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日本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日两国的贸易关系对彼此来说都非常重要,双方贸易互补性极强.但是从2004年年底开始,一直进展顺利的中日贸易关系出现了不和谐的音调.文章分析了影响中日关系的原因,并提出要正确对待中日贸易摩擦.  相似文献   

2.
何秀文 《魅力中国》2010,(33):259-259
2010年是中日建交38周年,38年来中日两国贸易合作关系作为中日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可喜成果。日本曾连续11年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日贸易额在2006年首次突破了2000亿美元大关,但中日贸易结构仍较落后。同时,近年来,随着我国与日本双边贸易关系不断的发展,中日两国之间的贸易摩擦日益加剧。本文将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中日贸易之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柏雪 《黑河学刊》2011,(5):16-17
20世纪以来,中日贸易得到了飞速发展,商品结构日趋合理,中日贸易已从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的方向发展,中国在参与国际分工中对产业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中日两国的贸易产生较强的互补性,但是生产要素禀赋发展的不平衡,中国技术和资本的匮乏与中日贸易收益不均衡导致了较强烈的贸易摩擦。  相似文献   

4.
从中日电机电器产业内贸易看两国分工的趋势   总被引:13,自引:3,他引:13  
在2001年,中日两国向对方出口最多的商品均是电机和电器产品,即海关HS分类85章商品,这使得用产业内贸易的方法来分析中日国际分工格局成为可能。本文讨论了产业内部分工与产业内贸易的关系,测算了中国对日本HS85章商品的产业内贸易的指数,比较了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在HS85商品上的产业内贸易的特点。作者认为,中日HS85章商品产业内贸易的主要决定因素是外国对华直接投资。作者最后认为,只要中国的加工贸易政策不变,中日产业内贸易将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5.
中韩双边贸易结构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涂澄 《北方经济》2006,(6):76-77
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中韩两国进入了直接贸易阶段。此后。两国贸易关系发展非常迅速。远远超过两国对外贸易总额的增长速度。十多年来。中韩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许多明显的变化。产业内贸易比重不断提高。但两国的国际分工关系仍具有明显的垂直型分工特点。中韩贸易关系中。也存在着贸易不平衡、韩国对中国产品歧视性限制较多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调查研究报告》2002,(24):1-18
中国对日贸易平衡情况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明显改善,对韩国贸易始终是逆差,并且规模持续上升;对日、韩同时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或农产品领域,这对日本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对韩国却并不明显;与中韩贸易相比,中日之间产业内贸易程度比较低,具有典型的垂直分工特征;中国对日、韩贸易中加工贸易居多,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成为主导方式。  相似文献   

7.
日本对华农业直接投资与中日农产品贸易的关系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日本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和农业外资来源国之一,研究中日之间农产品贸易与直接投资的内在联系,有助于深化对双边农业经贸关系的认识。本文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法对中日农产品贸易与直接投资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对日农产品出口、从日农产品进口和贸易总量与日本对华农业直接投资之间均存在长期稳定的互补关系;FDI和对日农产品出口之间不存在长期和短期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但FDI对农产品进口具有单向的长期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8.
中国加入WTO后,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对华直接投资急剧增长.促进了东亚贸易发展与中国产业结构的提升,现在,中国已经成为日本最大的进口伙伴和第二大出口伙伴。同时,中日贸易构成中,高加工度产品的进出口都有大量增加,说明中日贸易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垂直贸易,正日益成为多层次国际分工的一环。日本进一步开辟新的领域.能够使中日两国间的合作互补关系继续得到维持,双方也能从相互的贸易中同时获得更大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中日贸易的比较优势与互补性分析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1  
中日双边贸易关系是中日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运用贸易结合度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互补性指数,对1996年至2005年中日双边贸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比较优势和贸易互补性进行测算,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与日本志比较优势上存在较明显差异,中日两国之间的贸易无论在出口上还是在进口上均具有互补性,仍以跨行业贸易为主要特征。加强中日经贸关系有利于两国更好地发挥现有的比较优势,促进两国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涂澄 《北方经济》2006,(12):76-77
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中韩两国进入了直接贸易阶段.此后,两国贸易关系发展非常迅速,远远超过两国对外贸易总额的增长速度.十多年来,中韩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许多明显的变化,产业内贸易比重不断提高,但两国的国际分工关系仍具有明显的垂直型分工特点.中韩贸易关系中,也存在着贸易不平衡、韩国对中国产品歧视性限制较多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中日经贸摩擦的增加与中日经贸关系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日两国的经贸关系在中国整个对外经贸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双方互为重要经贸合作伙伴。然而,由于种种原因,90年代后期以来,中日经贸摩擦不断,使中日经贸关系在总体上陷于停滞甚至后退状态。双方应认识到彼此在经济上的互补性,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2.
多视角看中日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冰  刘春艳 《改革与战略》2009,25(10):172-175
中日农产品贸易问题日益成为中日两国经贸关系研究的热点。文章从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指数及贸易强度指数三个不同视角进行分析发现,中日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并呈上升趋势,其中竞争力提升效应使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的扩大贡献最大。鉴于上述分析,中日两国应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农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继续走向双赢。  相似文献   

