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2013年11月9日到12日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虽然对资本市场谈论得不多,但11月15日发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却意外地将注册制推向了前台, 相似文献
3.
4.
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股票发行要实行注册制,标志着已经实施15年的核准制将退出历史舞台.本文介绍了注册制的概念,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环境及美国注册制的经验.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实行注册制改革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6.
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IPO注册制改革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本文主要在IPO注册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下,分析目前我国核准制下IPO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弊端,并结合我国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通过完善核准制到注册制过渡时期以及今后注册制下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为IPO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和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7.
8.
9.
10.
注册制改革背景下,虚假陈述侵害的法益从监管部门对证券发行的审查机制转变为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任机制。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对虚假陈述犯罪的惩罚力度,并扩大了刑事责任范围,但是,刑事责任追究比例低、多主体之间责任认定不清、法益不明确等问题尚未得到真正解决。面对虚假陈述侵害法益的变化,立法和司法都应积极应对。立法上,应考虑对有关罪名进行整合,置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形成新的虚假陈述罪名体系,并采用合理的罚金刑规定。司法上,需要及时明确新的立案标准与司法解释,作好行刑衔接的处理,注重多主体之间的责任认定与分配,落实从严刑事政策的同时保留出罪与刑罚减免的空间。 相似文献
11.
保荐代表人作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在IPO定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选取注册制下科创板、创业板共计1056个样本作为研究对象,人工手动收集样本数据并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保荐代表人有无首发项目经验会影响IPO抑价率,且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越丰富,IPO抑价率越高。在IPO定价中,保荐代表人发挥作用主要取决于第一保荐代表人,而第二保荐代表人的作用在IPO定价中并不显著。保荐代表人其他个人特质,如学历、性别对于IPO抑价率没有显著影响。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对IPO的影响在科创板中更加显著,而在创业板中则不显著。基于所得到的结论,本文就发行人如何选择保荐代表人以及监管部门如何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13.
注册制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企业只要达到这些条件的要求即可发行股票。 相似文献
14.
这次新股发行改革最大的亮点是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的改革,将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这对“炒新”和一、二级市场之间的暴利空间会起到实质性约束。2013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并表示此举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奠定良好基础。但笔者分析认为,这次改革仍未触及权力发审的本质,没有搭建注册制的框架,仅是一个过渡性方案。 相似文献
15.
实施注册制改革对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学术界对发行制度调整对创业板市场新股发行效率的影响研究甚少。本文通过建立双重差分模型,研究注册制改革对创业板IPO定价效率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发现:短期内注册制改革抬高了创业板IPO抑价率,且中签率与IPO抑价率呈正相关关系,发行费用与IPO抑价率呈负相关关系。分析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注册制改革的效果尚未显现,我国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尚未健全,个体投资者占比高,投机心理多,不同板块受到注册制改革的影响不同。由此,本文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个体投资者的投资知识教育、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适当增加发行费用等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一、问题的提出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但在我国实现核准制转注册制并非一蹴而就。 相似文献
17.
18.
19.
本文简述了美国IPO注册制及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分析了我国IPO审核及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阐释了我国进行IPO注册制改革,实行"中国式注册制"的现实必然性。文章提出了修改完善证券法规、确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解决IPO监管错位、真正做到以信息披露监管为核心,构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功能监管,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作用、强化IPO事中事后监管等中国式注册制下IPO及其后续信息披露监管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20.
十八大后,证监会明确了"新股发行机制向注册制过渡"的目标。众多的国内外研究学者已经证明,上市公司在IPO中普遍存在着盈余管理的行为,且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是同时存在的。当我国IPO发行机制由核准制变为注册制时,由于发行审核制度和定价制度的放宽,IPO公司的盈余管理动机会大大减弱,从而降低其盈余管理的程度。另一方面,法律保护水平的上升和倾向于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IPO公司的盈余管理方式会从应计盈余管理向真实盈余管理转变,这是由于真实盈余管理具有更强的隐蔽性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