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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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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7]603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湘国税发〔2006〕106号)收悉。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2.
《财会月刊》2007,(9):80-80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以销售方式转让其生产、开发的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又通过租赁方式从买受人回租该资产,企业无论采取何种租赁方式,均应将售后回租业务分解为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理。企业销售或转让有关不动产所有权的收入与该被转让的不动产所有权相关的成本、费用的差额,应作为业务发生当期的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3.
编者按:对于乡镇企业来说,采用租赁方式引进所需设备用于生产经营,是解决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之一。赵伟同志在《售后回租业务的会计处理卜文中,介绍了作为承租人的卖方,在生产经营中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在保留设备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对于出租人的买方来说,先垫付购买设备资金,然后以租金形式收回,不失为一种投资获利的好办法。在账务处理上,作者既对一般企业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具体说明,又提到了集团内部处理此类业务应注意的问题。将自制或外购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称为“…  相似文献   

4.
从事贷款担保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坏账准备年  相似文献   

5.
银行售后回租保理组合业务形式上是以企业资产售后回租作为业务背景,以企业待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前提,以租赁公司应收租金债权质押转让为要件的信贷业务活动,实质上是银行依据企业待用授信额度借道租赁公司为企业实现放款的模式.本文介绍了售后回租保理组合业务的基本运作流程,提出了银行售后回租保理组合业务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很多企业在经营管理上采取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解决对资金的需求。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本文通过介绍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情况,总结分析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需要考虑的因素,并对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期望对此项业务的开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白成俊 《企业研究》2013,(2):129-130
会计核算工作对施工企业良性发展至关重要,科学的会计核算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目前,我国施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仍然存在各种问题,对企业发展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完善会计核算工作已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8.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售商品的销售方式。售后回租是指销售方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通常指固定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方租回的形式。这两种方式,都是先通过出售将固定资本(或资产)转化为货币资本、资金,获得了所需的资金;后又通过回购或回租方式取得了对资产使用权,从本质上讲,都属于融资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9.
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用实例阐述了售后回购业务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0.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称企业)以各种方式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资产(以下称政府补助),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税务处理:(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对取得的该项政府补助按接受投资处理,即接受的政府补助资产按有关接受投资资产  相似文献   

11.
《财会月刊》2007,(7):80-80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称企业)以各种方式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资产(以下称政府补助),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税务处理:  相似文献   

12.
企业售后回租融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售后回租作为一种国际上通行的租赁交易形式,有着其独到之处。文章从售后回租的运作模式入手,在对其交易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净现值方法对售后回租融资成本和融资决策进行了分析,最后还就企业在具体运用售后回租时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13.
售后回租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也称为反回租赁,是指承租人缺乏资金时为改善财务状况或为享受租税收益,而将自有资产售于租赁公司,然后又签约租回的交易,与直接租赁业务相比,售后回租多了一套出售设备的手续,在会计处理上承租人售出资产的损益应记入“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账户,在以后各期中进行递延。售后回租交易也会形成售后经营租赁和售后融资租赁两种形式,现本文就两种形式介绍如下:一、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例:2001年1月1日A公司将全新的生产线按照1200000元的价格售给B公司,该生产线的…  相似文献   

14.
2018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新的租赁准则,其中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也发生相应变化.文章在分析准则变化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融资性售后回租出租人会计处理,并通过具体案例对涉及到的税会差异进行调整,以期丰富新租赁准则的理论及实践研究.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处置资产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规定如下: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  相似文献   

16.
本文对售后回租业务中的两种情况,即售后回租形成经营租赁且售价低于资产公允价值且损失将通过未来租赁付款额低于市价来得到补偿和售后回租形成经营租赁且售价高于资产公允价值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探讨,以期完善该业务的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17.
所谓小部分回租是指在售后租回业务中,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的同时,又从买主(即出租人)那里租回其所售资产的一小部分的特殊租赁业务。当销售方在销售资产的同时租回其所售资产的部分时,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相赁》中没有提及。如果简单套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将小部分回租业务视同一般的售后租回业务进行处理,即卖主(承租人)对其所售资产的售价与其所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既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又易于公司操纵利润。  相似文献   

18.
在实务中,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需结合相关交易安排的经济实质进行判断。对处于在建状态的售后回租标的,且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售价的情况,根据租赁准则及相关准则讲解中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困难,需基于对构成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交易的经济实质的分析,确定会计处理方案。  相似文献   

19.
潘虹 《财会月刊》2014,(6):56-57
在实务中,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需结合相关交易安排的经济实质进行判断。对处于在建状态的售后回租标的,且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售价的情况,根据租赁准则及相关准则讲解中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困难,需基于对构成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交易的经济实质的分析,确定会计处理方案。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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