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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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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生产的经济核算,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财政部 1994年颁布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林木实行资产化管理,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对现有的人工林和天然林成本要进行测算、评估补充入账,当采伐林木时,把林木的培育成本转移到采伐的木材或采收的林产品成本中去,实现林木生产过程的商品化管理。目前,随着新《会计法》的出台,对林木资产的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当今世界各国,包括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相似文献   

2.
为了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生产的经济核算,充分发挥营林投资的经济效果,使林业资金真正用于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财政部1994年颁发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林木资源资产化管理,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对现有人工林和天然林成本要补记入帐,当采伐利用林木时,把林木的培育成本转移到采伐的木材或采收的林产品成本中去,实现林木生产全过程的商品化管理。我国历年的营造林支出,均以事业费或基本建设投资核销,现有林木无成本资料。因此,制定现有林木成本测算方法,是全面实现林木…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现存商品林(本文主要指用材林)资源中大部分都是国家所有,事业经营,实行预算制核算.营林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支出均由国家根据营林生产规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项目费用标准进行拨款,林木生长成熟出售后所得林木销售收入全部上缴国家财政,产生"收支两条线"现象,从而出现了轻核算的问题.即只关心投入多少,而不管产出多少.因此,将收入与成本相配比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有利于考核营林生产成果,而且有利于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加强营林生产过程中的经济核算,建立起一套具有指导性、实践性和规范化的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体系,科学核算森林资源资产的投入和产出,同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审计制度.  相似文献   

4.
实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建立以林木资产核算为重点的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意义.林木资产会计核算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施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基础工作.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国有林区的林木资产经营活动连续地、系统地进行记录和控制,全面反映营林生产耗费、林木资产价值与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及存量状况,以及营林资金(资本)投入、使用、回收和资本增值的过程.具体应划分为营林成本核算、林木成本核算两部分.下面结合黑龙江森工林区的实际,就有关的核算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5.
林木资产是整个林业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包括以森林资源投入企业形成的资产和以其他资产投入企业培育森林资源而形成的资产。森林资源资产投入企业采伐利用后,形成其他形式的资产,企业面临两种选择:一是投入营林生产以恢复森林资源;二是投入其他经营,以追求最大效益。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的这两种选择都是允许的。因此,国家要结合林业自身的特点,制订宏观调控措施,对林木资产实行分帐制度,确保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实现森林资源和企业经济的良性循环。林木资产分帐制度就是要求企业把林木资产与其他资产区别开…  相似文献   

6.
林业企业(含生产性事业单位)进行森林资源资产生产经营必须拥有相应的资本金,资本金除了保证企业一般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本储备外,还应保证森林资源再生产的资本需要。林业企业应逐步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关系,实行森林资源资产分帐核算制,研究投入营林的资本——林木资本的周转方式和核算方法,实现森林资源培育与利用全过程的资本保全,维护营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林业会计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一、现行林业财会制度对林木资本核算的规定模糊(一)森工企业对林木资本的核算财政部《关于森工企业贯彻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关…  相似文献   

7.
现行的《国营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是综合林业生产和事业性质的特殊行业制度,是过渡性的.既复杂,又不合理,没有体现国营林场生产经营的基本特色,营林生产与木材采伐销售是二张皮,林价金的提取.抽象性和随意性很大,不符合干差万别的林场实际,也难以反映林场的真实成本和净收益,非改革不行。实行新制度后,营林生产、木材生产的核算将起重大变化,简便合理.科学规范,营林生产和木材采伐将合而为一,实行有机的结合,木材的成本和利润将体现各个国营林场的实际经营管理水平。一、新制度实行之后.营林生产和林木资产的核算。现行…  相似文献   

8.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就是将森林资源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进行产权管理,资产运营考核监督。根据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实行森林资源实物量管理与价值量管理并重的原则,建立反映森林资源资产特点的统计、核算、评价指标体系。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登记、统计和保值增值考核,应以林权证和财务会计数据为依据。加强森林资源实物量管理和营林生产管理基础工作,正确核算森林资源资产成本和权益,使营林  相似文献   

9.
徐邦凡 《绿色财会》2001,(12):15-17
财政部、林业部1986年10月制定的<国营林场、苗圃会计制度>,改变了营林生产支出核销制,将林木资产设账核算,并在表外披露;两部1990年10月制定的<国营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的<国营林场、苗圃会计制度>将林木资产列入表内核算;财政部1994年11月修订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和<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建立了林木资本金制度,理顺了林木资产的产权关系.  相似文献   

10.
林木资产与其他生物资产一样具有生物转化功能,生物转化功能使林木资产不断发生增值。林木资产从造林、抚育到交付采伐利用,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几十年,林木资产自然增值的确认与计量直接影响到林业企业的资产、权益、收益状况。一、林木资产自然增值不予以确认、计量的缺陷目前我国森工企业按照《关于森工企业贯彻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来核算林木资产,即新造林的累计直接生产作业成本形成“人工林资产”;国有林场执行《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暂行)》的规定来核算林木资产,即营林生产全过程的成本按“制造成…  相似文献   

11.
一、林木支出的资本化性质 林木支出即培育林木所发生的费用,目前通常称为营林生产成本或营林生产费用.现行国有场圃会计制度设置"营林成本"科目,森工企业设置"营林支出"科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成本计算.由于林木生产周期较长,当年发生的费用只能在以后若干年内取得收益,所以林木支出很明显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因此林木支出的结果不是产生一个营林生产产品,而是产生一个长期资产,即林木资产.这在多年的关于营林生产和林木资产核算的讨论中已成定论,而且林木资产的核算已写入会计制度并部分得到执行.问题在于人们至今还不时重复的所谓林业生产统一核算理论却与林木资产核算理论有极大的矛盾之处,我认为有必要加以澄清.  相似文献   

