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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某贸易公司属私营企业,1998年9月经人介绍到我部,要求人民币贷款200万元。鉴于该公司为私营企业,故不考虑信用担保贷款,抵押担保贷款尚可考虑。该公司欣然同意用房产抵押担保贷款。一位女士愿以其私有房产为该贸易公司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出具了书面委托书,委托公司总经理办理抵押事宜。信贷员又实施地查了海怡别墅,地段尚可,别墅面积为280平方米,该房屋经某测量事务所估价为人民币383万元,并出具了书面本。我部还在上海房地产登记处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由我市公证处对《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进行了公证。贷款手续齐全。1998年11月18日,我部向贸易公司发放了200万元的流动资金的贷款,期限一年。  相似文献   

2.
案情:1997年9月4日和10月8日,某县农产品公司(以下简称农产品公司)以收购烤烟为由向某县农行(以下简称县农行)申请两笔流动资金贷款共计86万元,并请其主管部门县供销联社用两套房产作抵押。协商一致后,三方签订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制作了房地产抵押清单,但对抵押的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供销联社也未向县农行交付房产证,同时县农行亦未对供销社抵押的房产  相似文献   

3.
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作为借款的担保,向银行借款,以解决自身资金临时的不足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这种抵押借款合同由于以资产作抵押,保险系数较大,所以银行普遍采用这种形式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之间确立抵押借贷关系,以期确保贷款能按时收回。不少贷款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的同时,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其目的是让公证机关帮助审查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为抵押贷款合同的履行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合同与其他类型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相比有其共性,而更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4.
最近对信用社今年发放的部份抵押、担保贷款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内容不完善,合同种类手续不全.1,按照要求,办理抵押、担保贷款,应先由借款者提出借款申请(书面形式),并提供其他有关材料,经有关人员审查同意后,签订协议书,然后填写借款借据,办理贷款.可我所看的十七笔贷款中,只有一笔是比较完满、符合要求,其余的既无借款申请书,又无抵押、担保协议书,只是填写了一份“贷款借据(合同书)”,在借据上只填写了一些有关担保,抵押之类的文字,以此代替协议书.这些条文中又没有按合同的格式、要求写明借贷(或保证人)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违约的处罚和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等,这显然是不符合《借款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的精神的.  相似文献   

5.
一、问题(一)不履行登记手续的贷款抵押屡禁不止。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担保法》实施两年后的1997年,我区沿海一些农行未办理抵押登记也发放以房屋、设备、汽车、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贷款现象,仍相当普遍。《担.保法》规定,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财产抵押,必须实行登记后抵押合同才生效。可见,发放不经登记的“抵押贷款”实属无效抵押。(二)贷款抵押“张冠李戴”。如某农行营业所1997年3月13日贷款30万元给某供销社,抵押承诺书及清单所列的抵押物为房产,而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上标明的抵押物却是库存化肥…  相似文献   

6.
1、规范操作,确保抵押担保贷款的合法性。一是依法签订有效合同,做到各种合同的要素填写正确、齐全。二是抵押物必须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非贷款单位开出的存单作抵押的,必须同时出具存单开出单位的证明,并在存单背面背书"保证到期支付"字样。三是进行依法公证,提高透明度,防止重复抵押和  相似文献   

7.
抵押担保贷款:中外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抵押担保贷款方式是世界各国金融业一种通行的作法。我国银行是在国家于 1995年颁布《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后才开始发放抵押担保贷款。由于经验不足 ,因此 ,在实践操作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 ,集中表现为抵押担保较果欠佳 ,形成一定的金融风险。本文主要对我国抵押担保贷款与西方银行的差异、抵押担保贷款收效甚微的深层原因 ,以及保全信贷资产的对策选择谈点浅见。我国抵押担保贷款与西方银行的差异截止 1999年底 ,我国 4家国有独资银行已向 4家信贷资产管理公司划转坏帐贷款 2 0 0 0亿元 ,而大部分不良贷款仍滞留在 4家商业银行。与西方…  相似文献   

