么这些看似突破的现象究其本质到底是否与相对性原则相违背?本文欲从现象出发,来探究相对性与绝对性的本质,进而对上述问题予以回应。  相似文献   

7.
凌雯 《云南金融》2012,(1Z):25-26
债权乃相对权,债之相对性原则亦是债法中的基石,债法中的各项制度皆由此展开,同时亦是债权区别于物权等绝对权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随着各种债之绝对性理论的相继出现,使这一基本原则受到了威胁。那么这些看似突破的现象究其本质到底是否与相对性原则相违背?本文欲从现象出发,来探究相对性与绝对性的本质,进而对上述问题予以回应。  相似文献   

8.
物权和债权的分立是大陆法系民法理论分析和法典构架的基石,二者区分的真正基础在于支配性和请求性。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及其滋生利息的权属问题需依物债区分的支配性和请求性并在财产权利的周延性分类中寻求正当定位。依物权的支配性标准,沉淀资金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但第三方支付机构可适度使用。依原物与孳息权属一致的民法原理,沉淀资金利息归属于客户,但返还时应充分考虑现实困境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成本投入,因而需以多样化的方式体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归属。监管政策亦需充分考虑基本的法律原理和复杂的市场交易现状之间的差异性,并在各方博弈中实现动态均衡。  相似文献   

9.
杨浦 《当代金融研究》2020,2020(3):99-111
以义务主体特定与否之标准,将权利划分为相对权与绝对权,造成了无法说明债权人与第三人之相互作用关系的根据与内容的局面。为填补这一漏洞,债权物权化以合同相对性原则之例外的身份被提出。然而,债权物权化可划分为广义债之关系物权化与狭义债之关系物权化。法律构造上,前者实为合同的法定概括移转,后者则是债权的一般性担保手段,所涉合同权利义务均未指向第三人,并非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自反而缩,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应以旨在实现履行利益之合同权利义务为限。反之,辅助实现履行利益以及以固有利益保护为目的之义务不单指向债务人,第三人亦应有此负担。基于此认识,既可破除债权物权化之迷思,又可建构第三人对合同当事人负有行为义务之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10.
张然 《金卡工程》2010,14(8):229-229
目前我国民事立法中并未确立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只在《物权法》中以第三章"物权的保护"规定了四种保护物权的具体方式,尽管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没有任何立法确认,但是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仍然存在争议。我国主要有三种观点,即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本文认为,物权请求权兼具物权和债权的某些特性,但考虑到我国关于诉讼制度的现行立法状况,无论从物权请求权的性质出发,还是从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分析,都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1.
着眼于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以既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为基础,通过对“所有权—用益物权”之他物权生成逻辑的拓展,土地经营权得以建立源自“用益物权—次级用益物权”的权利架构。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设定的次级用益物权,其生成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行使其用益物权的结果,分置出土地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为土地承包权。通过扩大解释《物权法》第117条中“动产”的含义以及登记技术信息化对物权类型和内容的扩容,物权法完全可以容纳土地经营权这一新型物权。“成员权说”对土地承包权性质的阐释,“总括权利说”“两权说”“债权说”对土地经营权性质的阐释都有偏颇之处,并可能引发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2.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近代债权制度与侵权制度发展的产物.它赋予债权以权利的不可侵性,籍此给予债权人以最周全而充分的保护.但我国至今尚未建立完整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使得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规制.因此研究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提出在我国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设想,并对该项制度的具体构建提出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13.
陈大颖 《金卡工程》2009,13(11):147-148
物权和债权二元理论体系一直是传统民法关于财产权的理论根基,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但随着权利结构的日渐复杂化,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有些权利尽管从性质上属于债权,但它们却具有了为普通债权所不具备的物权的效力,本文从汽车租赁、房屋租赁等租赁权入手,通过债权物权化分析,重新审视债权利用权本质,以期深入理解和运用物权法。  相似文献   

14.
瑞士法中就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采债权形式主义,但与一般债权形式主义又有不同,体现为登记或交付的物权行为属性,即区分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瑞士法规定物权行为的效力受其原因关系即债权行为之影响,确立了物权行为有因性理论.瑞士的做法对我国未来制定民法典提供了经验,我国应当明确规定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并应当引入物权行为有因性理论.  相似文献   

15.
刘玉杰 《海南金融》2006,(11):45-47
普通债权质押须满足为财产性权利、可转让性权利等前提条件,普通债权质押的公示方式为通知第三债务人。允许普通债权设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司法意思自治原则,也符合担保物权发展的客观趋势。  相似文献   

16.
孙校娟 《金卡工程》2010,14(9):166-166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否构成侵权,是近年来民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加以规定,而是严格坚持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于是当债权人的债权遭到第三人侵害后,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无权向第三人求偿,债权人受到侵害却无法得到法律的救济,这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十分不利。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述第三人侵害债权构成侵权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7.
刘芬 《金卡工程》2010,14(3):207-207
我国《物权法》采用了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以债权意思主义为例外的物权变动模式。本文对我国物权变动的立法进行了理论预设,提出在日后的立法中应完整地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18.
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法设立的债权维护制度,即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因而损害债权入的债权利益时,债权入得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使该债权的利益直接归于债权人。这一债的保全制度的确立,为金融机构有效实现其权利增加了一个合法途径。对于银行而言,重视、理解与熟练运用此项制度,对保障信贷资产权益、有效化解不良风险有着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9.
何学智 《金卡工程》2010,14(4):174-175
按大陆法系债法理论,侵权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但我国《民法通则》却没有将侵权内容纳入债权部分加以规定,而是将其视为对民事义务的违反,规定于责任部分。这种将侵权排除于债法体系之外而代之以侵权责任的做法,长期以来引起学者们对债与责任的广泛讨论。究竟是侵权之债还是侵权责任,换言之,侵权行为究竟产生债还是责任,需要我们对债责关系有充分够的认识:债可分类为原权利之债与救济权之债,倘若从私法与公法的不同角度审视此二种债,便能理清债与责任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同一债权上物的担保与保证并存,如何处理物的担保与保证的关系,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直争论很大,反映在立法(司法解释)上,主要体现这“物权优于债权”原则的运用,以及以“节约社会成本”为由,对物的担保作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区分,从而斟酌是否适用“物权优于债权”原则。本文对立法(司法解释)上立法(司法解释)原则、立法(司法解释)理由适用的谬误予以分析、批判,否定对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作出区分,提出物权法草案第一百九十八条修改意见,并进行必要的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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