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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农村的谭老汉育有两个儿子。早些年,老夫妻俩含辛茹苦将孩子们拉扯成人,2001、2002年两个儿子先后成家另过。分家后,两个儿子又分别生养了儿女。为了赡养老人、照料孩子,2003年,在村委会的主持下,谭老汉老两口与小两口达成了“分家养老协议”:大儿子负责赡养父亲,父亲照料好孙子;二儿子赡养母亲,母亲照料好孙女。两个儿子各自将老人养老送终,互不相扰。“协议”履行后,儿子、儿媳下地料理农活,两位老人分别在家干家务、看孩子,有时老两口见上一面,匆匆忙忙拉呱几句就离开。2004年年底,谭老汉的老伴因病去世,丧事由儿子操办。妻子的离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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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不少子女对老人的赡养采用承包的方式,如老大包养母亲,老二包养父亲,兄弟责任分明,赡养自负盈亏,并有协议为凭。然而,赡养承包不但没有给子女带来多大的益处,反而把无辜的老人推向了不幸。●家住浙江省衢县某村的老人金龙夫妇,生有二子。1998年经协商,长子金宝赡养老母,次子金土赡养老父,二子对父母的衣、食、住、行及病、死的费用各自包清。但自1999年起,金龙身体状况一落千丈,吃药看病花去了次子许多钱。而老母却身体硬朗,从不吃药,还能帮长子干好多家务。次子对赡养承包提出反悔,但长子不同意,于是兄弟俩闹起纠纷,弄得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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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老签下遗赠扶养协议江苏省启东市某镇农民李素芬生于1941年9月,其与丈夫杨斌婚后生育三个女儿,长女为杨小琴,女婿钱大明。俗话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在江苏苏北的农村,这种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老人只由儿子赡养,女儿一般不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李素芬、杨斌因没有儿子,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得不考虑自己将来的生养死葬问题。经过慎重考虑,征得女儿、女婿的同意,李素芬、杨斌夫妇于1994年7月22日与钱大明、杨小琴夫妇订立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素芬、杨斌夫妇的财产均赠与钱大明、杨小琴夫妇,李素芬、杨斌夫妇的扶养义务由钱大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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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滨海县贺村镇一户周姓夫妇,先后生育了长子、女儿和次子。1980年1月,长子和次子达成分家协议,约定父亲由长子赡养,母亲郑某由次子赡养,父母百年后的丧葬费分剐由赡养方承担:1990年,父亲去世后的丧葬费用由长子承担:根据约定,母亲郑某一直随次子生活,郑某的承包地也由次子出面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2009年底,郑某的承包地被征用。2010年2月4日,郑某去世后的丧葬费用由次子承担。2010年7月17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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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女儿不养老山东省莱州市八旬老人张某因三个女儿不尽赡养义务,无奈对簿公堂。2006年10月25日,莱州市法院判决其三个女儿,每年各付给老人在敬老院的生活费用2400元,医药费均摊。今年87岁的张某养育了一儿三女,儿子早年亡故,女儿均已成家立业。此前,张某由三个女儿轮流赡养,虽有些矛盾,倒也相安无事。2006年4月,张某因伤住院,刚开始,二女儿、三女儿尚能护理。可后来,三个女儿均不再过问,张某伤愈后女儿也不为其办理出院手续。没办法,医院派车将老人送往三女儿家,可三女儿拒绝接纳,要求将母亲送往二女儿家。二女儿同样不愿接受。无奈,老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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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的一天,方大娘在女儿的搀扶下来到山东省昌乐县公证处,向公证员诉说了自己的不幸。原来,老人家膝下有两儿两女,老伴自1994年去世后,两个儿子对她未尽应有的赡养义务,还经常打骂老人,一度使她的饮食起居没了着落。为此,老大娘只好吃住在女儿家,这些年的生活费用全部由两个女儿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她想在百年之后将自己的房屋等财产全部由两个女儿继承。知道老人的想法后,她丈夫的同宗亲友坚决不同意这样做,说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不能把家产留给女儿”。老人为此左右为难,还气得大病一场。听完介绍,公证处当即指派两名公证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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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大师黄佐临,这张黑白照全家福,应该是拍摄在50年代末期。照片上每个人的脸上都透露出一种单纯明媚的神情。看得出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智慧宽厚的父亲,温柔美丽的母亲、五个性情各异的孩子,组成了一幅和美温煦的图画。当年黄佐临不太愿意自己的孩子再去搞艺术这一行,他希望这些孩子最好能去从事科学方面的工作,然而他的老大和老二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上了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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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阅读积极性高,小儿子对电脑感兴趣,于是,身为父亲的当当网首席运营官黄若派老大在当当网写书评,老二去中关村打工。12岁的小儿子开始学会每天坐地铁,因为“出租车费就要60元,打一天工才挣5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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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古代寓言经常被现代管理者用到:有一家人生了五个儿子,老大质朴,老二聪明,老三目盲,老四驼背,老五跛脚。于是父亲安排老大去种田,老二去经商,老三搞按摩,老四去搓绳,老五去纺线。五个儿子各避其短,各用所长,在各行各业做得红红火火。
曾国藩说过,世上怕的不是没有人才,而是用才的人不能正确使用人才。。人对了,世界就对了”,知人善任是管理魅力的体现之一。本期请来三位经理人共同探讨这个话题。[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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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某镇农民瞿某早年与妻子离婚,儿子瞿清随他生活。1999年底瞿某与邻村寡妇吴英结婚,育有一子瞿长。2006年2月,瞿某病重,弥留之际,在病房里邀请两位律师在场见证立下口头遗嘱“:我有四间平房,两个儿子每人两间。”老人去世后,瞿清提出按父亲的遗嘱分割遗产,却遭到了继母吴英和弟弟瞿长的阻挠,理由是瞿某和瞿清早年曾订有“解除父子关系协议”,不再享有遗产继承权。原来,在1998年以前,瞿清和父亲的关系一直不和,为了结束这种局面,父子俩达成了“自愿解除父子关系,父亲不用儿子养老,儿子也不继承遗产”的协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子俩的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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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帝给我铺设的坑坑洼洼的生活道路上, 我总算活得还像一个人。我是一个财主的儿子,我的家族在曾祖父时代开始发迹, 到了我伯父的手里,达到了全盛时期。我生于袁世凯称帝的那一年,从小不守本分,在老家山西襄汾南侯村,给家里人惹了不少麻烦。按伯父的意思,我留在家里种地也不合适,最好是跟我那个在宁夏一带贩卖鸦片烟的大舅去西北闯荡,因为我胆大包天,干这行倒有出息。父亲没有表态,母亲给伯父跪下:“大哥,你只供老大念书, 不供老二念书,这使不得!要念两个就一起念,不念就全不念。”可以说,在这生命的转折关头,是母亲为我争取了一个读书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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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不久前,某瓷厂职工谢某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在正运转着的机器内当场死亡。谢某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孩子,老二属于超生,至今没有上户口。在工伤理赔时,瓷厂只同意赔偿死者安置费、老人赡养费、配偶及老大的生活费等,而拒绝赔偿超生子女的生活费用请问,陶瓷厂的做法对吗?鲁劲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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