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2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是通过《商标法》途径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我国《商标法》中的地理标志概念援用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中的概念,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相似文献
2.
地理标志与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
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原产于某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上某个地区或某一地点的产品的鉴别标志: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它确定的特性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很显然,地理标志属于保护工业知识产权的一个分支部分,我国也于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国际范围内来承认和保护地理标志。 相似文献
3.
地理标志保护中的冲突及完善设想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现状 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明确要求各缔约国给予保护。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地大物博,历史悠久。 相似文献
4.
地理标志,从词义上讲,应该与原产地名称等同,均指表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质包括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这一点。无论是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条约还是从国内农业、质监、工商部门有关地理标志管理规定中,均能得出该结论。 相似文献
5.
一、农产品的特征及其与地理标志的联系我国2008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2条第1款指出:"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相似文献
6.
德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体现在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下文简称《商标法》)中。德国《商标法》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其一。是在《商标法》中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作出专门的规定。德国《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有三商标、商业标志和地理来源标志,该法第6部分即为“地理来源标志”,它是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专门规定.这是一种专门的立法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7.
瑞士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以追溯到1962年关于瑞士奶酪名称的条例,该条例为奶酪名称,包括奶酪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设立了注册簿。《1992年6月19日关于葡萄种植的联邦决议》对葡萄产品原产地名称作了规定。《1998年4月29日联邦农业法》(简称《农业法》)对农产品名称作了一般性规定,并废除了《1992年6月19日关于葡萄种植的联邦决议》。根据农业法的有关规定,瑞士联邦委员会制定了《1998年12月7日葡萄种植和葡萄酒进口条例》(简称《葡萄酒条例》)和《1997年5月28日农产品和农业加工产品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保护条例》(简称《地理标志条例》), 相似文献
8.
随着中国的入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我们必须根据WTO规则的要求.尤其是《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切实有效地搞好商标国际保护工作.并使商标国际保护工作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9.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并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规定的义务。1985年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公约,Trips协议是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条款。Trips协议包括对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十年来,它对商标领域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11.
为了履行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六十二条“有关获得和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中做出的终局行政决定,均应接受司法或者准司法当局的审查”,我国2001年12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商标法》将商标确权案件的终局裁判权赋予了人民法院。其中,分别 相似文献
12.
一、问题提出——混乱的驰名商标定义众所周知,驰名商标制度始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此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继承并发展了《巴黎公约》中有关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