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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7,(2):43-43
国家计委出台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把13种价格行为列为价格欺诈行为。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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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民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1,(6)
国家计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分别有 13种价格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的项目、收费标 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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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22,(7):41-44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消费品质不断提高,新兴消费业态繁荣发展,但花样百出的“价格刺客”却令人防不胜防。在此背景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应运而生。本期“特别策划”栏目将聚焦价格欺诈行为,分析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剖析新规内容,探讨如何避开价格套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建良好市场消费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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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2,(1)
国家计委最近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并定于2002年1月 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4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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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商家的明码标价行为,禁止价格欺诈,西安市早在2001年就推出了红、绿两色商品标价签(据悉,西安市物价局此举是几个首家在全国推出的城市之一)。那么,红绿标价签在价格标志中有何区别呢?物价管理人士告诉记者:红色标价签又叫实价签,其标价内容分为两种,一是原价商品,在交易过程中是不还价的;二是降价商品,商品按照所降的价格出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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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3):19-19
2006年元旦、春节和“五一”黄金周前后,国家将对商业促销价格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2006年4月至5月,将对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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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元月1日起,许多大大小小的新的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正式开始实施了,其中就有一个<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这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无疑又多了一层保护伞.所以今天先聊点儿价格欺诈的事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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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3,(12):24-24
消费者在超市购物结账时的价格和货架上的价格不一致导致投诉事件屡有发生。日前,杭州市相关部门就公布了对于乐购、屈臣氏、欧尚等商家“价格欺诈”的处罚,乐购被罚30万元。2013年12月19日,乐购方面对羊城晚报回应表示将加强管理。为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日前还专门公布了针对“价签门”的处理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