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一时期,农村土地工作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至今没有把二轮承包落实到户;部分干部随意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强迫农民搞土地流转;还有的地方竟然要农民拿钱买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相似文献   

2.
中国农村人地矛盾:未现之谜与二轮延包处置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首次"确权固化"以来,近40年的中国农村人地关系已经变得十分复杂.二轮承包以来,人地不匹配累计人数约为2.09亿人,人地不匹配的耕地面积达到6.32亿亩.虽然农户往往不再以地为生、以农为业,但却仍然"依靠土地而不依赖土地".中国农村人地矛盾暂未显现的原因包括:家庭经济收益格局的变迁使得农民不再以地为生;熟人社会中的人情租流转缓解了农村人地矛盾,非正规农地流转市场优化了资源配置;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期内稳定"的制度安排结果.据此,可通过推进入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有偿退出和探索承包地的承包权股份制改革等来缓解人地矛盾问题.  相似文献   

3.
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农户实行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出台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由此引发的农村土地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加。主要集中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外出打工、躲债、逃避计划生育的农户没有分得土地,现在回来要地。由于二轮土地承包时,个别村没有留预留地;多数村即使留了,也在化解村级债务时同机动地一起发包,并且一包多年,导致人地矛盾非常突出。针对农村土地承包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黑龙江省绥棱县从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入手,全面深入地开展了以清查土地、清理合同、清收资金为主要内容的“三清”工作,全力化解农…  相似文献   

4.
农村实行大包干,严格地讲,仅仅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在土地经营上的内包问题,其外部的配套承包却基本没有实行。农村的土地承包,一般是以村合作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农户签订合同。发包方代表国家和集体要农民上交粮、棉、油定派购任务,国家农业税和集体的提留(简称“两上交”),而农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化肥、农  相似文献   

5.
2006年我国已全面取消农业税,广大农民告别了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这不仅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使乡村干部从以往向农民催粮要款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但随之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1.土地纠纷调解难。前几年,部分农民认为种田不合算,有的举家外出打工将土地撂荒,有的将承包田硬性交还村组。但这些田地需承担税费,村干部只好通过做工作,将这些闲置田地转包给其他农户。取消农业税及粮补政策出台后,这些农户纷纷返乡要求退还其承包地,而现已耕种的农户不愿归还,村干部难以出面协调。2.公益设施建…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制度到底应该怎么变,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关注"三农"问题的人们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了.因此,在确保农民对承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自主权、尊重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权、保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收益获得权、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法定处分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实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国家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的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对确保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实行严格的物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就应当建立一种完备的承包土地“登记发证管理体制”。本人就构建城乡土地登记管理新体制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8.
《乡镇论坛》2010,(1):40-40
北京市昌平区某大学生问:我去年考上大学,户口也相应迁出,但承包地村里没有收回。现在我们村正准备进行农村股份制改革。请问,我的那份承包地能否入股?另外,我们目前仅有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影响入股?  相似文献   

9.
我的主要工作是从事农村政策调查研究。当一份正在起草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文稿让我提意见时,我不禁想起三下安徽农村调查土地承包的情景……第一次是七十年代后期我读大学时。当时农村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学们对此认识很不一致,在宿舍里争论起来常常通宵达旦。为了解开心中的疑虑,我利用实习机会来到农村“大包干”的发源地——安徽省凤阳县。记得那时凤阳的农民很穷,村里的房子都是土坯做墙、茅草盖顶、没有窗户。我到村里先找村长(那时《村委会组织法》还没有出台),他家门口是黑乎乎的泥地。我隔着门口五六米远叫了几…  相似文献   

