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19年1月1日,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正式在发达经济体实施。本文选取了达标效果较好的德意志银行、瑞士银行和汇丰集团等三家机构进行研究后发现,不同银行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了夯实监管资本、发行合格TLAC工具及降低风险密度等达标策略。根据新出台的"中国版"TLAC要求,我国将于2025年1月1日逐步达标。与国际同业相比,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TLAC充足率偏低,中长期面临较大压力。建议监管机构着力优化金融结构,引导银行建立可持续的增长模式;做好顶层设计,培育和发展合格TLAC工具市场;借鉴国际经验、考虑本国特色,充分进行TLAC最低要求豁免安排;优化风险加权资产监管,降低资本消耗。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尽快探索发行合格TLAC工具;统筹资本补充策略,降低资本补充成本;降低风险密度,优化资产负债管理。  相似文献   

2.
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作为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对全球性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提出的资本要求,有助于弱化G-SIBs出现风险时的外溢效应。本文根据TLAC资本要求,模拟测算出作为G-SIBs的我国四大行TLAC资本缺口约为3.4万亿人民币,资本补充压力较大。通过分析美国、日本和德国G-SIBs在TLAC资本补充方面的经验,为我国四大行在TLAC资本补充方面提供创新TLAC合格债务工具、充分利用境内外金融市场融资以及提高TLAC合格债务工具发行比例等策略建议。  相似文献   

3.
周权 《中国金融》2022,(2):68-70
<正>2021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目前实施对象为2022年1月1日前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根据《办法》规定,2025年初起G-SIBs的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风险加权比率不得低于16%,2028年初起不得低于18%;TLAC杠杆比率2025年初起不得低于6%,2028年初起不得低于6.75%。《办法》与国际规则接轨,  相似文献   

4.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5年11月公布了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规则,大幅提高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广义资本充足要求。从监管有效性、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价标准、公司股权结构、企业激励机制、资金来源稳定性、债券市场发展阶段、市场融资结构等方面综合考虑,中国应稳妥审慎推进TLAC监管实施。如完全套用欧美国家模式实施TLAC监管,将可能大幅推高银行合规成本、对债券市场形成压力、加剧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等。因此,中国应持续加强国际监管沟通,争取长期豁免实施或进一步推迟实施TLAC监管;实施模式上,建议统筹考虑风险防范和金融发展需要,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稳妥、审慎、有序地实施TLAC监管。  相似文献   

5.
《金融监管研究》2017,(8):111-114
国际监管组织1.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全球性银行(危机)处置计划实施指导文件2017年7月6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公布了两份指导性文件,以协助监管当局实施FSB总损失吸收能力标准("TLAC标准"),并促进(危机)处置持续获得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服务。作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内部总损失吸收能力的指导原则,TLAC标准确定了G-SIBs应持有的工具和负债的最低要求,以备银行在(危机)处置的自救中随时可用。在(危机)处置中的银行连续获得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方面,有效处置的一个关键目标  相似文献   

6.
针对2008年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大而不能倒"问题,自2011年起,金融稳定委员会开始推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名单,并对上榜银行提出了更审慎的监管要求。从已公布的9期名单看,G-SIBs成员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欧洲G-SIBs数量不断下降,来自中国和加拿大的银行数量不断增多。为降低监管成本,多数G-SIBs采取了去同业、去复杂化的发展策略,同时加大托管、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功能的发挥,G-SIBs系统重要性得分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近些年来中资G-SIBs系统重要性得分持续快速上升,由此产生的监管成本值得高度关注。建议中资G-SIBs客观评估纳入G-SIBs的监管成本,实现业务发展和监管成本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改革,是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防控全球范围内的系统性风险,避免"大而不能倒"问题的再次发生。当前,系统重要性银行(SIBs)的安全与稳健运营已经成为一国有效金融监管的核心与基础。本文通过研究国际及主要国家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和其本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的监管要求与实践,提出对SIBs的监管,应执行国际统一规则,并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重点、监管工具、监管资源等方面与中小银行有所区别。本文还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以"银行练好内功、监管内外兼修、市场加快改革"为基本思路,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以期推动银行、监管、市场三方协同推进下一阶段的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改革。  相似文献   

8.
<正>国际监管组织1.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TLAC(总损失吸收能力)的最终标准2016年10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有关银行控股公司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的最终监管标准。该标准致力于在一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将要清算时,限制风险在金融体系内蔓延。最终标准反映了根据公众咨询意见所做的修改,包括下列要素:总损失吸收  相似文献   

9.
从历史看,监管要求会催生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需求。文章基于我国TLAC监管框架,对TLAC缺口开展静态和动态测算,并参考海外TLAC监管达标路径的经验,展望我国TLAC达标的路径和工具:政策引导存款利率下降+拨备覆盖率下降,银行内源性资本积累速度或将提高。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或将成为未来几年银行的主要融资工具之一。可以合理运用存款保险基金的抵扣作用。  相似文献   

10.
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机遇与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宗良 《中国金融》2012,(1):77-78
2011年11月4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了2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名单,中国银行作为新兴市场的唯一一家银行入选。中国银行成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是新兴市场银行业崛起的重要表现。随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崛起,预计未来中国将有更  相似文献   

