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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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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师》2012,(14):81
<正>财法[20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1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现将这一规定的含义解释如下: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2009,(1)
<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  相似文献   

3.
《财会学习》2009,(1):10-11
新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1.根据其上位法,将1994年以来已经实施的政策调整内容体现到修订后的细则;2.与增值税实施细则在销售和有偿转让的定义、外汇销售额的折算、价外费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规定进行衔接,保持一致。新旧实施细则修改条文比较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会财会》2009,(2):57-57
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1号和第52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营业税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5.
《税收征纳》2009,(2):I0005-I0008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相似文献   

6.
万新焕 《税收征纳》2013,(11):32-34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会财会》2009,(1):59-60
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三个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大家理解三个条例的有关内容,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09,(1):108-110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相似文献   

9.
《财会学习》2015,(3):9-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和涂料(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0.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11.
徐双泉 《税收征纳》2004,(12):32-3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根据税法规定,委托方应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对委托方将收回的已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中抵扣,由于税法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作了严格的界定,  相似文献   

12.
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相似文献   

13.
程辉 《税收征纳》2013,(7):38-39
应税消费品可以委托加工,也可以自行加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由生产企业按照销售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可以在本企业  相似文献   

14.
《中国内部审计》2012,(3):78-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相似文献   

15.
《税收征纳》2006,(11):I0011-I00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6]3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要求进一步明确部分应税消费品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等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6.
陆英 《财会学习》2009,(3):5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修订并分别由国务院令[2008]第539号及财政部令[2008]第051号发布启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王慧  唐利华 《会计师》2011,(6):34-35
<正>根据现行消费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同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在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相似文献   

18.
《会计师》2016,(2)
本文首先介绍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法规定,然后根据受托方该业务的流程,详细分析了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原材料、受托方加工过程、委托方提货双方结清款项的账务处理,其中涉及备查账簿登记。  相似文献   

19.
20.
《税收征纳》2007,(2):I0002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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