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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1日晚上,平邑县某单位孙某约王某、季某在某饭店吃饭,吃完饭后各自回到家中。10:00左右,孙某感到肚子痛,不久上吐下泻,并出现昏迷状态,家人拨打“120”送到医院,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王某与季某夜间均出现上吐下泻的情况,二人都于次日一早来到医院进行治疗,经确诊全都为食物中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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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宏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3,(1):57-57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市民李先生到青岛市市北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10月23日在青岛市成海路某药房,根据广告和售货员的介绍,以380元的价格为母亲购得3盒“明目胶囊”。当时,售货员说:此药治疗眼疾效果显著,服药后,几日内便见效果;来药店买此药的回头客很多。谁知,正患眼疾的李先生的母亲服用此药十几天后,不仅未见到所宣传的疗效,而且还明显感到自己的视力反而不如从前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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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宁宁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3,(11):57-57
今年9月29日上午,青岛市中山路消协分会接到消费者谭先生等7人的投诉电话,称其从报纸上看到某大商场为店庆举办“礼从天降”的派发礼品活动,一大早赶来,拿到礼券后才发现,要拿礼先要消费600元。面对如此前提条件,情感上不能接受。双方已在商场内争执不下半个多小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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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崇明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3,(2):47-47
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都是消费者投诉相对比较集中的一段时间,从各地消费者协会近年来所受理的投诉来看,由于一部分消费者不懂法,不能进行正确有效的投诉,投诉往往吃“闭门羹”或投诉无果,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值此“3·15”来临之际,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投诉时要注意以下五忌:一忌投诉无据。消费者的权益受了伤害,要向经营者“讨个说法”,就得有真凭实据,如果没有消费依据或提供证据不充分往往容易败诉,所以保存消费证据非常重要。应保留的主要证据有发票、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和保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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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5):47-49
作为一种快速普及的消费品,手机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手机的拥有量已超过4亿部,而且还在成几何级数增长。但是,手机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手机质量投诉却面临着”高烧”不退的尴尬。据中消协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受理手机投诉77945件,占总投诉量的11.7%,投诉量净增11.1%。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质量问题、手机维修服务不满意、“三包”承诺不落实等方面。特别是售后服务问题多多,更是投诉的焦点。虽然手机“三包”规定已出台四年多,对规范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三包”规定还有不够完善,其中某些条款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些脱节,成为个别厂商逃避责任的借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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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曾面对众多的开发商笑言:“十个开发商,九个是骗子!”房产界充斥着谎言和欺骗,更可悲的是,业界对此习以为常,似乎谎言重复一千遍就可以成为真理。消费者就成了“窦娥”,一时怨声载道,房产纠纷是消费者投诉和诉讼的热点。究其原因,那就是缺乏对开发商的制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明确规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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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巴蜀质量跟踪投诉办公室和中国质量万里行四川投诉站向社会发出第1期投诉情况通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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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其君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3,(3):32-32
“当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你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拨打12315”。眼下,这条悬挂在成海市区各大商场的公益广告,时刻提醒着广大消费在消费时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2315”投诉举报中心是成海市工商局专门为维护消费合法权益建立的,被广大消费亲切地称为消费的“1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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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7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了“精装修的烦恼”,节目中叙述的事件就是本刊2002年第11期和12期连续报道的《精装修的精致陷阱》和《“假方太”开庭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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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成都市的白女士服用了10天的“丰姿”胶囊后发现,没有广告宣传的效果,而且咽喉部有发干、灼热感,遂向“丰姿”成都办事处咨询反映,然而办事处的处理态度让白女士伤透心。无奈之下,白女士近日投诉。据白女士称,7月6日,她购买一个疗程的“丰姿胶囊”。谁知服用10天后一点效果也没有,“丰姿”成都办事处称“是因为服用药量不够”。她便接着再服用8天,但仍然没有一丝“膨胀”感觉,而咽喉发干却越来越严重。白女士向办事处的朴先生反映时,朴先生却称“广告本身就存在夸张的成份”,并拒绝白女士退货要求。8月7日,白女士亲自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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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质量跟踪》投诉办公室:春节期间我与家人及好友前往本市一酒楼就餐。因考虑到餐饮场所水酒价格较高,我便从家中带了几瓶葡萄酒和饮料,谁知,该酒楼服务人员却以酒楼内有告示“请勿自带酒水”为由,要求我们消费他们提供的水酒,否则对我们带去的酒和饮料加收每瓶5元—20元不等的服务费。请问,酒楼中“请勿自带酒水”的告示合法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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