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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中,除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外,其他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依法实行有偿使用。目前有偿使用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和租赁使用国的土地使用权,而在出让方式中,主要有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两种形式。不管以哪种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使用条件进行开发。而在实际的土地使用过程中,用地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往往改变了土地使用条件,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容积率和土地用途的改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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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分为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两种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管理从土地储备,地价核定,出让方式,土地使用合同的签订,签发权属证件,后期管理等,已有一套 较完整的规定和工作程序。但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除审批和权属证件外,对管理和逐步实行有偿使用,我们尚缺乏一套完整的政策依据和工作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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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土地供应机制的变革步入了规范化,把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深层改革又推进了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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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在我国推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之前(或者说在实行利改税之前),各企事业单位、团体、公民等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和使用的国有土地,是无偿使用的。但是,从天津市的历史情况看,这种“划拨土地”并不是无偿使用的。一、从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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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经是配置经营性用途土地资源的一个主要的方式,文章从价格标准、估价基准日、估价原则和方法等方面就如何科学合理地评估与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底价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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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融资渠道探讨 总被引:4,自引:2,他引:4
随着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出让方式逐渐由协议出让转为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与之相适应,各地陆续成立了由政府出资的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下简称土地储备机构),专门负责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出让等工作,以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实现政府经营城市的目标。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000多个市县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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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后,城市土地使用权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城市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关系作为一种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地民事法律关系,其流转途径主要表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出租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关于土地的立法进入了 相似文献