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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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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肖艳芳 《时代经贸》2007,(8Z):220-221
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出发,分析了我国环境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旨在探索一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环境保护新思路。  相似文献   

2.
试论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佳 《经济研究导刊》2009,(17):196-197
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种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救济手段,其出现标志着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要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达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首先要从诉讼主体方面确立原告多元化制度,并通过立法拓展现有的诉讼主体范围,使更多的人可以加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列中,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恶意的滥诉予以限制,构建起相对完善的公益诉讼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3.
《经济师》2018,(1)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公益性的诉讼形态备受国人广泛关注,它是公众参与保护环境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和途径,同时也能促进我国环境法律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和现状,并借鉴国外成熟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环境公共利益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方面进行探讨,进一步探究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王妍 《经济研究导刊》2013,(14):268-270
随着社会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不断加剧,这对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此,但2012年新民诉法修改增加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内容,但其中对诉讼主体只做出了泛泛的规定。逐步阐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含义,并通过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阐释实践中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分别从检察机关、公民、行政机关、其他组织4类主体进行深入理论探究,并对未来关于民事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做出合理性建议。  相似文献   

5.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法治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保护环境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识逐渐增强。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环境的重要法律武器,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适格的原告主体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之核心部份,实现原告主体的多元化,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及环境法律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我国现行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是模糊的、缺位的,其应当确定为环保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  相似文献   

6.
浅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师》2019,(8)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权力的触角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而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的行为往往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伴随着愈演愈烈的公共利益受损的实践状况,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应运而生,并在学界引起了如火如荼的探讨。文章正是基于此背景,研究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状况,分析当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增加行政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扩大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明确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以及健全行政公益诉讼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出发,通过分析国内立法不足,总结出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张盼 《经济师》2007,(10):77-78
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环境公益的有效途径。文章首先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涵义进行了论述,然后分析了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此基础上,从原告资格、损害认定、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等方面对环境公益诉讼提出了若干建议,以期建立起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系列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激增。然而,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语境下,受侵害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却得不到有效的救济和维护,仅仅依靠个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很难达到理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践中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的公益诉讼又面临缺乏直接法律依据的尴尬。因此,鉴于我国目前公益诉讼的现状,有必要重构一种符合我国社会情况的公益诉讼制度。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当前民事公益诉讼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出了几点不成熟的设想,以期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风险社会已经逐步到来.环境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公益已经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得到了确认.环境公益诉讼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成熟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随着生态环境恶化以及公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现行法律的规定严重阻碍了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司法实践.所以,对症下药解决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和司法中的问题,构建行之有效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预防风险社会中的环境危机都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许多方面的都获得了显著成果。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发展恶化带来的严重障碍,它一直影响着并挑战着公众的敏感神经。人类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已成为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实际上,环境公益诉讼已成为环境公益的一种强有力的司法救济。中国的国家诉讼法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但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需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各个方面都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本文通过简单分析中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异同,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标准的界定及未来发展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2.
公益诉讼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但我国司法实践中,公益诉讼大多以原告不享有诉权即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被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律师作为社会中的一员,自然也应是公共利益的享有者,应可以充当公益诉讼的原告。律师作为特殊群体,具有专业知识等诉讼能力和独特的价值追求,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有重大意义。当然,在构建律师参与和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制度的同时,也应对律师参与和提起公益诉讼予以适当激励和约束。  相似文献   

13.
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出发,通过分析国内立法不足.总结出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4.
现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在立法上还处于空白。因此,在借鉴国外行政公益诉讼实践经验的同时,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在立法上应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予以规定。其次,应在程序上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为行政公益诉讼提供安全、快捷、方便的途径。  相似文献   

15.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我国的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出现了许多侵害环境公共利益的案件.破坏环境的行为阻碍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也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我国已经在立法方面着手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新民事诉讼法以及新环保法中都有涉及.司法程序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些程序规则,标志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取得重大进展,但是环境公益诉讼体制的完善还需要我们的进一步努力.  相似文献   

16.
环境公益诉讼的热议,使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成为势在必行,其中最热的问题当数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最应该被考虑赋予诉讼主体资格的当数社会团体,其中尤其是环保社团。无论从主体的自身能力考虑,还是从社会效果考虑,环保社会团体应该是最佳之选。  相似文献   

17.
原告资格的确立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应确立的原告范围,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的概念是什么?可以界定为:在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简而言之,就是谁享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一、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的含义及特征 公益诉讼是一个舶来品,并非一个既定的法律术语。从历史渊源看,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罗马法规定:以保护个人所有权为目的,仅由特定人才能提起的诉讼为私益诉讼;以保护社会公益为目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凡市民均可提起的诉讼为公益诉讼。今天,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制度已在德、法、英、美、日等国家发育得相当成熟。尽管各国对其称谓不同,诸如民众诉讼、公民诉讼、私人检察官制度等等,但其内涵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19.
我国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将公民排除在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之外。传统诉讼制度理论中,基于福利经济学家和经典经济学家的观点,将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限定为环保职能部门。而现代诉讼制度中,公共选择选派将"经济人"假设推广到政治领域,从而否定了经典经济学家的观点。环保职能部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寻租"现象,又使公民个人成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具有必要性。我国今后立法中,也应当进一步拓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赋予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20.
黄照钦 《江南论坛》2023,(11):49-53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所规定的公益诉讼主体间存在职能内容不清、行使顺位不明的问题,引发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条款的适用障碍。通过梳理各主体一般公益诉讼职能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各自的公益诉讼职能内容;进一步从“职能范围不清”和“行使顺位不明”两方面阐明各主体职能行使障碍的内涵;结合检察院、消费者协会、网信部门设立的宗旨和职能,从体系化视角阐明三者各自所保护的公共利益类型、厘清三者间保护个人信息公共利益的职能顺位,在法律适用层面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扫清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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