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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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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从10%提高到13%。此项特殊政策解决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但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农产品收购凭证管理及抵扣的具体操作上存在许多不足和模糊认识。为此,有必要明确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2.
一、对增值税进项税额审计的具体项目 (一)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审计.审计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是否合法,并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及相关帐户核对,按扣税凭证的种类或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3.
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国家相继在财政、税收等相关领域出台了优惠政策,其中有部分条款是针对粮食生产企业和食品制造业的。在新规定中国家税务总局就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并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科目。  相似文献   

4.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本文主要就前两种情况进项税额转出的有关问题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购进农产品可凭借收购发票按买价的13%抵扣进项税款.这是我国在农业生产环节尚未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为使抵扣链条相对完整而作出的特殊规定,实际上是增值税税制向农业环节的一个延伸.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管理,已经成为目前增值税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6.
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税[2004]156号文件《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此文件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的,是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而采取的重大措施。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指一般纳税人自2004年7月1日起实际发生的,并于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合法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经审批可予以抵扣。值得注意的是: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已交税金)金额,当年新增增值税指退税年…  相似文献   

7.
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自2004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所含进项税额,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抵扣。当年没有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扣。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实行10年之久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已首先在东北地区启动。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将对企业降低税负、提升业绩、改善现金流量,进而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带来重大“利好”。本文从会计学的角度,简要分析我国增值税转型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的重要凭证。由于在现行税收管理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填开权掌握在既是买方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方的经营者手中,而且收购业务大多较零散,发票接收对象又是一些分散的种植户、养殖户,因此在填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容易形成虚开、代开、扩大经营范围乱开发票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相似文献   

9.
增值税转型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个行业全面推行.就概念而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就细节来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有一些技术性问题需要明确.这些需要明确的问题在于固定资产的现状,与企业固定资产具体业务有关.现探讨几个固定资产事项的增值税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10.
农产品是适用低税率的货物,对于对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一般纳税人而言,购入农产品的来源渠道不同、购入农产品的用途不同,将影响其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2019年增值税税率再次调整后,纳税人外购农产品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又面临变化。  相似文献   

11.
增值税转型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个行业全面推行。就概念而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就细节来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有一些技术性问题需要明确。这些需要明确的问题在于固定资产的现状,与企业固定资产具体业务有关。现探讨几个固定资产事项的增值税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12.
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减本期的销项税额。但是并不是所有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减销项税额。本文主要介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相关额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13.
增值税抵扣中的问题闵行区税务分局办公室张濒全国自1994年1月1日起试行新税制至今已二年多了,本文就增值税中规定的进项扣除在实践中所碰到的一些问题作一剖析和探讨。一、增值税新税制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八十年代中期试行的增值税,把进项抵扣控制在六个大类.凡属...  相似文献   

14.
企业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以及有关劳务各环节的增值因素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企业购进货物所含的进项税额表现为资金占用,企业缴纳增值税表现为资金耗费。增值税的发生、抵扣、缴纳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增值税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代理关系,它与中间环节纳税义务人损益相关,和营业税、消费税等流转税一样,购销双方都是税金的承担者,因此应当予以费用化。  相似文献   

15.
免税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一般纳税企业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企业购买的农产品,按税法规定准予按照买价(或收购金额)和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购买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照购进免税农产品有关凭证上确定的买价(或收购金额),扣除一定比例的进项税额,作为购进农产品的成本,扣除的部分作为进项税额,待以后用销项税额抵扣。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企业,…  相似文献   

16.
对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的一点建议许淑云增值税是我国新税制中流转税类的主要税种,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是对企业在生产流通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征税,但在实际运用时,各国政府都根据各自的经济条件和财政政策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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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各项中,“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两项,是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实务中最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因此,如何计算和处理非正常损失的存货进项税额是十分重要的。这里的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失外的损失,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变等损失和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在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准从…  相似文献   

18.
物流行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是以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义务人,由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增值税涉税业务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并适用增值税低税率按简易办法纳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笔者认为,下一步增值税改革应当是逐渐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相似文献   

19.
据报道,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业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涉及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行业。  相似文献   

20.
物流行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是以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义务人,由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增值税涉税业务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并适用增值税低税率按简易办法纳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笔者认为,下一步增值税改革应当是逐渐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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