12.
林木支出即培育林木所发生的费用,目前通常称为营林生产成本或营林生产费用.现行国有场圃会计制度设置“营林成本”科目,森工企业设置“营林支出”科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成本计算.由于林木生产周期较长,当年发生的费用只能在以后若干年内取得收益,所以林木支出很明显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因此林木支出的结果不是产生一个营林生产产品,而是产生一个长期资产,即林木资产.这在多年的关于营林生产和林木资产核算的讨论中已成定论,而且林木资产的核算已写入会计制度并部分得到执行.问题在于人们至今还不时重复的所谓林业生产统一核算理论却与林木资产核算理论有极大的矛盾之处,我认为有必要加以澄清.  相似文献   

13.
国有林场与苗圃新财务会计制度在会计改革形势的推动下,在广大林业财会工作者的热切盼望下,终于出台了。它标志着国有场圃的财会工作进入一个更适合于市场经济运转,核算体制更趋成熟的新阶段。新场圃财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是林木资产核算在原制度的基础上有较大突破。主要有三点:一是放弃了以分小班为主核算的要求,改为以分五大林种为主进行核算,使林木资产核算避繁就简,便于实施;二是营林成本实行制造成本法,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分摊计入营林成本;三是取消了“采伐利用回收”…  相似文献   

14.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对森林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林业部财务司把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定为1995年林业财务工作重点。林木和林地构成森林资源的主体,实行林木资产核算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是从事国有森林资源再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要推进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必须把这些单位所经营的国有森林资源纳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范围。财政部、林业部1986年制定的国营林场苗圃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表外科国核算林木资产和林木基金;1993年全国企…  相似文献   

15.
财政部1994年11月颁发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逐步实行林木生产全过程核算,设置"林木资产"会计科目反映林木的培育成本.按一定比例从林木销售收入中提取培育成本;设置负债类会计科目"育林基金"来核算林木消耗的成本补偿.这两项规定中,林木资产全过程核算尚存在许多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使其不能全面实施.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采用从林木销售收入中提取育林基金作为培育成本的办法仍要广泛使用.如何科学、合理地把这一方法在财务核算上加以体现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把制度中的"育林基金"会计科目改为"育林成本"核算这项资金更为符合客观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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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产不同于其他生产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生产周期长,一般用材林需要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能生产出产品——木材。林业生产周期长带来了采伐迹地更新造林资金补偿周期长和严重不足,这是林业会计核算的特点。《国有林场苗圃财会制度》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并核定林木资本后,采伐林木的实际成本应转入木材成本收到补偿,并用回收的资金继续更新造林,以保存和扩大森林资源达到资本保值和增值的目的。”但是现行的计算方法是难以满足用回收的资金来继续更新造林和保存扩大森林资源。众所共知,林木的实际成本是几十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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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的有关规定“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并核定林木资本后,采伐林木的实际成本应转入木材成本得到补偿,并用回收的资金继续更新造林,以保存和扩大森林资源,达到资本保值和增值的目的。因此,按照现行规定提取和征收的育林基金数中,应扣除这部分资金的回收数,以免重复”。在国家尚未改革现有青林基金制度之前,扣除的林木培育成本如何实施,才能维持育林基金提取和征收的现有水平,这是当前急切解决的问题,对此,笔者就场圃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后青林基金核算的有关问题试作一些初步探讨:林木资产是场圃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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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的定义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施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基础工作.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林木资产经营活动连续地系统地进行记录和控制.全面反映营林生产耗费,林木资产价值与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及存量状况,以及营林资金投入、使用、回收和资本增值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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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场困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并未实行完全的企业核算。财政部、林业部制订的现行《国营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是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管理的要求设计的。它对场围从事木材和林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开展多种经营等能取得直接经济收益的经济业务,实行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而对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的营林业务没有实行企业核算。它保留了事业费拨款收支核算、基建拨款支出核算,规定营林支出冲销拨款和基金,不足部分还可以从经营业务利润中弥补等非企业核算的内容,也没有企业流动基金的核算,可见,这个制度是对一部分业务实行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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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的提出 森林资源资产是林业企业最主要的资产,是林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然而,长期以来,作为林业企业资产主体的森林资源资产却迟迟未能入账核算,使我们只能通过面积、蓄积等有限的几个实物量指标来反映和评价企业经营的好坏,价值量指标长期缺位,这不仅大大降低了林业企业之间有关资料的可比性,不利于企业会计信息需求者的生产经营决策;而且由于营林生产被当作非商品生产,林木是无价的,从而引发了重采轻造、粗放经营、过度消耗、损失浪费等诸多问题,并酿成了森林资源日益短缺和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苦果.面对这种情况,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许多有识之士提出了改革传统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实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思路,这一改革思想提出后不久就被有关主管部门采纳并付诸于实施.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强调应在抓好森林资源实物量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突破价值量管理,也就是要把森林资源中那些能够用货币加以准确计量或合理估计的部分,作为一项资产来进行核算和监督,而会计核算资料是任何价值量管理的基础,会计核算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价值管理活动.没有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量管理就缺少应有的依据,从而其价值补偿和价值实现就缺乏一个真实客观的衡量尺度.可见,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主体,它是伴随着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而提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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