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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正式生效后,我国进入韩国管辖水域实际作业的渔船2001—2002年为909艘,2003年为1507艘,2004年上半年为600艘。在入渔船数、配额指标逐年减少的情况下,前三年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入渔规模,但是今年上半年我国渔船入渔连续受挫,给渔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精神上也带来较大的压力,我国的入渔声誉也受到了不良影响。面对新的情况,我们要在分析研究其原因的基础上,做好调查研究,提出积极建议和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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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渔业协定》自6月30日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重点渔业县———荣城市从严格管理入手,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入渔韩方专属经济区水域渔船生产正常进行,避免涉外事件的发生。一是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组织渔民学习等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国家有关法律、国际法规和外海作业常识,使广大渔民特别是船长全面掌握和自觉遵守入韩管辖水域的有关规定。二是积极做好入渔准备工作。利用6—9月份四个月的时间,加快渔网渔具的更新改造,严格检查入渔拖网,保证囊网网目内径在54mm以上和不使用双重以上囊网。三是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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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海洋捕捞业转产转业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课题组 《中国渔业经济》2002,(2):25-26
1.海洋捕捞面临的形势严峻随着中日、中韩渔业协定(以下简称“两个《协定》”)的相继签署实施,特别是中韩渔业协定的实施,迫使宁波市原在大小黑山、济州岛等传统渔场作业的85%捕捞渔船、共1600多艘被迫退出韩方一侧水域,每年约减少12万t产量和6.5亿元产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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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标志着世界海洋秩序发生了重大变革。在我国,随着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生效和实施,涉外渔业管理成为各级渔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加强涉外渔业管理,减少涉外违规事件,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成为渔业管理部门的重要课题。从广义上讲,涉外渔业管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我国渔船到外国管辖水域作业的管理。二是对外国渔船到我国管辖水域作业的管理。本文只对黄海涉韩渔业中我国作业渔船的管理问题进行讨论.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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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渔业协定》是于2001年6月30日正式生效实施的。受农业部渔业局的委托,海区局具体负责该协定的实施工作。三年来,在部渔业局和渔政指挥中心的领导下,海区局与各省市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付出了很大努力,加之广人渔民的积极参与,使入渔生产基本正常.管理工作基本到位,协定实施基本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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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随着中日、中韩双边渔业协定的签署、生效.海洋渔业开始由领海外自由捕捞向专属经济区制度过度.我国海洋捕捞渔船的作业渔场明显缩小。特别是青岛靠近日韩.以前青岛大多数渔船都进入领海外自由捕捞,随着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签署生效,青岛市传统作业渔场减少50%.青岛开发区也不例外.许多渔船被迫推出韩方、日方一侧水域。同时,由于两个协定的生效,原在日韩一侧水域生产的省内外大批渔船.将压缩到黄海渔场作业,使“船多海少、船多鱼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尤其是大炼油、前湾港、中海油、北船重工等大项目建设占用岸线达110多公里。该区域内的几十万亩滩涂、养殖水面消失,近千条捕捞、养殖渔船被迫报废,几千名渔民“失海”上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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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原则,中日两国政府于1997年11月签订了新的中日渔业协定,2000年2月27日两国政府代表团最终就协定生效的相关问题达成协议,于2000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中韩渔业协定于2000年8月3日签署,2001年6月30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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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渔业协定》实施后,由于作业海域、船数、时间、方式及渔获物配额等方面的限制,对辽宁省的渔业管理体制产生极大的冲击,给广大渔民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增加了许多问题和矛盾,本文就《中韩渔业协定》的实施对辽宁省渔业的影响及对策作一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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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方法的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对捕捞业实施捕捞许可制度”是新《渔业法》为捕捞业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而2000年,农业部首次开展的全国海洋渔船普查显示,我国现有海洋捕捞渔船24.43万艘中,无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登记证书、渔船检验证书的“三无”渔船有6.72万艘,占27.5%;三证不齐的渔船5.09万艘,占20.8%,统计结果令人吃惊。这些大量存在的未经许可入渔的船舶是造成海洋渔业捕捞强度失控的主要原因。维护海洋渔业发展、严肃捕捞许可制度,加强对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管理已刻不容缓。 1.渔业捕捞许可证批准发放 新《渔业法》第二十三条对海洋渔业捕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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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多种鱼讯、虾讯不复存在,一个个过去的高产记录已成为尘封的历史。尤其是随着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相继签定与生效.沿海渔区作业渔场缩小,渔需物资价格上涨,渔业生产成本逐步增加.迫使渔民必须跳出捕捞圈.转向非渔产业。从我区的情况看.渔民在自愿报废渔船,实现转产转业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已相当突山。亟待破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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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外渔业管理,维护《中韩渔业协定》的平稳实施,是渔政管理的重点工作。涉外渔业违规事件的发生关系到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对外形象和外交大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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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会计》2002,(11):24
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中日、中韩及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生效后我国渔业面临的问题,中央财政设立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渔业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转产转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1.因协定影响而退出捕捞的海洋渔船的报废补助; 2.吸纳转产渔民就业、带动渔区经济发展、改善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的项目补助。 第四条 报废渔船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渔船所有人;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项目业主单位。 第五条 申请报废补助的海洋捕捞渔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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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随着海洋制度的变革,各沿海国普遍加强了对各自专属经济区内渔业资源的养护和管理,国际社会对公海水域渔业活动的管理也日益规范。对于这种全球性渔业生产和管理格局的重大变化,有关部门及广大渔民尚未能完全适应。近年来,中日、中韩双边渔业协定签署和生效后,渔业涉外事件时有发生,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给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会引发严重的外交事件,影响我外交大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加强涉外渔业船员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涉外渔业船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渔业企业和渔民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双边渔业协定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从事渔业生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