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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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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人、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可以自愿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准许后,对行政复议案件不再继续审理。这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创设的一项新的行政复议制度,也是行政复议争议解决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相似文献   

2.
在《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复议法》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直接影响了行政救济的落实,并使行政执法活动引起的大量争议无法得到公正、及时、有效的解决,既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树立政府权威,也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  相似文献   

3.
2007年施行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创设了行政复议和解制度。由于相关法条较为简单,行政复议实务中,对行政复议和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适用程序、和解协议的性质及法律效力等问题,常有疑惑。本文从一起行政复议案例入手,浅析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调解制度明确列为复议纠纷解决的方式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也将调解机制引入税务行政复议,要求各级复议机关增强调解意识,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这对丰富税务行政复议救济手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当前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建议。  相似文献   

5.
马军 《中国海关》2007,(11):2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5月23日经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8月1日起实施。随之,中国海关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以《条例》为依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细化了海关行政复议的具体内容,从便利申请人的角度出发,将复议为民的复议精神进行至4底。  相似文献   

6.
1人民日报2007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将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99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6条,包括总则、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精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条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  相似文献   

8.
罗婵 《现代商业》2008,(2):194-195
为了配合我国《行政诉讼条例》或《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中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在立法目的上的一般表述为: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句话,我国税务行政复议欲追求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监督、救济、服务目的。但这仅仅是立法者的主观意图,究竟其实践效果如何,跟立法者的预期是相去甚远的。本文在此对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运作现状做个简单的分析,并试图揭示出其中的原因。  相似文献   

9.
自《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检验检疫系统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创新行政复议工作,大力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化解行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10.
卢小平 《大经贸》2005,(9):44-46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出台实施,对维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行政复议法》设定的案件审理机制、方式较司法审查方式简单,在此情况下,复议案件工作机制、审理方式,是决定能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因素。本刊记者不久前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下称广东分署)获悉: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广东海关迄今共收到行政相对人不服广东海关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5031宗,占同期全国海关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75%。有近70%的案件,海关的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或者变更。以上数据和事实说明,广东海关行政复议已渐入佳境。广东海关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积极探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之路的经验,也许可供其他行政部门借鉴。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对此条例,笔者做如下数字解读:  相似文献   

12.
四、属于行政复议申请权范围的“规定”(一 )行政复议法关于纳入复议申请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规定方法和范围《行政复议法》第7条就纳入行政复议申请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和方法作出了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  相似文献   

13.
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申请范围 ,是去年10月1日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对原《行政复议条例》所作较大修改之一。这将对行政复议产生重大影响。行政复议法没有就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具体问题作出规定。这就给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的实效性带来一定的问题 ,有可能使不同的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采取的做法不相一致。而这个问题本身又与工商行政执法业务息息相关。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刘佩智广泛收集资料 ,在下面的文章中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本刊将分三期刊登全文 ,希望能对关注此问题的读者以启发。  相似文献   

14.
三、行政复议法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权和审查权的发展(一 )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权的发展1、复议条例和复议法关于复议申请权的规定《行政复议条例》第10条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 ,不能依照本条例申请复议 :(一 )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 ;……”该条将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完全排除在行政复议的申请范围之外。《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自1990年建立、特别是1999年《行政复议法》颁布施行以来,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作用的发挥寄予了新期待,社会转型期行政争议复杂多样的态势对创新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出了新挑战。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复议法》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较,加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加完善地规范了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增设了对复议机关不依法履行复议义务的罚则。一、复议机构法定化,责任明确《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可以这样认为,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法定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目的是使复议机构法定化,提高复议水平和质量。这就不能以所谓的"条件尚不成熟"、"条件不具备"、"没有单设法制机构必要"等等理由,推迟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或…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行政复议法》进十年践行历程及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背景下,政府权力性质和政府角色也发生了变化,我国行政救济制度也应该适应政府职能和角色的要求。本文以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行政复议问题为视角,分析我国服务型政府背景下行政复议制度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江苏省工商局一方面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的要求,积极贯彻,狠抓落实,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另一方面,努力以《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行业依法治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主要措施(一)理顺工作体制,加强复议应诉队伍建设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建立一支专门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队伍。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的建设状况,直接关系着行政复议工作能…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已于1999年5月6日下发。国务院通知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阐明了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重要意义,并就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及其保障,行政复议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国务院通知强调,要通过实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  相似文献   

20.
今年是《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为总结各地行政复议工作的先进经验,研究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思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精神,9月24日至25日,国家工商总局在湖南长沙市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会,付双建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湖南省人民政府刘力伟副省长到会致辞。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杨临萍副庭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方军副司长出席会议并向与会者作了专题讲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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