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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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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政策文件整合调整了原来法律法规对担保制度的规定,形成了一些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相关的新规则,主要涉及抵押物范围、已抵押不动产转让、抵押登记内容等方面。立足于学习理解相关政策规定,对北京市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相关工作的调整进行梳理。  相似文献   

2.
存量房买卖一般需要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两项业务分开办理会造成申请材料重复提交、办理时限延长,而且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都面临一定的风险。然而,按照现行的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审批政策,无法简单地把两项业务合并申请,进而实现业务的联办。本文提出通过办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权预告登记解决业务联办的法理障碍,并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业务联办模型。通过对该业务联办模型的效益进行分析,本文认为这种方式既可以节约群众办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又可以有效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中国房地产》2005,(11):27-28
96、房屋已出卖,但是尚未办理转移登记,其后原产权人又将房屋向银行抵押,在行使抵押权时应如何处理?不动产转移应以登记方能视为物权转移,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时,房屋买卖双方仍然是一种债的关系,房屋所有权仍为卖方所有,卖方将房屋抵押,其主观上已是恶意欺诈行为。但是作为抵押权  相似文献   

4.
不动产登记制度已成为我国房地产经济规模发展及房产监管的核心制度基础,基于不动产登记的金融体系能够全面展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具体信息,有效衔接实体不动产和金融资源,从而提高金融资源在房产经济中的运作效益,还能够规避和管控房产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金融风险。文章首先梳理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然后剖析了基于不动产登记的金融体系对房地产经济的促进作用,最后提出了基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房地产金融资源配置机制优化策略,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根据《民法典》第406条,不动产在抵押期间可以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不受影响。办理转移登记后,尽管不动产所有权人发生变化,但不动产上设立的抵押权仍存在,按照物权的追及效力,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仍可依法就该不动产优先受偿。不动产“带押过户”涉及买卖、抵押、借款,当事人应处理好相关法律关系,明确自身可能承受的风险范围,防止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相似文献   

6.
为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间长、跑多次和材料重复提交等难题,在满足安全管理需求的前提下,采用“总对总”服务模式建设抵押登记线上办理平台,打通浙江省全省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各大银行之间信息共享的通路。通过流程再造和部门协同,实现不动产贷前、贷后信息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网上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效能,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程度。  相似文献   

7.
目前,各地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后,不管当事人是否约定抵押期间,在审查合格发给的他项权证上,一般都明确填写上抵押期间,其期间限定有半年,也有一年、二年乃至更长的。如此设立抵押权的效力如何、性质如何、有无必要由法律确立抵押期间、当事人能否自行约定抵押期间,如约定其效力如何、不动产抵押权的行使是否受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完成的影响?……对此,  相似文献   

8.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31条确立了我国不动产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但是这种纯粹行政法意义上的管理制度,从建立伊始就倍受必要性的理论争议。与此同时,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租赁登记工作的艰难,也是抵押登记和所有权登记所不曾经历的。为此,很有必要对此进行认真地研讨。一、不动产租赁权的法律性质所谓不动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所有的不动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通过占有、使用该不动产获得收益并按约定交付租金的行为。关于不动产租赁权的法律性质,学界多有争论。理论通说认为,不动产租…  相似文献   

9.
汪厚道 《会计之友》2008,(26):45-46
2007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物权法》规定,不仅不动产可以用于抵押,而且动产也可以用作抵押担保品。同一天生效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与《物权法》第228条“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相呼应,明确和规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范围、机构、程序,为银行业创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提供了平台。这个规定和办法的出台,拓宽了抵押担保品的范围,对于那些信贷需求旺盛但缺乏有效不动产抵押的中小企业而言,不啻是解决资金困境的及时雨。  相似文献   

10.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哪些内容可以记载于登记簿?抵押权人不同意的转移登记,登记部门是否需要通知抵押权人?这些问题是不动产登记人关注的方向。  相似文献   

11.
海域是蓝色国土,《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海域是一种重要的不动产。当前各地海域使用权不动产大多只开展海域使用权登记,而海域与建(构)筑物所有权一体登记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登记的数量很少、缺乏成熟完备的登记办法、操作规程。随着我国海洋产业的发展,海域与建(构)筑物的价值越来越大,对于海洋相关企业、相关权利人向银行抵押融资,扩大生产经营,实现其经济价值,充分发掘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开展海域与建(构)筑物所有权一体登记具有广阔的前景,亟需各地积极开展登记实践,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规范的海域与建(构)筑物所有权一体登记办法、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物权法的实施要求,需要对不动产进行确权,以明确不同的不动产标的物的权利归属,但是,由于受到我国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经常会因为过去的经济体制遗留问题出现登记错误,为了防范不动产登记的错误并对错误进行救济,本文分析了产生不动产登记错误的原因以及发生不动产登记错误会产生的后果,并提出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防范和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3.
韩涌 《中国房地产》2011,(12):40-43
一、预告登记的概念、作用及效力 根据《物权法》第20条,预告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67条对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作了规定,明确现房和期房的买卖与抵押都可以进行预告登记。  相似文献   

14.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从上述定义可看出,在建工程抵押得来的贷款只能用于该工程的建造。因此,对已完工甚至已竣工验收了的工程就不能进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而应该督促其尽快完善产权后再进行产权抵押登记。  相似文献   

15.
相比较原来的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等内容。不动产单号在全国范围内有唯一的编码,这就为构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提供了可能;另外,随着修订后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还为全程不见面或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将实现对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就涉及到数据上报问题。如果将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信息集中存储,必然带来数据处理、传输代价大,数据库读写性能、可扩展性降低等问题;全程不见面或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也面临身份被冒名认证、信息被篡改等风险。为此,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国统一不动产登记系统的设计框架。该框架对区块链技术进行了改造,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不仅消除了各个不动产登记交易部门之间所产生的“信息孤岛”现象,而且也能满足群众办理全程不见面或在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的需求。  相似文献   

16.
媒介视点     
不动产登记时间表 国土资源部通报我国不动产登记已进入倒计肘:从2014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凤凰网援引业内人士的观点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并不能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蚕。因此。房价也不会因此碰声而落。  相似文献   

17.
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早在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中已有明确规定。近年来,一些城市积极探索不动产统一登记模式,积累了一些经验,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作为影响重大、意义深远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是不动  相似文献   

18.
俞云钦 《活力》2022,(24):160-162
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下,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态势良好,但行业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不动产权引发的纠纷已影响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且该制度的规范化推行有着重要意义,不仅解决了不动产的归属问题,也保障了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本文根据不动产登记与房地产经济的关系,分析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市场流通、房价波动及市场调控产生的影响,搭建数据交流平台,维护市场交易稳定。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建设信息化政务服务奠定了基础。不动产登记行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已实现多部门协同联动,进而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创新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形式。从不动产登记纸质资料、资料数字化与不动产登记电子资料等方面对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化建设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0.
引言: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制度。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中编办出台《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2014年11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并明确于2015年3月1日实施。至此,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已进入倒计时。本文欲通过对杭州市房产登记的历史和现状分析,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目的,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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