13.
时下学界对中日经贸关系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判断不尽相同,依据中日双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后,本文认为,“经热”降温的动向值得注意,但现在做出“经凉”或“经冷”的判断尚嫌草率。再从中日两国产业贸易结构的现状分析看,可以肯定,未来一个时期中日两国的竞争领域将有所扩大,但互补性的特点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两国将呈现经济互补、竞争并存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4.
日本与东盟贸易关系的发展及其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40年来,日本与东盟一直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双边贸易额剧增,进出口商品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日本在出口技术密集的高附加值产品的同时,从东盟进口的初级产品比重减少,制成品进口比重迅速增加。但这只是资本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下,部门内非熟练劳动与技术交换的垂直分工形式,并不能说是水平分工。东盟仍是日本重要的资源供应地、生产基地和工业品市场。  相似文献   

15.
进入90年代后,中日关系的发展遇到了许多矛盾和障碍,两国关系发展的不和谐音时时萦绕耳边。中日关系中问题的出现,是由日本方面一手造成的,如果日本方面不在影响中日关系顺利向前发展的诸多方面做出调整,中日关系的全面趋冷,将是其必然发展趋势。目前,中日双边关系需要重新建构信任与合作。  相似文献   

16.
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对中日贸易的影响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对制造业投资的比重不断提高,因而其对中日贸易关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对中日贸易规模的影响主要通过替代效应、诱发效应、逆出口效应、贸易转向效应表现出来。总体说来,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对中日贸易的替代效应很小,而对中日贸易发展的推动作用则非常明显.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对中日贸易商品结构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具体表现为日本对华出口的工业制成品的比重不断降低,而各种关键零部件和生产设备的比重不断提高:中国对日出口中工业品的比重、特别是工业制成品的比重则逐步提高。  相似文献   

17.
中日贸易差额分歧与中日贸易摩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虽然被表面化为贸易差额上的分歧,但这并无法掩盖中日贸易中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随着彼此对于对方都更加重要,频繁的贸易摩擦给双方带来的影响无疑也将越来越严重。中日应该尽早寻求有效的解决出路,包括统一统计方法和口径、建立预警机制以及建立自由贸易区等区域一体化组织。  相似文献   

18.
西部大开发将推动日本对华直接投资 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构成中日经贸关系的重要内容.在9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急剧扩大即是促动中日经贸关系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而到90年代中期之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严重萎缩同样又成为中日经贸关系陷入困境的主要表现.  相似文献   

19.
印度与新加坡经贸关系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进入新世纪以来,印新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十分迅速。本文在概括印度与新加坡经贸关系新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两国经贸关系得以紧密发展的动因,进而对两国经贸关系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20.
新世纪中日经贸关系展望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