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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行为。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从权属登记的角度)是:  相似文献   

2.
正房屋登记部门在实务操作中经常遇到某人建房有合法的建房批准手续,办理了土地证,但是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建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办证,常规情况下,登记部门都是要求申请人办理继承公证后,再予以办理。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据作者了解,有些地方的公证部门,以无房产证为由,只办理土地继承公证,不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登记部门在这种情况,大都采用了两种做法。第一种是,让申请人做继  相似文献   

3.
管美芳 《活力》2010,(4):118-118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权公证及遗嘱继承的条件 遗嘱继承就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又被称为“指定继承”。  相似文献   

4.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2、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确  相似文献   

5.
王曦 《活力》2009,(12)
我国现行继承法采用的是限定继承原则,又称为有限责任继承原则.其核心是限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即继承人只需在继承遗产的限度以内为被继承人清偿债务,不需以自己的财产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  相似文献   

6.
继承回复请求权是指真正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被部分或者全部被无正当权原侵占时,真正继承人可以直接向无本权人或者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并返还所继承遗产的概括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等相关民事法律对此制度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有规定的地方也有很大不足之处。本文从继承回复请求权的概念、价值、特征和诉讼时效角度分析继承回复请求权的性质,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规定,旨在为《继承法》的修订过程中提供制度完善的建议,从而更加有效的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能够发挥一定作用。  相似文献   

7.
继承回复请求权是指真正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被部分或者全部被无正当权原侵占时,真正继承人可以直接向无本权人或者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并返还所继承遗产的概括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等相关民事法律对此制度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有规定的地方也有很大不足之处。本文从继承回复请求权的概念、价值、特征和诉讼时效角度分析继承回复请求权的性质,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规定,旨在为《继承法》的修订过程中提供制度完善的建议,从而更加有效的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能够发挥一定作用。  相似文献   

8.
一、双方当事人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已明确了夫妻共同房产归一方所有,现该方当事人持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到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登记,是否还需另一方到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依照合同协议等方式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需要合同协议双方当事人完成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能发生变动。民政部门离婚协议上虽已明确了夫妻共同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此时房产所有权还没有发生变动,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双方当事人根据此协议到房管部门完成转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归一方所有。因此,需双方到场。通常情况下,双方共同申请是原则,单方申请是例外,而单方申请一般都是申请一方在申请之前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等物权。比如房屋修建,在修建事实行为完毕时即取得房屋所有权;因确权判决或仲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在确权判决或仲裁生效时即取得房屋所有权;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即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这些情况仅需已取得权利的人单方申请即可。  相似文献   

9.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通常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依法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所谓股权继承公证,就是公证处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继承人的申请为其办理继承权公证,出具  相似文献   

10.
正某市登记机构询问:不久前,我们收到某律师事务所邮寄的律师函,并附有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缴款通知单的复印件,告知某一房屋权利人在我市有数套房屋,现该房屋所有权人已经死亡,其生前还有非婚生子女,因非婚生子女同样具有继承权,所以声明:未经非婚生子女及其监护人同意,对被继承人所有的房屋进行处分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如果登记机构为之办理登记,则有权向登记机构追责。现该房屋权利人的配偶及其婚生子女,已向我们申请继承上述  相似文献   

11.
一、房屋继承登记的内涵 房屋继承是指死者的房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而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两种形式.即遗嘱房屋继承和法定房屋继承。遗嘱房屋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来指定继承人继承房屋遗产的方式。这种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12.
张小乐 《企业研究》2011,(9):182-182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通常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依法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所谓股权继承公证,就是公证处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继承人的申请为其办理继承权公证,出具继承权公证书,以确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股权继承问题在继承法和公司法中均没有明文规定,股权继承问题在我国尚未大规模、大批量出现,但在现实生活中,随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股东数量的不断增多,股权继承也日渐增多,虽然法律关于股权继承的专门规定还是空缺,  相似文献   

13.
《中国房地产》2005,(12):63-64
100.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以后,未及时补领,现房屋所有权人已去世,如何办理补证手续?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权利人在遗失房屋权属证书后,应当及时申请补发。原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该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后,登记机关能够予以补发的主要依据,就是登记机关的记载。而此时房屋继承已经开始,登记机关所记载的权属状态已经与实际情况不符。在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已不宜补证,而应由其继承人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在登记时,可由继承人持有效的继承证明文件、并对权属证书遗失问题书面具结保证后,予以受理,原《房屋所有权证》由登记机关注销。  相似文献   

14.
上海目前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继承人不属于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的,不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仅享有在经适房按照规定发生回购或者转让后,主张分割所得价款的权利。此外,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死亡的,如属房地产权利人死亡的,其所享有的经适房房地产权利按照法律有关规定继承。  相似文献   

15.
继承权的丧失,是指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丧失其继承权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自然失去其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这种杀害的动机是否为夺取遗产,也不论是即遂还是未遂,都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即使这种继承权是被继承人在被害前用遗嘱方式指定的,或者在杀人未遂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的,都丧失继承权。但是,如果继承人杀死被继承人是由于过失、意…  相似文献   

16.
江苏省沛县农民李未:我幼年丧母。父亲将我们兄弟三人抚养成人我二十三岁时因犯罪服刑五年服刑期间,父亲病故,由两个哥哥负责科理后事事后,两个哥哥未将父亲病亡的消息告诉我,并将父亲的遗产平均分割。我刑满释放后回乡,看到父亲的遗产已被两个哥哥继承,便提出异议,要求继承自己应得的一份遗产、大哥认为,父亲病故时,我正在服刑,不应享有继承权;二哥认为,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养老送终的责任,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就没有继承权;我究竟是否应该有继承权?答:你的父亲死亡后.应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按照法宝顺序进行继承…  相似文献   

17.
《乡镇论坛》2008,(35):39-41
内容简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公民私人财产越来越多。农民朋友的腰包也越来越鼓。城乡财产继承纠纷也逐渐多了起来。一个公民去世了.他的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哪些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吗?基于农民朋友的这些疑问,笔者编写了《给农民朋友讲继承法》一书,试图为提高农民朋友的法律素质尽点力量。  相似文献   

18.
姜杨 《活力》2014,(10):48-48
小额继承公证是指遗产价值不超过5千元的银行存款、公积金、补偿金、企业年金、粮食直补金等遗产继承公证。本文试从使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继承公证利与弊进行探讨,试图找出解决小额继承公证难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9.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证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行为。长期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来办理此项公证的人员越来越多,在很多公证机构所承办公证事项中都占有很大比重。及时准确的办理好此项公证既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财产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和家庭的安定团结,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目前,遗产管理人制度在较大程度上仅仅方便了继承人,并未从根本上减轻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的压力。亟待进一步探究如何充分发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效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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