8.
<正>自从1985年4月1日《借款合同条例》颁布以来,银行对借款人强调贷款信用担保,实行了财产抵押担保,抵押贷款等措施,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贷款的安全系数。但是,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信用担保出现了障碍,而抵押贷款手续繁琐,往往缺乏定整性和有效性。因而贷款担保集团自然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9.
杨锦仁  袁钢 《现代金融》2001,(10):40-40
笔在审理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不止一次发现金融机构在庭审提供证据时,所提效的抵押贷款中的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不相吻合,有的是抵押合同担保的数额与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不一致,有的是抵押合同担保的务不明确不具体,更为值得重视的是,有的抵押合同的签订和抵押登记时间早于借款合同,给法院审理案件、认定抵押合同的效力带来相当的难度。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象州县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贷款高效、安全运行,普遍采用担保或抵押办法,但由于信贷人员业务素质等原因,实施担保、抵押贷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保证人不合法。有的信用社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对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明确,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不具备担保条件而充当保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形成无效担保。二是抵押物品不符合抵押条件或折价后不足以清偿所借贷款本息。三是担保的形式不合法。贷款到期,借款未能归还,向信用社申请延期。有的信用社在没有取得担保人同意的前提下,就给借款人办理延期手续。因为超过了原担保的时限,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导致担保合同对保证人无法律约束力,增加了贷款的风险程度。  相似文献   

11.
抵押贷款评估中应明确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外贷款偿还的担保已经大多需要抵押,仅以信用担保的贷款越来越少。以抵押来融通资金是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最重要的业务之一。在抵押贷款中,抵押物的产权人为借款人,抵押权人(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抵押人(借款人) 不能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时,有处理其抵押物的权力,以补偿贷款的损失。  相似文献   

12.
银行的信贷产品多为担保贷款,传统的担保方式和担保类型基本上是依据《担保法》设定的。实施于2007年10月1日的《物权法》对已经实施多年的《担保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创设了很多新的物权担保制度。其中新设的浮动抵押制度,为银行的业务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法律依据。《物权法》实施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10月17日相应颁布实施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了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程序。银行可充分利用(《物权法》确立的浮动抵押制度,向市场推出创新的浮动抵押信贷产品。  相似文献   

13.
当前以房地产作抵押发放贷款已成为各行选取的重要贷款方式之一。银行重视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的签订,认为签订了合同,就可保证贷款的安全,但对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贷款清偿前即抵押期间,可能给银行抵押权益带来种种不利影响甚至损害.忽视依法保护和处理,以至出现有的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仍不能全面实现抵押权益,不能按时按量收回贷款本息。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行业务的发展,贷款抵押担保优先的原则突显。集团客户管理件规定“优先选择资产抵(质)押担保方式”,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规定“优先选择价值稳定,变现能力强的抵、质押物”,省分行担保实施细则对抵押物的顺序作了明确规定。凡抵押担保的信用,都涉及到抵押登记的办理问题。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保证抵押合同的成立并生效,落实有效的第二还款来源,可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促进其到期偿还信用,保证我行债权的实现。抵押登记的合法合规性问题,也是内控和外部检查的重点。业务操作中,在与借款人和抵押人签订贷款抵押合同后,如何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分别总结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房地产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为常见的贷款业务,它不仅关系到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也影响到我国金融市场和社会和谐的稳定。文章根据房地产抵押贷款实务操作,从抵押人主体资格、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衔接、抵押物清单、他项权证与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簿、土地款未交清抵押效力、抵押物变现难等方面,分析了房地产抵押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风险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16.
截至2003年底,岐山县抵押贷款2.98亿元,账面有效抵押贷款额2亿元,但实际上,1.97亿元抵押贷款事实上已成为呆滞。占抵押贷款的66%。在无效抵押中:缺财产抵押权证的1笔;未经国土部门登记的2笔;未经房管部门登记的5笔;未签订财产抵押契约的2笔;无抵押物清单的1笔;设备抵押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年审的9笔;土地与建筑物未一同抵押的1笔;抵押合同已超过有效期的10笔。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目前经济环境下,抵押担保可减少因贷款融资而产生的监督成本和信用危机,因而备受银行的青睐,成为名符其实的“担保之王”。然而,在现实中,金融机构与其主要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往往是长期的、连续的,根据一般抵押中“抵押合同是从合同”的原则,每签订一次抵押借款合同均需要办理登记,并伴随相应的评估、注销等诸多繁琐手续,而最高额抵押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8.
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又一主要原因,而金融机构贷款抵押担保模式创新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2008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者可以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抵押,这为林权抵押贷款创新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林权抵押贷款创新中,一个核心问题是抵押担保物的选择,这也是创新贷款抵押担保模式中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的主要功能是为借款人申请高比例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信用支持,即降低购房借款人的首付款比例。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适时建立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机构,为广大中低收入者申请高比例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担保,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此外,政府还可根据住房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鼓励、引导和扶持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万丽 《现代金融》2010,(7):45-46
《物权法》颁布后,为我国担保法律体系引入了一种新型的担保制度——浮动抵押。这一制度的引入丰富了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担保方式,扩大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主体和信贷业务空间。但由于浮动抵押贷款业务具有不同于传统抵押贷款业务的复杂性和灵活性,使银行面临着更为复杂多样的风险.商业银行在业务操作中必须加强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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