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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日前,安徽省建设厅就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出了若干意见,以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鼓励建筑业企业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安徽省建设厅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方式,要确保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质量。  相似文献   

2.
要闻·地方     
《中国招标》2016,(7):51-54
河北: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建立治理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行为的长效机制,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性作用,改进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方式和招标投标的  相似文献   

3.
招投标动态     
《中国招标》2013,(10):42-44
重庆: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全程电子化从重庆市城乡建委会获悉,重庆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已正式启动,凡进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国有房屋市政施工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招投标。今年2月,重庆市城乡建委出台了《重庆市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3月1日起,进入市交易中心招投标的房屋市政施工项目全部实行电子招投  相似文献   

4.
宁波市建委日前发布了《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后评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旨在加强对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行为,强化评标专家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评标工作质量。  相似文献   

5.
《改革与开放》2012,(17):52
<正>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简介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南京市货招办)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其委托专门对南京市的货物招投标活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南京市货招办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和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管理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依  相似文献   

6.
《中国招标》2017,(47):48-49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以下简称《登记报告制度》),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此举在于有效预防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相似文献   

7.
《中国招标》2010,(16):62-63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海南省《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若干意见》)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8.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已在我国少数省、市推行,江西省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家七部委局《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江西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修订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05]5号’通知)已于2006年元月1日起施行;下达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  相似文献   

9.
《山东建设》2005,(23):9-12
近年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不断深化招标投标体制改革,完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行政监督职能:健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使招标投标工作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  相似文献   

10.
招投标动态     
《中国招标》2012,(20):39-41
山西:开通投诉通道,杜绝工程建设招投标"猫腻"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下称《办法》),今后对于山西省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办法》规定,今后,各级发展改革、经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务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  相似文献   

11.
<正>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当事人可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提起投诉,行政机关应依法做出行政裁决。对于谁可以投诉、谁有权受理投诉、按照什么程序处理投诉等问题,下面将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赣行申114号行政裁定书为导引,全面阐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制度。  相似文献   

12.
匡庐芳 《中国招标》2006,(11M):25-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于2004年下发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该办法适应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为投标企业维权服务,为其在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中享受无差别,无歧视的待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投标企业依据该办法,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部门的侵权行为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行政监管部门如何来应对投标企业在招标投标中的投诉呢?  相似文献   

13.
《中国招标》2011,(35):36-36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定标实施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4.
《改革与开放》2011,(6):F0004-F0004
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南京市货招办)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其委托专门对南京市的货物招投标活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南京市货招办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和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管理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管理江苏省货物招标评标专家库南京分库;负责对南京货物招投标交易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相似文献   

15.
从广东有关部门获悉,珠海市从3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全面实施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运用经济手段解决建设领域的“拖欠”问题。这是珠海市为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预防“拖欠”长效机制的一项新举措。根据珠海市建设局的要求,凡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  相似文献   

16.
近日,《长沙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长沙市政府相关部门讨论并原则通过。 《长沙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7章37条。该办法适用于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货物、服务、医药用品、国土资源交易、国有资产产权处置等招标投标和拍卖活动(以下统称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其处理活动。  相似文献   

17.
《中国招标》2012,(50):56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就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投诉人向具体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的监督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的,受理部门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快速处理投诉举报。具体要求为:投标人对开标、评标有异议,在开  相似文献   

18.
招投标动态     
《中国招标》2012,(47):40-42
黑龙江: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日前,《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将自12月1日起实施。《管理办法》要求,依法招标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建立电子招投标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工程招投标电子化提供综合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工程投资额在6000万  相似文献   

19.
侯萍 《魅力中国》2010,(20):176-176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必然伴随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质量活动,是相互之间互为依据的严密的系统过程。依据多年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改进和创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法。一、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1.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相似文献   

20.
《辽宁经济》2006,(10):F0004-F0004
丹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是隶属于丹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具有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负责对丹东地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政策法规;对职责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事件依法受理并做出处理;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纪问题;对县(市)招标办业务进行指导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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