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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财会》2024,(2):96-97
<正>财资[2023]140号2023年12月28日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面深入开展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在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更好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现就编报2024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以下称月报)通知如下:一、编报范围及内容(一)各中央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地方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以下称报送单位)的月报统计报送范围为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二)各报送单位报送的月报报表包括:封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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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规范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通则》以及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我们在近年来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实践基础上,起草了《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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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财会》2021,(5):92-93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做好2020 年度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 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服务相关改革任务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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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根据《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精神,结合交通运输行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特点,笔者从有效盘活资产到加强资产管理进行了简单的探索,提出一些思考意见可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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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财会》2023,(8):96-96
<正>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46号2023年6月2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深化公司(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准确把握债券注册制本质特征,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审核注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水平,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培育健康的市场生态,激发市场创新发展活力,助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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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研究背景2019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文件(简称职教20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等工作。2020年,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