10.
方英 《科技与企业》2014,(5):146-146
前言由于农民种地收益低,在农业税取消之前,农村曾一度出现土地撂荒现象,一部分思想活跃的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出打工,涌入城市谋生计,谋取更大收益,自从取消农业税,再加上国家处于粮食安全的考虑,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之后,农民对土地看的就比较重要,越来越不愿意放弃土地,因为即使自己种的不是太好,也可同样享受国家补贴。大部分农户仍牢牢把守着自己的那份承包地,不愿让别人承包,这已成为“三农”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此种现象的存在,不利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包括城市郊区,以下相同)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制度受到质疑:有的提出取消集体所有制,实行农村土地国有化,以利于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降低征地成本:有的提出取消集体所有制,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以利于国家发展市场经济,增强经济活力:有的提出部分取消集体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国家、集体和个体三者所有,以利于分层次进行土地管理:有的提出国家或集体和私人双轨所有制,以利于土地统一规划和统筹使用,经营者可以自由地进行土地规模调整:有的提出农村土地保留集体所有制,实行必要的改革,以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12.
为保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农业部将派出6个检查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针对目前在土地征用中低价强征强占农民承包地,截留扣缴农民的补偿安置费,不解决农民的就业安置;在土地承包和流转中,强制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地,非法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截留农民土地流转收益等问题,重点检查12类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以及各地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同时严肃查处一批乱占耕地,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乱纪案件。  相似文献   

13.
一、背景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与其让土地闲置,不如流转给其他愿意耕种的经营主体,在当下的农村已成为一股潮流.截至2016年6月,中国2.3亿农户中流转土地农户超过了7000万,比例超过30%,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这一比例更高,超过50%.而10月底,国内知名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平台土流网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跃升至10015亩,再次印证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  相似文献   

14.
重庆市奉节县某村周某来信反映:我所在的村民小组有农业人口(本刊专家组解答)155人,承包人口127人,还有28人没有承包地,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然而我们村民小组的某些人因外出务工和女儿出嫁等原因,将其承包地卖给外地人,导致本村大量人员无法承包责任田,而且这种现象还有蔓延的趋势。我多次向乡、村领导反映,均无处理结果。请问,这种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吗?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了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相似文献   

15.
重庆市永川市一村民兰某来信说:我村有5个社,1973年由全村劳动力开荒种茶树共占了其中3个社百余亩土地。上世纪80年代初期茶树有收获时给所占土地的社每亩2元的补助,后来增加到每亩7元。1998年,因茶叶价格下滑,村里把茶树地承包给个人改种果树,期限为30年。需要说明的是,该土地没有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请问,村里是否有权发包?答《: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  相似文献   

16.
新形势下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尤为重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景新 《经济界》2001,(5):20-23
当前我国农村问题的核心仍然是土地问题。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为调动亿万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确保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亟需给农民创造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其中土地制度是第一位重要的。在新形势下特别需要坚持并尽快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切实“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一、农村土地问题事关全局,新形势下更要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1.农村问题的核心仍然是土地问题,为确保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应尽快将农民土地使用权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规…  相似文献   

17.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尤其是近几年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涨,农业比较效益和土地价值提高,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大大增强,由此带来了诸多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影响了农村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作者通过近几年来接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上访案件,对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并对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对策进行认真探讨。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在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农村泡括城市郊区)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度受到质疑。有的提出取消集体所有制,实行农村土地国有化.以利于国家实施规划管理、实行宏观调控和降低用地成本;有的提出取消集体所有制,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以利于国家发展市场经济,增强经济活力,促进社会进步:有的提出部分取消集体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国家、集体和个体三种所有制并存,以利于分层次进行土地管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的提出国家或集体公有制和私人所有制并存的双轨所有制.以利于土地统筹使用.经营者可以按照经营项目需要.比较自由地进行调整土地规模:有的提出农村土地应坚持农民集体所有制.实行必要的改革与完善,以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尊重农民在农村的主体地位,解决好“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笔者赞同最后一种观点,主张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制度。  相似文献   

19.
正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  相似文献   

20.
《重庆国土房产》2007,(2):16-20
农村土地承包期满可按国家规定继续承包 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将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制度。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届满可继续承包,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第一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