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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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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和土地抵押融资,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根源,对推动经济发展有一定作用。但是,近年来,政府垄断土地经营的弊端日渐明显,造成诸多社会矛盾,必须尽快把土地经营职能从土地管理部门分离出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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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统一经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营权,是指非土地所有人依法取得的对土地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本文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探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和应把握的工作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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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四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案件为例,从承包经营、合同解除和司法救济三个方面对相关主体的角色表现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当前承包方所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程度较低,发包方的强势地位十分显著,《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作用非常有限。在此基础上,本文主张应分别以“发包权”和“占有权”为基石来构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法定内容,并就完善相关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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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了解天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和规范天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从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有效解放了我国农村的生产力,使农村经济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随着时代发展,小规模的生产经营已经无法适应时代要求,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模式的弊端逐渐显露。为了盘活农村土地,使农村土地发挥最大效用,应创新农村土地制度,转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积极变革相关制度。农村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为流转的重要方式,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重大进步。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基础,总结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中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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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明确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伙模式的类型并提出规制建议。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1)正确处理合伙模式与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关系,注意区分合伙模式与土地经营权出租,以及合伙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有限责任公司模式。(2)明确确保入股的土地经营权权利没有瑕疵是土地经营权人的法定义务,从而保障合伙能够正常从事农业经营。(3)确定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伙模式的法律性质是物权流转,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共有,以便合伙人可以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资金困难。研究结论: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合伙模式是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重要模式,不能为股份合作社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有限责任公司模式所替代。  相似文献   

9.
李昱 《农业经济》2012,(4):80-82
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一直以来是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固化为一体的,这种补偿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维护利益的渴求.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在《物权法》的框架内,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维度,设计独立补偿的路径,以公平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农民要的不是土地所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民来说,需要的是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中国农民具有充分的承包经营权,他们完全可以自由经营农业,并获得农业收入。我们不能说农民土地所有权更大了,农民种粮食的产量就会增加。  相似文献   

11.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思考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10  
一、承包经营权现状从目前来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不仅是国家政治稳定的需要,更是农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制度安排,具有重大意义。然而近年来,侵犯农民承包经营权的现象经常发生,农民的财产权利受到极大的威胁,由此造成了农民不愿种田或低效使用农田等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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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 《致富之友》2004,(6):39-39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各地都做了大量的宣传贯彻工作,这对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起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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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土地所有权市场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略论我国土地所有权市场黄贤金一、土地市场的理论残缺与现实完整性我国理论界一直认为我国的土地市场就是土地使用权市场。据此,有些学者甚至认为,研究土地所有权问题已经没有必要,更重要的应是研究土地使用权问题,更有甚者认为一定意义上土地使用权行将取代土地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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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的性质。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中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逻辑各不相同。不同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直接影响土地经营权的性质。(2)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采用"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土地经营权将取代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法定的用益物权。(3)土地经营权人既可以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户,也可以是通过转让、互换或者入股等流转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期限届满之前,土地经营权应当独立于土地承包权存在,土地承包权消灭与否对土地经营权不产生影响。研究结论:明确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才能解决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的疑难问题,从而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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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晶  陈晋 《农业经济》2013,(1):84-86
当前我国的土地改革已陷入瓶颈,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根源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被虚化,具体表现为:在实践中,农民对土地所有权认识模糊,大多数集体土地所有权没有登记,行政权力严重侵蚀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变革现行土地政策,恢复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收益权能,真正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有两种实现路径:第一,收取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二,建立新型统一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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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关于“集体非农用地进入市场”问题的两种观点,进而从建立土地市扬的角度;分析并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它可以采取市场行为去获得自己的土地收益;通过研讨构建土地所有权市场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构建我国大土地市场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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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的法理思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分析并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思路。研究方法:逻辑分析和规范分析。研究结果:从有效回应现实诉求和遵循渐进性改革路径来看,应主要从区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二元性、走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私权法律性质定位的误区、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规范装置、处理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征收中关系4个方面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研究结论:在宏观层面一味的“做虚”和“做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乃是忽视其应有的体系效应和实践本质,可能给具体微观问题的解决带来负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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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讨"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面临的法律问题,并设计相关法律制度。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1)可采取土地的年租金(或年均收益)乘以土地承包期剩余年限的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作价,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标明其作价的出资额;(2)公司转让土地经营权或以其设定抵押的,应经农户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宜;(3)公司利润不宜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分配;(4)当公司破产或解散时,土地经营权应归属于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5)可构建公司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准入制度、设立对公司使用承包地的监督机制。研究结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应为"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方式以及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公司运作、监督等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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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确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对承包方实现其物权利益、保证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使承包方依法获得征地补偿、促进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物权法的规定中还存在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与登记方式不统一、对承包经营权流转予以限制、对被征收土地承包方的补偿难以得到执行等不足之处.应确立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生效主义、完善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明确对被征收土地承包方的补偿,以更好地保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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