11.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的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评估和监管框架得到进一步完善。本文使用双重差分模型检验了被列入G-SIBs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被列入G-SIBs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显著上升,风险加权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下降,银行的稳健性得到了明显增强;严格的监管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的盈利能力造成了冲击,降低了银行的利润和资产收益率,同时,同业资产占比上升反映了国内银行并未采取去同业的策略。未来,大型商业银行应基于自身经营目标和风险偏好审慎评估经营策略,监管层在制定和调整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和出台监管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监管措施对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和对银行体系的冲击,重点关注银行之间的关联度和风险传染。  相似文献   

12.
自2016年债券市场集中爆发违约以来,限制性条款在债券契约中的作用受到更多关注。本文以2016-2020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为样本,实证研究事件类限制性条款对公司债信用利差的影响。研究发现:(1)设置事件类限制性条款越多,信用利差越高。(2)债券发行人为国有企业或公司治理水平较高时,事件类限制性条款与债券信用利差间的正相关关系会有所减弱。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存在债券违约、债券发行时经济政策不确定越强或所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低时,事件类限制性条款与债券信用利差间的正相关关系会有所加强。(3)事件类限制性条款的设置会降低公司未来价值,但能够帮助评级较低的公司提高债券发行成功率。本文研究结论不仅丰富了限制性条款经济后果及债券融资成本影响因素的研究,同时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条款设置提供实证支持。  相似文献   

13.
王锐  王桤伦 《海南金融》2021,(11):76-82
近年来,我国逐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通过建立健全绿色信贷及债券标准,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形成绿色金融长效发展机制,推动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绿色低碳化转型.绿色政策发挥降低资产风险、降低参与成本、拓宽配置空间的作用,持续为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转型提供动力.此外,在绿色信贷的环境效益体现与业务认定标准、绿色债券发行机制与收益体现、碳金融工具定价及创新等方面,政策仍有较大的优化空间.商业银行应利用政策机遇,优化资产转型风控及资源配置机制,实现信贷由高碳向零碳的动态迭代,加强绿色债券的发行、投资及承销力度,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相似文献   

14.
《新理财》2013,(6):36-37
1月1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登";英文简称CGSDTC)推出第一个债券指数和收益率产品"中国债券指数"和"中国债券收益率曲线"系列。9月19日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发行5亿美元5年期美元金融债券,该债券为中国境内第一只通过招标发行的外币债券。12月中国首例次级债成功发行。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银监会发布《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  相似文献   

15.
以2007-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发行的上市公司债为研究样本,本文考察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债券限制性条款设计的影响.研究发现:(1)机构投资者持股可以显著减少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越少;(2)机构投资者通过改善公司治理和信息环境,缓解了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投资者之间的代理冲突,从而减少了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3)当机构投资者非独立、持股稳定性较强、机构数量较少以及债券发行人为国有企业时,机构投资者对债券限制性条款的抑制作用更强.本文发现了机构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的积极稳定作用,为债券限制性条款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肯定了中国背景下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6.
以2007-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发行的上市公司债为研究样本,本文考察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债券限制性条款设计的影响.研究发现:(1)机构投资者持股可以显著减少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越少;(2)机构投资者通过改善公司治理和信息环境,缓解了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投资者之间的代理冲突,从而减少了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3)当机构投资者非独立、持股稳定性较强、机构数量较少以及债券发行人为国有企业时,机构投资者对债券限制性条款的抑制作用更强.本文发现了机构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的积极稳定作用,为债券限制性条款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肯定了中国背景下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7.
王禹  陆嘉玮  赵洵 《会计研究》2023,(1):135-148
中国债券市场俨然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债券有效定价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本文基于风险对冲视角,考察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简称“董责险”)对公司债券发行定价的影响及其内在作用机理。研究发现,认购董责险能够有效降低债券发行定价,通过工具变量法等控制潜在内生性问题后,结论依然稳健。路径检验表明,认购董责险提高了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是影响债券发行定价的重要渠道。进一步研究发现,当管理层权力较大、投资者保护较差或财务风险较高时,董责险对债券发行定价的影响更强;认购董责险后,债权人减少了公司治理类企业契约条款的使用,但会设置更多的投融资类和期权类契约条款限制企业风险战略行为,保护自身权益;此外,认购董责险的公司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更高、债券期限更长。本文的结论有助于全面了解董责险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角色,对于全面推广董责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如何提高公司债券信用评级、降低债券发行定价提供了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可回售债券发行数量的增多,债券违约事件数量整体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本文在分析2014年至2020年6月末我国债券违约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债券发行时间对可回售条款选择的现有理论,得出可回售权和债券违约密切正相关的理论命题,并运用PSM(倾向得分匹配)和Logit模型实证检验回售权和债券违约的定量关系。结果表明:与未含有回售权债券相比,含有可回售权债券违约率更高,且公司未来经营变差的可能性更大。  相似文献   

19.
1.最重要的隐匿了为友好起见,特把本文涉及的上市公司名称,用字母取代。话说2003年,频频发行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这些债券的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互有不同,各有特色,颇耐人寻味。4月24日星期四,上网定价发行Fgyr转债,初始转股价8.13元(后来股价跌破此价)。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相似文献   

20.
《中国金融电脑》2013,(12):81-81
2013年11月11日,国际金融监督和协调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 )正式公布了2013年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中国工商银行进入了这一名单,使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从28家增至29家。据了解,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承担了关键功能、具有全球性特征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经营失败,就会对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带来较大影响甚至是系统性风险。因此,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被视为全球银行业的“稳定器”。目前,2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中,16家来自欧洲,8家来自美国,5家来自亚洲。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