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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5年4月1日,一向平静的南京黄埔路突然变成了物业管理界及媒体关注的焦点:这里原有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委托合同到期之前,大厦业主委员会通过暗箱操作,在没有事实通过2/3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引进了一家新的物业管理企业,4月1日本应是新老物业管理企业办理交接的日子,但老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业乇委员会的操作不合法为由拒绝退出,并阻止新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冲突由此发生。  相似文献   

2.
业主委员会,这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随着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进程中公有住房出售而诞生的。由于历史的、社会的因素,业主委员会从产生到日常工作及管理等不尽如人意,与人们冀希的要求、法规赋于的职责尚有不少的距离。一、当前业主委员会的状况(一)业主委员会的产生难度不小。首先,划分区域范围有不同看法。1997年5月2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36次会议通过、当年7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  相似文献   

3.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地产市场逐渐蓬勃,私人开始拥有房产,房屋的管理也相应发生了变革,出现了物业管理。业主组织相伴而生。一般认为,中国内地的物业管理发源于深圳,最早的业主组织也诞生于此。1994年,国家建设部发布《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这是国家政策层面关于业主组织的规定。至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及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北京业主组织有了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居民逐渐意识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业主自治也逐渐被人们认可和熟知。但在现行物业管理模式下,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业主自治依然面对着许多问题及困境。笔者通过对南昌市D社区业主自治过程进行研究,探寻业主自治的成因、分析其利弊并提出建议,提高业主自治能力。  相似文献   

5.
2003年10月18日,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高层住宅区——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照国务院颁布并开始生效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完全由业主投票表决的方式,从候选的三家物业管理企业中,以超过2/3多数的“选票”,决定选聘深圳市金风帆物业管理公司为小区新的“管家”。  相似文献   

6.
8月29日,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厦业主委员会在国贸大厦中厅举行了“国贸大厦空调改造竣工仪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处处长雷昭新、罗湖区物业监管科科长杨永科以及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曹阳等领导出席。国贸大厦空调改造的完成是深圳老旧楼宇设备更新改造典型的成功案例,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大厦空调运营25年,在国贸物业管理公司精心维护下已“超期服役”了十年,创造了物业管理行业新的典范。  相似文献   

7.
2006年4月19日,天津市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05年物业管理工作,部署2006年物业管理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表彰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和“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业主委员会主任,并为“业主最满意物业管理企业”授牌。  相似文献   

8.
企业背景:“永和物业”原为南京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全资子公司,于1994年6月底成立,是南京市成立最早的物业管理企业之一。首批国家物业管理资质二级企业,也是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03年10月完成改制,更名为“南京永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6月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4年3月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荣誉:所管物业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市级机关创卫四星级单位、市容卫生三星级单位、鼓楼区红旗物管小区、外事管理先进小区、南京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江苏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南京首批最佳人居环境达标单位、南京市保安标兵单位,并荣获江苏省“99百姓说房‘公众调查’物业管理满意奖”和中国企业信用协会授予的“服务诚信、业主放心物业管理企业”称号。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即将出台,在草案中规定:小区(大厦)可以由业主自治管理,也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有能力者进行管理,对于开发商聘请(含招投标)的物业管理公司,包括上一届业委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新成立(换届)的业委会认为不满意的可以更换。这一规定扩大了业主自治的权力,同时也  相似文献   

10.
<正>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代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这实际上是明确了三种管理物业模式,即业主自治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专业公司管理(或职业经理人管理)。笔者将对《物权法》新规定的业主自治管理形式进行探讨,以期与各位读者交流。  相似文献   

11.
王茜 《民营科技》2010,(9):198-198
在商品住宅的物业管理中,实行业主自治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商品房的普及,房屋逐渐变为人们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的拥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受到我国《宪法》、《民法》等各种实体法律的保护,业主决定如何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管理的权力来自业主对自有财产的合法处置权,任何人对这种权力加以干预或侵犯都是违法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又名:业主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对物业的自治管理是业主这种权力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12.
谁来维护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业管理条例》于2003年5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条例对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相对较详细,但该条例没有对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时违约,造成物业管理企业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如何进行承担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3.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发近两年,许多地区都按照规定实行了物业管理一一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正朝着规范化轨道健康发展。但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实际运作中双方关系处理得不好,严重制约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结合海南省实际,对业主委员会做面面观。  相似文献   

14.
房屋业主管理委员会是我国近几年在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目前尚处在萌芽和探索阶段。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总则,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业主与物业的这个“结合”是一大课题,如何“结合”得好,有待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在开展业管会工作中,有下列六个问题值得思考。业主与物业业管会和物业公司由于各自的利益不同,可以说是一对矛盾体。如何处理好业管会与物业公司的  相似文献   

15.
2005年6月14日,广州市再度发生物业管理交接纠纷,顺景大厦业主委员会依法招标的物业管理公司无法顺利接管。  相似文献   

16.
2003年6月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为我国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设计了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为小区物业管理的权力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简称“业委会”)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自治管理机制和制度。遵循这样的制度安排,在更深入的物业管理实践中一些基础的深层面的问题浮出水面成为焦点,如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业主  相似文献   

17.
2006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美丽园小区没有通过“北京市优秀管理居住小区”复验,小区部分业主大出条幅——“业委会要为小区被‘摘牌’担责必须引咎辞职”。《都市文化报》2006年6月29日刊载一篇文章,报道了南京市海明珠花园业主弹劾业主委员会事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主体。目前,在物业管理实践中,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的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有的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合同所致,有的则是由于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行为不规范造成的。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公共财产共有人——全体业主的代表,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也正是因此,业主委员会才被授予了管理小区公共财产的权力。然而海明珠花园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权力时,却将业主授予的权力异化为寻租的强制力,将自己服务职能异化为游离于公共利益之外的“个人利益”。显然,对于海明珠花园的业主委员会而言,他们缺乏的不仅仅是“公共服务精神”,他们更需要补上的一堂课——如何具备正确的权力理念,使权力能够更充分地体现民意。当然,在现实社会中,需要“补课”的不仅仅是他们。对北京市美丽园小区的业委会而言,则反映出其工作的欠缺,欠缺对自身工作的深入、欠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欠缺一种理性和科学的工作方法。美丽园小区被“摘牌”引发矛盾的事件和海明珠花园弹劾事件,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与思考。本栏目特别组织相关稿件,分别从业主委员会本身、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消费观等角度,对于相关问题给予解读。  相似文献   

18.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服务的活动。前期物业管理跟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管理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是存续时间的不同。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管理,是从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开始,而前期物业管理仅存在于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二是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对象不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没有行使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能机构,但已有部分业主入住,不能没有物业管理和服务,只能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由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担。而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管理,是由业…  相似文献   

19.
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已历经20年发展,在提供居住服务、加强城市管理、吸纳社会就业、建设和谐社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法规建设相对滞后、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业主自治推进困难等诸多难题,全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目前,南京正在启动“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计划于20l5年正式出台。本文旨在通过对困扰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调研分析,为立法工作整理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20.
自1997年7月1日起《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下简称《条例》)已届两年。两载的实践,表明它对加强居住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真正确立了物业管理、产业业主的社会地位,使管房者、住房者、产权人的思想意识、传统观念起了质的变化。同时,体现了物业管理企业,特别是房管所转制的物业公司,依据条例规范精神,自我认识,自我调整,自我加压,在较短的时期中已形成能基本适应房屋产业多元化市场经济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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