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随着现代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经营规模越来越大,经营活动也越来越复杂,舞弊、欺诈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企业重大会计舞弊行为存在着舞弊人员的群体性、舞弊范围的广泛性、舞弊方式的复杂性(通过账务处理方式、内外串通、资产评估、关联方交易甚至高科技手段)和隐蔽性、舞弊损失的严重性等特点,使审计职业的技术难度越来越大,审计风险在不断提高。  相似文献   

2.
通常情况下,一谈到舞弊审计大家都会首先想到对财务会计舞弊的审计,关于基建项目舞弊审计的探讨却很少。作为一名基建工程审计人员.笔者认为基建项目中有很多不合规的现象,都应该从舞弊的角度与高度去看待和分析,并给予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这样才可以起到警示和预防基建项目中舞弊行为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杨明 《审计文汇》2006,(3):18-19
依据《中国内部审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在正式竣工验收前,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即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程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勘探开发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勘探开发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固定资产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本人在参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后,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有了一定的感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审计工作,不仅需要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审计人员的相互配合协调。  相似文献   

4.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招投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制度的重要内容。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招投标环节仍然存在多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因此,国家审计监督应加大对舞弊行为的审计和查处,以维护招投标制度的严肃性。本文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舞弊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阐述,分析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舞弊行为的审计方法,提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舞弊行为特征的识别及审查,为招投标审计实践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审计合谋指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在其独立审计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违反审计准则,丧失独立性,没有发现或披露被审单位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甚至串通被审计单位,出具虚假鉴证或做出虚伪陈述,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屈哲 《审计观察》2003,(1):47-47
近年来,审计机关在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涉及法律诉讼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诉讼多为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下达后.建设单位(合同甲方)以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诉施工单位(合同乙方).或施工单位以建设单位不执行经济合同为由状告建设单位。经法院判决的该类案件中.被判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不予采纳(败诉)的占70%之多。但一些项目的一方或双方利用经济合同高估冒算,串通作弊,侵占国有资产.危及国家利益的现象却普遍存在。  相似文献   

7.
国际审计准则第11号《舞弊和错误》中第9条指出:“任何内部控制对于包括职员之间的共谋串通的舞弊或者经理人员所干的舞弊可能是无效的”。无数事例证明,公司集团舞弊使得以内控测试为基础的现代审计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本文试从舞弊动机分析人手,在风险审计中导入公司行为分析方法,就审计中如何加强审计人员的判断能力,正确把握审计的重点和风险作一探索。  相似文献   

8.
注册会计师鉴证职能是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而独立性则是鉴证职能的基本要求。但是在近年来发生的财务舞弊案件中,注册会计师大多没有坚守其应有的独立,反而与被审单位合谋造假,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审计合谋指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在其独立审计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违反审计准则,丧失独立性,没有发现或披露被审单位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甚至串通被审计单位,出具虚假鉴证或做出虚伪陈述,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本文从供需两方面和客观环境出发,提出了审计合谋的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9.
任崇尚 《山东审计》2001,(11):15-15
审计质量是审计的生命线,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提高审计质量,发挥审计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职能作用和现实作用,笔者认为,面对新的形势,当前,审计机关要从狠抓审计深度入手,在四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大审计公开力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群众的参政意识、监督意识越来越强,多年的审计实践证明,以往项目审计不论从进点召开座谈会、审计范围和内容,还是审计结果反馈公布等诸环节,公开的程度都不够。实施项目审计时,主要是单位财务人员、部分领导出面配合审计。不少被审计单位和部分审计机关为单位利…  相似文献   

10.
徐宏峰 《会计之友》2007,(7S):51-52
近年来,CPA或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串通,提供虚假签证或出具虚假审计意见,形成审计合谋。解决审计合谋对策在于强化审计服务低质量竞争的法律责任,净化CPA执业环境,加强政府监管等。  相似文献   

