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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消费税是化妆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化妆品消费税政策变更化妆品价格下调已经成为必然,依据税法的税务筹划可以减少消费税支出,给企业带来利益。高档化妆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税务筹划在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环节均有发生,企业在各环节采用的组织方式不同,计税依据不同,这就为化妆品企业提供了税务筹划的可能。  相似文献   

2.
消费税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通过纳税筹划减少消费税支出,可以节约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筹划的重点环节是企业生产和经营业务漉程,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采用的生产方式和销售方式不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也不同,这就为企业进行消费税的筹划提供了可能.  相似文献   

3.
增值税和消费税都存在税额的抵扣事项。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企业财会人员对增值税的抵扣比较熟悉,对消费税的抵扣却较为陌生。笔者认为,消费税的抵扣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消费税额不是都可以抵扣消费税的抵扣是指纳税人用已税消费品作为中间投入物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扣除所用已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额。按消费税法规定,用已税消费品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指以下8种情形:(1)以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以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3)以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4)以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  相似文献   

4.
一、引言 2009年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的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相似文献   

5.
近日,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群众举报,对辖区内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果,发现该企业生产的某批次化妆品涉嫌质量问题。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后,认定该批化妆品为不合格品。经查,该批不合格的化妆品已销售5000元,未销售的化妆品货值15000元,该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企业进行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化妆品;2.没收未销售的不合格化妆品;3.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4.处该批不合格化妆品货值20000元的2倍罚款40000元。  相似文献   

6.
一、应税消费品抵债理论分析 应税消费品是指《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其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花、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轿车、摩托车等;  相似文献   

7.
《中小企业科技》2009,(9):11-11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继烟草消费税后调整的又一个消费税品种。该通知的核心内容为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单位最终零售价格的70%。如果低于这一比例,税务机关将进行核定征收。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张的形势之下,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消费需求,各化妆品企业要特别重视产品开发和营销,同时也不能忽略企业的纳税筹划。消费税是化妆品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也是纳税筹划的重点对象。结合企业自身详情,从消费税税收规定的各个方面突破,能得出最优的化妆品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案。  相似文献   

9.
金银首饰作为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的法律规定具有明显的特殊性.通过对其特殊性进行逐项细致分析,探讨相应的税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的方法.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化妆品行业的消费税征收主要在生产环节,对企业来说,加工方式选择不同,税收负担有差异,获得的收益也不同。对不同加工方式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是当前化妆品企业财务工作中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1.
《大众标准化》2009,(8):60-60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生产企业给销售单位的白酒,若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售价70%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新规自8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根据新规,要求生产企业给销售单位的白酒,若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售价70%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相似文献   

12.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网上购物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并且成为一种时尚潮流.而桂林惠之林化妆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个人护理为主定位的化妆品零售企业,汇聚了上百个品牌数千个品种的商品.它是否需要借助这股潮流走网络销售的道路正是本文研究的内容.本文具体阐述了网络销售的意义和适用性,分析了惠之林网络销售的必要性,以及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针对这些困难提出相应的策略.  相似文献   

13.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在生产领域.而不是流通领域、消费环节,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较低的价格将消费品出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从而降低销售额,减少应纳税销售收入。而独立销售机构,因其处在流通环节,只纳增值税,不纳消费税。这样,就可以减轻整个企业的消费税负担。而增值税税负不变。  相似文献   

14.
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一、交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二、企业生产的需要交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销售时应当按照应交消费税...  相似文献   

15.
消费税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确定相应的税率或单位税额,其中,酒类产品的税负较高,最高税率达到20%,而且采用复合计征方式,因此,对酒类产品的消费税进行税务筹划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就酒类产品消费税的税务筹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6.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视同销售行为会计核算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税法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核算实务中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本文对视同销售行为是否应作销售处理及如何结转成本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7.
陈月旺 《会计之友》2012,(35):81-82
新时期的科研院所由科学研究的事业单位逐步向研发、生产、销售、产业投资多元化的管控型企业集团方向发展,面临的税务风险也越来越大。文章主要从具体业务层面探讨科研院所新时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面临的税务风险及防范。  相似文献   

18.
一、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本质"视同销售"是税法上认定的一种特殊的销售形式,这种销售形式一般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但按照税法的规定,只要是消费税纳税人(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产生了应交消费税行为,不管有没有产生经济利益流入,都要作为销售处理,计算交纳消费税。会计上要确认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①企业  相似文献   

19.
路云亮 《财会月刊》2011,(12):71-71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平衡纳税负担,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税法规定,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但税法同时又规定,委托加工的产品收回后如果直接销售,被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材料成本,并且在销售时将不再缴纳消费税。对于此规定,笔者有不同观点,现举例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20.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途不同,其会计处理不同,税负不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也不同。一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二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直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将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抵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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