11.
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各单位审计处室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执行审计调查任务过程中,搜集、制作与使用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和实物等形态的记录材料,包括审计项目档案、其他审计资料档案、备查资料档案等。从发展趋势看,内部审计的范围正不断扩展,由过去的单一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审计、固定资产审计、货币资金审计、管理审计等多种审计领域转变,并从事后监督审计向事前、事中和后续审计延伸。这一变化对内部审计档案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本文拟就如何改善内审档案管理谈几点浅见。  相似文献   

12.
曾阳 《现代审计》2007,(3):77-77
3月12日南充市政府制定《南充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强调:政府投资、国有资本以及地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决(结)算必须由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任何中介机构、评审机构、内审组织等不能替代国家审计,在审计机关出具审计决定之前.财政部门应至少预留合同金额15%的尾款(非财政全额投资的项目预留应拨付金额15%的尾款).对建设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未实施审计前超拨工程款部分全额收缴财政.并追究建设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弄虚作假、损失浪费等严重违规的要给予通报和相应处理处罚。[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一般说来,审计项目实施的时间,与审计年度和审计内容的多少、审计资金额的大小、以及审计人员的能力和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及其配合程度等密切相关。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组虽然于每个项目实旋前都制定了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但实施结果往往都超出预期。为此,必须科学和控制审计项目的实施时间。  相似文献   

14.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是利用外资的重要方式,在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世行贷款作为政府外债,逐步从竞争性、经营性投资领域更多地转移到公共投资领域,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城市发展、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国内配套资金相应大量增加了财政资金的投人。因而世行贷款项目审计既是外资审计的组成部分,也是财政审计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审计的重点领域。从近年来的审计实践来看,基建投资领域又是违法违纪问题的多发区,  相似文献   

15.
陈力  吴仲兵 《中国审计》2006,(G00):12-14
近年来,深圳市政府投资审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市区两级陆续成立了专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的专职机构,政府投资审计覆盖面得到大幅度提高,为政府节省了大量的建设资金,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开创了政府投资审计事业的良好开端。由于政府投资审计在节约建设资金、提高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水平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透明度的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投资审计的期望也日益高涨,地方政府对投资审计也越来越重视,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希望政府投资审计能够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为政府站好岗、放好哨。这些对我们既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鞭策和压力。  相似文献   

16.
审计立项又称审计项目的选择,是审计组织确定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事项的过程。经济效益审计项目选择应围绕审计目标,结合本地实情,着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原则:  相似文献   

17.
审计合谋是指审计人员或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管理者串通起来,出具虚假审计意见,欺骗审计委托人、社会公众并从中渔利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审计合谋的存在,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市场价格信号扭曲、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失灵、投资者决策失误,  相似文献   

18.
当涉及基建工程项目审计时,人们通常注重基建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忽略了基建工程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审计。然而,基建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的依据和关键,却正是基建工程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审计。所以,无可置疑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应将“关口前移”,这是每个建设单位及审计人员都应认真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资逐年加大。面对新形势,政府及社会各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审计部门已从单纯的竣工决算审计向效益审计推进。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审计,评价项目投资的财务、社会、环境等效果,监督和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促进完善投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政府投资的宏观调控,已成为政府投资审计领域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20.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小忠 《财会通讯》2006,(12):51-52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如下问题: (一)审计决定与民事判决的冲突问题这是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领域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也是令审计人员最头痛、最困惑的问题。二者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工程竣工结算款的认定上。应该怎样处理、协调或解决,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口径。从审计机关受理的有关工程复议项目看,施工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不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途径进行救济,而往往以合同纠纷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撇开审计机关所作的审计决定及其反映的事实,以强凋合同双方的平等自愿和意思自治为由,认为工程竣工结算款的确认应以当事人约定或人民法院委托中介机构鉴定的结论为准。这使审计机关面临能否审计工程造价、审计处理有无效力的尴尬,对审计的权威性构成了巨大威胁。而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生法律诉讼问题在其他审计领域中也同样存在,因此申请复议是被审计单位的权利。但问题的关键在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